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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的隐患与对策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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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地是一种特殊的资源,是经济发展不可或缺而的一部分,是可持續发展的基础保证。土地资源利用效率的最大化,是促进农业发展的基本条件,我国国土面积辽阔,然而可利用的土地资源却很匮乏,所以土地利用效率的提升一直是国家关注的重点问题,目前进行土地流转交易,是部分地区为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采取的措施,但是我国的土地流转交易发展还处于初级阶段,土地交易制度还不够完善,本文旨在通过分析土地流转交易中的问题进而提出消除隐患的办法。
  目前,我国来到了经济转型的阶段,为确保经济的稳定性,就必须实现农村经济的高效发展,推动农村现代化进程,然而伴随着农业改革,农业生产技术水平逐渐提高,使得农村劳动力逐渐向城镇转移,这导致农村土地利用率的下降,所以进行土地流转交易是确保土地利用效率的必要手段,分析土地流转中存在的问题,对于促进土地流转交易制度的发展有着重要的意义,土地流转交易制度的建立既可以协调土地交易各方的利益,也能有效地推动土地经营权的转让进程。
  一、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存在的问题
  1、土地交易后用途的改变
  农村土地进行交易后,本应继续维持其农业方面的用途,但目前看来并不是这样,大部分的农村土地在交易后被用于商业或者是工业,这使得农村土地资源的减少,破坏了农村经济的稳定性。虽然目前政府大力扶持农业,加大对农产品的补贴力度,但由于生产必需品价格的增长,导致农产品利润下降,越来越多的农民转而去城市务工,他们的土地则空闲了下来,一部分企业抓住这样的机会,通过土地流转获得大量土地用于其他用途,这样的作法破坏了土地的农用方面的质量。
  2、土地流转交易造成农民经济损失
  当土地进行流转交易时,土地就拥有了资本的性质,在土地进行长时间流转后,其最终会聚集在小部分人的手里,这对农民的基本权益有害无利,当土地聚集起来后,这些土地的实际掌控者对土地资源形成了小规模垄断,导致土地价格逐渐增长,土地资源市场需求下降,大量的土地被迫闲置,而农民在出让了土地后,虽然获得了土地的售卖价值,但失去了赖以生存的基本保障,这不利于农村经济发展也不利于社会的稳定性发展。
  3、土地流转交易引发劳动力资源过剩
  上文提到,土地流转交易后,不论是依旧用于农业生产还是用与其他用途,其所产生利润都和土地的出让者即农民不会有半点关系,农民为维持生计,就要寻找其他的生存方式,伴随着我国城镇化的发展,这些出让土地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然而城镇对于劳动力的接纳容量是有限的,这就使得劳动力过剩,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因素,所以实施土地流转时要确保流转后的保障措施的实施。
  4、土地流转交易缺乏资金保障
  我国占地面积广,可用的土地资源具有种类多,分布广的特点,我国的农村经济一直以来以小农经济为主,农业生产无法形成规模,农产品生产周期长且农产品的市场需求具有极强的刚度,这导致了农业生产收益周期也较长,农业生产的初期准备阶段需要外界资金的支持,但是一般在土地流转后,接纳者在承担土地的售卖价值后,难以继续承担后续农业生产的准备资金,且由于银行对于农业企业的信用评级机制不完善,导致接纳者也很难通过贷款解决这个问题,土地的使用效率随之下降,农业生产者的基本利益收到损害。
  二、消除农村土地流转交易中隐患的方法
  1、拓展土地流转交易市场
  在保证土地维持其原有用途的条件下,尽可能的开发土地的市场需求,完善土地转让制度,允许闲置的农村土地可以进行土地流转,建立完整的土地价值评估机制,保证土地能以合理的价格进行转让。对进行流转的土地进行信息整理,避免土地被别有用心的企业获得,也避免土地资源垄断势力的形成,确保土地流转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维护土地流转交易市场的稳定性。
  2、确定合理的土地流转时间
  土地流转时间对于收售双方都是十分重要的问题,首先接收者一般是长期从事农业生产的企业,为了企业的稳定发展,他们对土地的使用周期较长;另一方面,由于收售双方所获得的市场信息不对等,会产生不公平的土地流转,一般情况下是以农民为主的受让群体处于劣势,这对以他们的利益是一种损害,所以要确保土地流转时间的合理性,维护收售双方的利益,既要消除土地资源终身所有的现象,也要避免土地资源的浪费。
  3、完善土地流转交易的后期保障政策
  上文提到,在土地流转过程中,农民最容易成为劣势群体,农村土地资源的减少,会引发城镇劳动力过剩的问题产生,所以在进行土地流转的同时,要充分考虑到这些过剩劳动力的安置问题。所以在城镇化进程中,要适当的推进二三产业的发展,以求可以产生更多的劳动岗位来吸纳过剩的劳动力,同时可以设立机制,当大型企业在接受土地后要增加一定的岗位来对这些劳动力进行安置,通过这些办法来减轻土地受让者的负担。
  4、通过资金扶持推进土地流转交易进程
  对于农业企业来说,完善银行对于农业企业的信用评级机制,以确保这些企业在购买土地后,可以利用贷款的方式来支持后续的企业发展和生产工作。而对于个体经营的农民来说,政府可以适当的对他们进行补贴,同时设置农产品收购最低价,以确保农民可以在尽可能短的时间内获得收益进而进行后续的生产工作。
  实施土地流转交易是提升土地利用效率,促进农村经济发展的大趋势,然而土地由于其特殊的性质,导致其作为商品流通时,会产生许多的问题,此时就需要政府出手干预,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交易的市场制度,增强土地交易市场的抗风险能力,加大对土地资源交易的资金扶持力度,维护土地交易市场的稳定性,推动我国土地流转交易工作的进程,为我国农村经济的发展提供动力
  (作者单位:151100黑龙江省肇东市农村合作经济经营服务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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