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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历程及发展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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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    本文从监管体系建设、监测体系建设、监管手段建设、农产品品牌建设等方面分析了海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历程,并提出了发展建议,以期为农产品质量水平的提高提供参考。
  关键词    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历程;发展建议;江苏海安
  中图分类号    TS207.7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007-5739(2019)20-0227-02                                                                                     开放科学(资源服务)标识码(OSID)
  海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取得了显著的成绩,连续5年在全省工作绩效评价中获第一等次,全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形势稳定向好。2003年,市本级开展蔬菜农残检测合格率为94.9%(定性检测),2012年上升至99.2%(定性检测)、98.8%(定量检测),2018年上升至99.7%(定量检测)。现对海安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历程进行探讨,并提出建议,以期为当地农产品生产提供参考。
  1    建设历程
  1.1    监管体系建设
  从国家开始无公害农产品行动后,海安于2002年成立无公害农产品认定管理委员会;2003年成立了无公害农产品产地认定整体推进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原农牧渔业局设立了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与农村能源科,负责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和無公害农产品及产地的认证认定工作,科室历经临时设置到兼并设置再到专门设置的发展过程。2011年在新组建的海安县农业委员会设立农产品质量监督管理科(挂农业农村能源科),2019年在新组建的海安市农业农村局再次设立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挂科教科);2012年县编委批复全县10个区镇在农业村工作局和农业服务中心增挂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所牌子办公,明确1名负责人分管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落实监管员[1];2015年县农委出台村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协管员管理办法(试行),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网络向村级延伸,每村确定1名协管员。2014年各区镇按照“一屏、二图、三表、四责”格式,将制度责任及镇村监协管人员、监管对象名单全部上墙公布。全面推行定对象、定人员、定任务[1-2]、年终考核的“三定一考核”监管模式。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列入市、镇、村绩效考核内容,农业部门对各区镇服务所开展监管工作绩效评价和奖补,建立村级协管报酬补贴机制。
  1.2    监测体系建设
  县级于2003年成立了农产品检测中心;2004年成立了畜产品检测中心;2009年,将原有的农、畜产品检测中心合并筹建海安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2015年,县农产品质量检测中心合并到市场管理局的综合检测中心,不再隶属农业部门。各区镇于2006年设置了蔬菜农药残留速测室,结合2012年镇五有农业服务中心建设、2013年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镇、2014年省级乡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提升工程等项目建设,为各镇添置检测工作设施、设备[2-3]。全市10个区镇均建立了单独的检测室,设有检测操作台,配备了农药残留速测仪、试剂、冰箱、空调。检测设备不断升级,包括速测灵、天鹅速测仪、安鑫宝WT—51、WT—R01、WT—R02系列速测仪。检测数据从开始电脑表格报送至安鑫宝检测数据平台,到目前是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平台实时传送;安鑫宝WT—R02速测仪的推广在解决冬夏气温影响检测结果难题的同时,实现了速测卡代替试剂减轻检测难度,还能实现数据的无线上传。2011—2013年建设南通市农产品质量安全全程质量控制试点,有13家蔬菜生产单位建立农药残留速测室,配备了检测仪器及设备。2018年建设省农产品溯源管理示范单位,20家单位统一配备安鑫宝WT—R02等农药速测仪。
  1.3    监管手段建设
  海安市监管能力建设逐步增强,由开始阶段的表格化监管发展到记实手册监管再到目前的信息化移动监管。2006年印制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查表》,2011年印制了《镇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记实手册》,2015年印制了《村级协管员工作手册》等,2014年建设了《海安市(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移动监管平台》,2015年开始实施移动监管在农产品监管上的运用,实现日常监管巡查、检验检测、宣传培训等信息数据实时联网,与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对接[1,3-4],各类信息实时上传监管平台。各区镇服务所办公室配有电脑、打印机等设备,并配有监管交通工具。
  1.4    农产品品牌建设
  通过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品牌认证,推进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累计认证无公害农产品405个、绿色食品67个、有机食品11个、绿色生资2个。积极利用当地优势农产品,起草制订、修订农业地方标准,现阶段拥有江苏省的农业地方标准27项。2012年率先在南通市成功创建3.4万hm2全国绿色食品原料(水稻、小麦)标准化生产基地。2018年申报1.5万hm2绿色优质小麦基地建设。
  2    发展建议   目前,在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中还存在监管力量较弱、监管职能交叉、监管手段欠缺、全民安全意识不强等不足。为提升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今后需在4个方面努力。
  2.1    加强领导,形成监管合力
  政府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各级领导要亲自抓工作推进。进一步明确部门监管职责,落实工作经费,加大考核力度,增强监管合力。在监管检测方面探索购买第三方或劳务解决人员不足的问题。
  2.2    明晰职责,完善监管体系
  进一步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监管责任、生产经营者第一责任人责任[1]。规范监管程序,将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贯穿于农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建立健全市、区镇、村3级监(协)管体系和农产品生产单位内控体系。
  2.3    强化管理,增强可操作性
  持续鼓励种养规模化生产,发展家庭农场,逐步将大户全部纳入监管范围,规范大户,从而带动散户生产。加强农业投入品源頭管控,从生产、经营等环节把好质量关,杜绝不合格、不合规产品进入生产环节。协调好农业部门与市场管理部门的关系,确保农产品质量检测工作正常开展[5]。推行约谈、敦促整改等手段解决记录不全等农产品生产、农资经营不规范行为。建设溯源示范单位推动农产品质量溯源管理。
  2.4    多措并举,提升监管实效
  大力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营造全社会参与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的良好氛围。全面落实有机食品、绿色食品、追溯管理等建设的扶持政策[4]。健全市场准入机制,设置市场准入门槛,落实产地准出制度。严厉打击违规生产以及违法行为,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行为[5-6]。
  3    参考文献
  [1] 张小青,储亮,阙海燕.海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现状及建议[J].现代农业科技,2018(11):237-239.
  [2] 张驰,张晓东,王登位,等.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研究进展[J].中国农业科技导报,2017,19(1):18-28.
  [3] 王建华,马玉婷,朱湄.从监管到治理:政府在农产品安全监管中的职能转换[J].南京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16(4):119-129.
  [4] 肖湘雄.大数据:农产品质量安全治理的机遇、挑战及对策[J].中国行政管理,2015(11):25-29.
  [5] 杨信廷,钱建平,孙传恒,等.农产品及食品质量安全追溯系统关键技术研究进展[J].农业机械学报,2014,45(11):212-222.
  [6] 李海丽.农产品质量提升与品牌建设研究[D].泰安:山东农业大学,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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