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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诸神之争与自然权利论的“内在亲和性”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周祖成,徐佳良

  摘要:施特劳斯的“自然权利论”和韦伯的“诸神之争”两种理论历来被视作对立。通过揭示真正的“诸神之争”和“自然权利论”,有助于厘清施特劳斯和韦伯在价值多元、社会科学方法论以及历史主义立场三个方面的对立和共识,进而探究“诸神之争”和“自然权利论”在公私领域之配合、“意见”中达致真理的进路及“诸神之争”为“自然权利论”提供展示自己的理论空间三个层面存在的“内在亲和性”。希冀通过探究两种理论对多元价值的态度和观点,为解决中国目前遇到的现实问题,即多元价值激烈对撞带来的现代性问题,提供新的视角和可供参考的思路。
  关键词:韦伯;施特劳斯;诸神之争;自然权利;内在亲和性
  中图分类号: D909.1文献标志码: A 文章编号:1672-0539(2022)02-0073-10
  一、引言
  作为20世纪杰出的思想家,列奥・施特劳斯和马克斯・韦伯无疑是学术界举足轻重的里程碑式的人物。尽管两位学者未曾谋面,但施特劳斯在《自然权利与历史》中,用一整章的篇幅来表达自己对韦伯思想的最为猛烈的批判――尽管施特劳斯的用词还是显示出了作为学者的克制。这也足以表明,在施特劳斯看来,韦伯的思想有着独特的“魅力”和其他学说难以企及的力量。其要害最大,故单列一章,对韦伯展开攻击。两位学者争议的焦点,便是今日为大家所熟知的“诸神之争”和“自然权利论”。“诸神之争”是韦伯在其著作中表达价值多元理论的一种文学性和神话性的用法。其意在表明,在现代除魅之社会,价值领域呈现出诸神――各个价值观或者价值体系的乱斗,而这其中又没有一个足够强大的神可以在这场混斗中胜出,所有的一切全都凭理性个人的理性决断――选择侍奉哪一位神并让它主宰自己。针对韦伯“诸神之争”所可能导致的价值虚无,施特劳斯针锋相对地抛出了“自然权利论”用以收拾这个价值混乱的场域。在施特劳斯看来,善和恶是决然对立的,韦伯式的价值多元将把人引入无穷无尽的堕落之中。因此,我们必须试图克制西方自近代以来就不断被彰显和赋魅的“权利”哲学,而应当试图回到古典时期的“义务”哲学当中去。
  近年来我国学者对于上述两位学者的研究著述颇丰,为我们进一步钻研两位学者的学说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由于两位学者在某种程度上的χ牛对施特劳斯的“自然权利论”和韦伯的“诸神之争”两种理论学说,很多学者往往将其视作对立[1]172-194。也有以价值整合的方式将包括这两种理论在内的所有理论都包容在一个社会体系之中的尝试[2]4-14。还有学者认为施特劳斯的“自然权利论”以降维打击的方式化解了韦伯的“终极价值冲突”[3]128-132。无论以何种方式解构两个理论,都需要回到两个学说本身,寻求共识,剖析差异,而后得出结论。
  本文将通过一种另类的“思想实验”,即站在韦伯和施特劳斯的立场上回应彼此,让两位思想大师“直接对话”,有来有往(1)。在厘清两种理论的共识和差异的基础上,分析施特劳斯的“自然权利论”和韦伯的“诸神之争”两者之间所暗含的“内在亲和性”,反对将两种理论视作决然对立。同时借由对两种理论的探究和发现阐述对于解决我国目前存在的社会现实问题――诸价值观念的激烈冲突的一些启示和反思。
  二、韦伯视角下真正的“诸神之争”――韦伯的回应施特劳斯作为韦伯的后辈,他主要生活在一个人的个性更为张扬的年代,即今天所谓的后现代。相比韦伯生活的19世纪,那个科学战胜一切、理性无上光荣的年代,科学和理性的价值在20世纪受到了“意义”和“价值”越来越多的冲击。从尼采的“上帝之死”开始,越来越多的反理性主义思想发展壮大,并在20世纪开花结果。例如弗洛伊德的精神分析学、萨特的存在主义、胡塞尔现象学和海德格尔的哲学等学说流派活跃在20世纪思想界的舞台之上。施特劳斯正是在这些思想的影响下,尤其是在海德格尔的影响下,形成自己的学术观点。具体而言,在海德格尔的激发下,施特劳斯坚持了自己回归古希腊传统政治哲学的信念,试图在西方文明受到现代性冲击、这种冲击可能导致西方文明遭受毁灭性打击的情况下挽救整个西方文明。而施特劳斯认定,韦伯的“诸神之争”造成了极大的混乱,应坚决反对。在施特劳斯的《自然权利与历史》中,整个第二章(自然权利论与事实和价值的分野)[4]37-81批判的矛头直指韦伯。由于施特劳斯有其宣扬古典政治哲学的需要,在大破大立之下,他的理论有矫枉过正之虞。是以当施特劳斯对韦伯展开猛烈攻势时,他自己也暴露出了很多破绽。那么,韦伯的学说如何利用这些破绽来回应施特劳斯对其做出的价值多元主义之虚无、社会科学方法论之荒诞以及历史主义立场之缥缈的批判?
  (一)价值虚无主义
  施特劳斯对韦伯的批判首当其冲便是韦伯关于终极价值之冲突的“诸神之争”的论断。“我们的时代,是一个理性化、理智化,尤其是将世界之迷魅加以祛除的时代。”[5]199在科学的强大冲击下,往日神秘的仪式和说教被揭开掩面之纱而以真面目出现在世人面前。但科学无论多么强大,其仍有局限,而科学最根本的局限是它还不够强大。科学没有全然揭开整个世界――尤其是关于人类自身的价值和意义的面纱,构建一套严密的用以解释人和世界的科学框架体系,这给了启示(神秘之物)以存在的空间。虽然科技的进步,带来了全新的生活样态,人们也享受着科技所带来的生活上的极大便利。“它是不是表示,今天在座的每一个人,对于自身的生存状况,都比一个美洲印第安人或者一个霍屯督人知道得更清楚?这几乎是不可能的。”[5]175科技进步带来的理智化进程,致使越来越多的科学技术知识呈几何式爆发,“我们搭乘电车,对车为什么会前进一无所知,除非你是专业机械师”[5]175。这样的“专业化”进程造成的一大后果便是人们可利用的工具越来越多,但对于“工具”背后蕴含的深刻机理却无法掌握。百科全书式的学者,典型范例是亚里士多德,不再可能出现。所以,“智识的清明”,承认自己的无知和有限,便是学者最基本的德性。总的说来,科学能解释电灯怎样发光,却无法解答电灯发光的意义。意义是被创造出来的、专属于人的,不同事物对不同人必然或多或少具有不同的意义,每个个体的内在独立,这些都导致不存在一个先知式的人物对一切事物的价值都能做到了然于心。所以,意义或者价值,在韦伯看来,全然属于私人性的事务,其最终的裁决权在每个个体的手中。“个人必须自己决定,对他来说,哪一个是上帝,哪一个是魔鬼。”[5]1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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