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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算机视域下网络交易欺诈监管的途径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耿俊美

  摘要:網络交易欺诈监管是网络交易不断推广和深化过程中必需的管理手段与工作,但是由于网络自身的多变性导致网络交易欺诈也存在多样性,监管存在较大的困难。本文将围绕这一话题展开讨论,在计算机视域下寻找更多有效的监管途径和手段。
  关键词:计算机;网络交易;欺诈监管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3044(2020)14-0066-02
  随着网络技术的快速发展与完善,交易行为的网络化迁移也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必经之路,逐渐引导和改变着人们的消费观念与习惯。但是由于监管的不力和缺失,导致网络交易欺诈行为依旧存在,危害着正常的网络交易秩序与环境,给社会带来损失和伤害。
  1常见网络交易欺诈的行为和类型
  1.1网络证券欺诈
  网络交易不仅包括了常规的购买行为,还包含着一些增值性的投资交易行为。其中证券交易就是最常见的一种网络交易类型。但是由于网络证券的风险性和开放性,导致在证券的发行、交易过程中很容易出现与市场相悖的行为出现。例如进行市场操控,非法的诱导以及哄抬价格从而进行转手倒卖等欺诈行为。
  1.2交易价格欺诈
  网络交易的优势在于能够节省空间和时间带来的限制与消耗,以一种更加直接和快捷的方式完成交易,但是其弊端也在于不能面对面地进行商讨和议价,在交易过程中就有可能发生价格上的故意欺瞒。例如双方在交易前,购买方通过报价了解到了商品的价格,在接受之后与销售方签订了正式的交易合同,但是在真正结算时却发现实际价格与之前所看的并不符合,出现了增加的情况。而查找相关合同则发现存在价格上的模糊不清,导致当前价格并不违背交易合同。这就属于价格欺诈,让消费者无故承担了超出原价格多倍的价格。
  1.3网络销售欺诈
  随着网络销售的兴起,网络销售欺诈也成为交易欺诈的常见类型。骗子冒充销售人员假装回访,从而对用户和消费者的个人信息进行窃取与套用,达到盗窃钱财的目的。也有些不良商家交易之后货不对版,售后无能,为消费者带来了经济上的损失。
  2影响网络交易欺诈监督管理的因素
  2.1个人网络交易安全意识薄弱
  网络交易安全意识薄弱是导致当前交易欺诈行为频发的首要因素。这是因为在快速发展的背景下,大部分人并没有精力也没有习惯去快速的地接受和学习相关的知识,很多网络消费者都只是利用平台进行日常消耗品的购买,但是对于其中可能存在的隐患以及漏洞都并不了解。从而就让一些不法分子出现了冒充卖家进行诈骗的行为。尤其是对于一些年龄较大的人群,很容易在骗子的引导下被诱导,做出错误的行为。这都是因为消费者个人的安全意识不足,没有认识到网络交易的危险性和不安全性,存在侥幸与松懈的心理。
  2.2交易的监管体系制度不完善
  网络交易是近年来迅速崛起和推广的一种新型购物方式,基于其便捷的优势,很快受到了广泛的欢迎,逐渐取代人们传统的线下购买和消费的形式。但是其发展速度快带来的不足和挑战也是很明显的,那就是相关的监督管理法规体系并没有及时跟上节奏与步伐,相对于网络交易的形势变化存在明显的滞后性。这就导致在交易的规则中存在漏洞,一些人就利用这些法律法规的漏洞进行交易欺诈。虽然规定是要根据情况不断更新调整的,但是依旧需要有一些具有前瞻性和远见性的条例予以通过与执行,将预防贯彻到底。
  2.3社会网络交易欺诈宣传不足
  人们接受信息的数量和速度都在提升,这是因为计算机网络时代下特有的优势。但是调查发现,目前所有的信息中,娱乐信息所占的比例较高。这是因为人们的生活需要娱乐的调剂与补充,这可以被理解,但是许多主流的宣传媒体却将此作为了一个吸引流量的窗口,大肆投放此类信息。导致对于网络交易的科普和宣传比例不多,民众没有真正接收到正确的引导和教育,社会对于网络交易欺诈的宣传不到位。
  2.4防交易欺诈技术与系统落后
  计算机网络技术的不断完善和进步为我国各个行业的发展都提供了帮助和便利,也帮助网络交易搭建了一个个平台和渠道。但是由于前期建设目标设置的偏移,导致多数的技术都围绕开发进行,而忽视了维护和运营。这就导致一些交易平台在开发投入使用之后,在安全防范和信息保护上所做的更新不足,为不良分子提供了漏洞。这就体现出了计算机技术下对防交易欺诈技术的关注不足,所成立的系统也相对落后。对计算机在此方面的更新提出了更多的要求。
  3计算机视域下网络交易欺诈监管的途径
  3.1通过推广电子合同创新监管途径
