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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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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2008年1月1日新企业所得税法在我国正式实施,新税法的颁布实施,标志着我国的税收法律、法规在完善过程中迈出了重要一步。企业所得税在企业纳税活动中占有重要地位,且具有很大的纳税筹划空间,所以企业应充分掌握新企业所得税法并熟练运用国家的税收政策,通过对会计处理方法的选择,科学的进行纳税筹划,以达到增加企业税后利润,提高企业竞争力的目的。
  【关键词】新企业所得税法;企业;纳税筹划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理论分析
  (一)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概念
  纳税筹划是指纳税人通过筹资、投资、经营、收入分配、组织形式等事项的事先安排、选择和策划,在合法的前提下,以税收负担最小化为目的经济活动。[2]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是针对企业所得税这一税种的纳税筹划,本文就是针对新税法实施后的企业所得税进行的纳税筹划。
  (二) 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的原则
  1、成本效益原则
  任何一项筹划方案都具有两面性,纳税人在取得筹划利益的同时,必然会为该筹划方案的实施付出额外的费用,以及因选择该筹划方案而放弃其他方案所发生的机会成本等。只有当发生的费用或成本小于取得的利益时,该筹划方案才是合理的;当发生的费用或成本大于取得的利益时,该筹划方案就是失败的。一项成功的纳税筹划必然是多种筹划方案的优化选择,我们不能认为税负最轻的方案就是最优的方案,一味的追求税收负担的减轻往往会导致企业总体利益的下降。必须认识到,通过牺牲企业的整体利益而达到节税目地的举措明显是不可取的。
  2、合法性原则
  企业经营一个最重要的前提就是需要稳定、宽松的外部环境,符合政府政策、法规要求的经营环境有利于降低企业经营活动的风险和无形成本。合法性原则要求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必须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3]具体体现在:第一,纳税筹划只能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进行。第二,纳税筹划不能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规以及其他经济法规。违反经济法规,提供虚假财务会计资料和信息的做法不可取。第三、纳税筹划必须密切关注相关法律、法规的变更,纳税筹划具有较强的时效性,企业纳税筹划必须顺应这种变化。
  3、综合平衡原则
  如同收益与风险并存的道理一样,财务管理复杂性与纳税筹划利益也是并存的。一方面,仅从纳税筹划本身来讲,由于多种税种税基相互关联,某种税种税基缩减的同时会引起其他税种税基的增大;某一纳税期限内不缴或少缴纳税款,则可能引起其他纳税期限多缴纳税款。[4]因而,纳税筹划的立足点在于综合整体,协调全局,不能只注重个别税负的降低,而要考虑整体税负的水平。
  4、事前筹划原则
  在现实经济生活中,纳税义务的发生具有滞后性,这就为纳税人的经营活动进行事先筹划提供了可能。事先筹划原则要求企业进行纳税筹划时,必须在国家和企业税收法律关系尚未形成前提下进行,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纳税人对于其经营、投资、筹资以及收益分配活动所进行的事先规划、设计和安排,尽可能减少应纳税行为的发生,从而实现降低企业税负的目标。
  二、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方法的研究
  (一)缩小税基的纳税筹划
  1、压缩收入总额
  企业所得税应纳税额的计算公式为: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应纳所得税额 [6]
  不难看出,企业降低应纳税所得额,缩小税基,推迟确认收入是减轻企业税负的重要方式。具体操作就是要求企业根据税法的规定,在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的基础上注意特殊情况下的账务处理。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
  (1)以分期收款方式销售货物的,按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确认收入的实现。
  (2)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提供其他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十二个月的,按照纳税年度内完工进度或者按照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6]
  根据这些规定,企业可以在收入确认上进行筹划,尽量选择分期收款的销售方式或者按照完工进度及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将收入延迟到以后的会计期间确认,已达到延期纳税的目的。
  (二)利用优惠政策的纳税筹划
  税收优惠是指税法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殊规定,具有很强的政策导向性。[11]利用税法规定的优惠政策进行纳税筹划,是最常见、最易操作的也是最合法的筹划方法,具有较大的筹划空间。因此,企业认真研究所得税法规定的各项优惠政策,将优惠政策用足用好是最佳的节税方案。
  针对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的纳税筹划
  新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根据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
  工业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
  其他企业,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6]
  针对以上规定,企业应注意把握小型微利企业的认定条件进行纳税筹划。
  三、新企业所得税法下纳税筹划的对策
  1、注意新税法与旧税法的衔接、营造纳税筹划的法制环境
  新企业所得税法刚刚实施,它的变动给企业纳税筹划造成了一定难度,但它是在旧法的基础上新增、补充了一些内容,摒弃了一些过时无用的内容,其主要精神框架未变。所以企业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在旧法的基础上仔细研究新法,熟悉把握新法的实施细则,为纳税筹划营造良好的法制环境,更好的开展纳税筹划工作。
  2、把握新税法与新会计准则的衔接,优化纳税筹划的会计基础工作
  会计制度是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重要依据之一。严格遵循《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提供能够正确解释经济活动的会计信息,是企业进行纳税筹划的一项基本要求。2007年新会计准则和应用指南已实行。2008年又实施了新的企业所得税法,这使企业所得税法律制度更加完善。因此,在进行纳税筹划时,应把两者有机结合,保证新法、新准则的贯彻实施,规范纳税筹划基础工作,避免因会计核算方法的改变导致纳税计算的错误,延误纳税筹划工作。
  3、强化企业纳税筹划意识,规范企业纳税筹划的内部工作
  企业的纳税筹划意愿不足,是我国企业普遍存在的现象,对于开展纳税筹划,企业管理层是否具有筹划意识非常关键。因此,企业在实现财务管理总目标时必须消除对纳税筹划认识上的片面性,不要以为纳税筹划就是偷税、避税而不敢为之,而应该认识到纳税筹划是依法纳税的重要内容。企业应结合自身的经营状况,强化纳税筹划意识,明确纳税筹划对企业理财的积极影响。当然,纳税筹划是一项严密细致的规划性工作,必须依靠上下的紧密配合才能完成,离开了企业管理层的支持,就没有任何意义了。所以,要从企业的整体利益出发,建立起科学严密的决策审批体制,严格遵循会计法、会计准则、税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做好企业纳税筹划工作的统筹安排。 确定企业通过纳税筹划应达到的节税目标,并制定具有相对稳定性和系统性的纳税筹划机制,确保纳税筹划的效果,从而掌握纳税筹划的主动权。
  参考文献:
  [1]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税法[M].北京:经济科学出版社,2008,P263.
  [2]苏春林. 纳税筹划―第二版[M].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 2003,P5.
  [3]刘东明.企业纳税筹划[M].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4,P23.
  [4]尹昌列.我国企业所得税纳税筹划研究[M].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2004,P16.
  [5]刘林华.税务筹划之我见[J].财会通讯・理财版,2007,(8):80―81.
  [6]吴高盛.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释义[M].北京:中国税务出版社,2007,P2―236.
  [7]梁云凤.所得税筹划策略与实务[M].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2002,P213.
  [8] 叶建芳,姜国平.企业会计准则实用指南[M].上海:上海财经大学出版社 ,2006,P162―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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