  电子合同是为了迎合和适应网络交易方式而产生和应用的一种合同方式。传统的合同都是纸质版,有签订的甲乙丙方共同保存和签署。由于纸质版的容易受到损坏和篡改,所以会带来一系列的交易纠纷和欺诈行为。但是电子合同的推出有效的地解决了这种保存不便,签署不便的问题,可以帮助交易双方不再受制于时空的限制,能够快速高效地进行相关条例的拟定与协商。帮助双方厘清相互之间的交易权利与义务,将条款采用一种可视化,直观和规范的形式进行展示与罗列。这样一来,就能够为网络交易欺诈监管提供便利。一旦双方出现了欺诈问题和矛盾,电子合同作为共同的存档和提交记录,可以提供有力的证据支持,帮助最大化地维护消费者的权益。而且也能够帮助监管部门和人员直接对销售方进行检查与对照,看其是否存在超出合同规定范围的不当行为,为监管提供了更加便捷的渠道。
  3.2建立交易欺诈线上举报甄别平台
  随着网络技术的发展,人们的网络记录也作为个人诚信评估的一个标准被登记和存档。而这又恰好可以为计算机视域下的网络交易欺诈监管提供新的思路。欺诈的监管与控制并不仅仅体现在欺诈行为出现后的追踪与治理上,对于前期的预防也至关重要,只有做好预防才能够最大化地减少欺诈行为出现的概率,保护用户和消费者的合法利益不受侵害。所以从这个角度出发,就需要各个网络交易平台建立起交易线上的举报与处理系统,并且对所有用户和入驻商家进行诚信甄别。对于举报预处理的构建,可以参考目前国内比较领先与突出的几家互联网交易平台,做到以客户的体验为第一目标,在投诉举报的响应上一定要速度快,态度好,售后的态度决定了用户的拥护程度。其次对于诚信的识别和记录系统,平台应该充分考虑到不同年龄段对于网络购物的掌握能力,要适当的根据不同年龄阶层进行标准划分,严厉打击未成年人网络交易欺诈的情况。打造一个安全和绿色的交易环境。   3.3完善交易诚信测评档案记录制度
  对于网络交易欺诈中常见的类型进行分析可以发现,许多诈骗者并不是第一次作案,而是拥有了较为丰富的诈骗经验,多次犯案。这就体现出了当前网络交易欺诈监管的漏洞,那就是对于交易双方的交易能力和安全指数的评估与检测并不到位。例如目前比较成功的阿里巴巴来说,在其淘宝网购平台上,消费者个人的消费记录与评价记录都能够被系统所存档,根据退货率和好评率之间的对比进行个人购买消费诚信等级的划分。而商家则会依据买家的评论情况进行等级注明。这样一来,交易的双方都能够第一时间了解到对方的交易习惯和倾向,从而有选择是否进行下一步的权利。因为随着网络交易欺诈事件的增多,手段和内容的丰富,发现消费者施行陷阱消费与欺诈消费的情况也在增加,销售方也逐渐成为网络交易欺诈的受害者。因此,建立和完善档案记录制度,是对双方的保护。从计算机视域出发,就需要有相应的云计算与云存储的技术作为支撑,使用大数据的技术手段迎合更多人的需求。制度的推行和监督,也需要有计算机分析与识别,这又需要用到人工智能的開发与推广。
  3.4提升计算机信息安全与保密能力
  由于许多参与网络交易的用户是年龄较大的消费者,或者是对于计算机了解并不多,使用并不熟练的人群,从而就增加了交易诈骗的产生,利用网页的引导让消费者一步步迈进消费的陷阱,或者是通过一些危险性的链接向消费者的计算机植入病毒或监视器,窃取消费者的信息和消费密码,进一步盗取消费者钱财。所以从这个角度来看,想要在计算机视域下不断加强网络交易欺诈监管的力度,就必须要从硬件设施上做出改变和提升。计算机的网络信息安全性和保密性是当前所有领域共同关注的重点,计算机专业的人才应该积极发挥其学科优势,对计算机的系统进行优化,自动识别购物环境,及时建立起绿色的屏障,并且能够屏蔽和删除一些不安全网页链接。这样能够让那些网络购物经验不足的用户,也可以在安全的引导下一步一步进行防欺诈购物。关键字词的屏蔽是当前使用比较多的手段,予以客户提示,提高用户的警惕性,严防诈骗和欺瞒。并且也可以根据日常消费的习惯设置消费上限和额度,这样即使真的发生欺诈事件,也能够将损失尽量压缩。
  4小结
  网络交易欺诈的行为通过不同的目的,不同的手段以及渠道可以分为多种类型。主要的有网络证券欺诈、交易过程中的价格欺诈、网络营销和售后的欺诈等。每一种欺诈行为都有着比较明确的目的与发展实施对象,通过大范围的侵入进行快速的欺诈实施。对于一般用户来说,由于平时接受的相关专业教育和宣传都比较少,因此对于防骗意识的建立并不到位。而整个网络交易监管的体系和制度也缺乏综合性和全面性的构建,相关的计算机网络技术也有进步的空间。从而就导致了当前网络交易欺诈监管的不力。为了打破这一困境,利用计算机的相关知识与技能,对网络交易欺诈监管进行加固和完善。就应该从问题源头出发,推广电子合同切断手续资料篡改的渠道,建立和完善线上个人诚信记录,并且加强计算机的保密安全能力,维护用户的使用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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