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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林政队伍建设 推进林业长足发展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裴永新

  摘要:近年来,天然林保护工程、封山育林工程的实施,柳河县紧紧围绕生态环境建设,坚持“依法治林,发展林业”的方针,加强林政管理,狠抓林政管理队伍建设,充实林政资源管理力量,加大了森林培育和保护的工作力度,使柳河林业生态建设取得了长足发展,森林资源逐年增加,林地面积、林木蓄积量取得了双增长的好势头。全县森林面积已达 159016公顷,活立木总蓄积量16182427 立方米,森林覆盖率达56.3 %,成为吉林省东南部生态大县。
  柳河县委、县政府把生态建设列为政府的首要任务来抓,先后组织了集中打击林业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收复侵占林地专项行动。这为柳河县以林业生态建设提供了良好的发展机遇,林政管理机关肩负的任务也将会越来越重。林政管理队伍必须认清形势,与时俱进,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整体素质,充分发挥在培育和保护森林资源方面的积极作用。
  1.加强林业执法监管,抓好森林资源的保护管理
  国家林业法律法规和地方法规的修改完善,为我县依法加强林政管理,提供了法律依据。
  1・1要在加大破坏森林案件查处工作力度的同时,把重点转移到加强资源管理的基础工作上来,强化预防措施,加强林业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坚持法律、行政和经济手段并用,注重林政管理效果,使大通林业人为破坏降到最小程度。
  1・2要全面落实森林资源保护管理责任,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真正把地方各级政府主要领导是保护森林资源第一责任人、林业主管部门主要领导是保护森林资源原主要责任人的规定落到实处,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同时制定林政执法人员工作责任考核办法,严格林业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积极推行执法人员考核末位淘汰制。
  1・3切实规范林业行政执法。对资源管理和林政执法人员的岗位资格、职责权限、管辖范围等要做出严格规定,明确职责,划清权限,尽力避免权限不明、职责不清的现象。
  1・4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犯罪活动。森林公安机关要继续深入开展林业严打整治斗争,依法从重从快惩处破坏森林的违法犯罪分子。对影响恶劣的大案要案,抽调办案能力,实行挂牌督办,一查到底。使林业系统内林政公安同心协力,形成打击合力。并坚持打防结合的原则,以重特大案件的查处为手段,以宣传林业法律法规为重点,不断教育群众,震慑违法犯罪。
  1・5规范乡镇林业站处罚程序。乡镇林业站除实施当场处罚的行政处罚外,所有实施的处罚必须到县林业局林政科登记备案,由法制人员逐一审批后方可执行。鼓励支持村级制定村规民约,从最基层来加强林木管护,确保造林成果。
  2.完善规范行政审批制度,严格控制森林资源
  审批制度是对森林资源消长实施监控的主要手段。审批制度要公开行政审批的程序、步骤、形式、强制措施等,明确审批部门和审批人应负的责任,既要追究批而不管的责任,也要追究管而不批的责任。
  2・1认真实行林木采伐合同管理,严格林木采伐限额。
  2・1・1依照上级下达的采伐限额,根据各乡镇森林资源的现状,层层分解下达,并与乡镇签订《乡村林木采伐管理合同书》,明确规定乡镇政府及林业工作站的主要职责,界定管理权限,明确采伐责任;
  2・1・2规范林木采伐审批程序,实行县、乡、村三级管理。统一印制林木采伐申请书,标明采伐树种、数量、四至界限、林木权利有关证件等,分别由所在村民委员会、乡镇主管领导、县林业站签署意见后,报县林业主管部门发放采伐许可证,并签订更新造林合同,收取还林押金;
  2・1・3对农村集体成片林一次采伐5m2以上的,必须由县林业调查设计队编制采伐作业设计,经县林业局审批后,按设计书要求,由乡林业站工作人员监督施工,当前完成补栽,并在每年年底进行采伐限额执行情况验收,确保全县森林资源消耗量控制大采伐限额之内,控制森林资源消耗;
  2・1・4加强退耕还林地管理。退耕还林地在柳河林业中有极其重要位置,面积高达17466 公顷(其中清理林地还林13000公顷),特别是分布于烧锅水库周边的退耕地,对水源的涵养十分巨大。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一定要加强林地管理力度,禁止区群众砍柴。
  2・2依法保护林地。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保护森林资源制止毁林开垦和乱占林地的通知》精神,强化林地管理,对毁林开垦现象要严肃查处,并按要求退回占用林地,足额收齐补缴四项林业费用。同时,切实落实林权界定和林权颁证工作,协调解决林权争议。
  2・3强化木材流通领域监督和木材经营加工管理。天然林的禁伐和公益林的划分,使木材供求矛盾更加突出,林业部门在规范管理市场方面,对运人本地的木材要严格检疫,依法处罚无证运输。加强对木材经营单位和个人的林业法规的宣传学习,依法办理木材经营许可证,不定期进行监督管理,规范木材运输证的保管和发放制度,确定专人负责,对木材加工点进行清理登记,建立健全监督检查制度,防止违法收购和非法加工行为,维护林业生产和木材流通秩序。
  2・4加强森林植物检疫。对应检疫苗木、木材等的经营单位和个体要完善制度,严格实行产地检疫、报检和复检制度,健全档案,建立强化测报点工作,加强预测预报,严防病虫害侵入。同时,要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森林病虫害的防治工作。
  3.以高度的责任感,全力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真做好森林防火工作,确保不出现大的问题。健全县、乡森林防火组织机构,突出重点,强化林火监测,加强野外火源管理,消除各种火灾隐患,加大重点火险区的综合治理力度,提高防扑火能力。加大宣传力度,提高了火意识。在防火期间积极采用各种形式进行宣传,通过召开群众会、发放宣传材料,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防火意识,防止森林火灾的发生。同时继续加强林业安全生产和林区社会稳定工作。
  4.加大执法监督力度,确保林政管理的有效性
  林政管理部门在认真执行林业行政执法“四项制度”的过程中,一定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出发,力争做到执法公开、公开处罚,主动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
  4・1县人大要每年抽出一定的时间进行监督检查,实行案中倒查回访,从中发现并指出林政执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4・2高度重视信访工作,设立群众举报箱,公示举报电话,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维护好群众利益,解决好群众困难,将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派出工作人员进行调查核实,查处解决,把矛盾解决在基层。
  4・3严格案件报告审查审批制度,所有林业行政案件都必须报县林业局,经审批后方可执行, 杜绝处罚失当现象的发生。刑事案件由森林公安分局依法查处,逐级上报司法机关。
  林政队伍的建设,关系到林业的可持续发展,关系到县域经济突破的目标能否实现,也关系到人类的生存和生活质量,尽管前进的路上困难重重,有国家的政策支持和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通过社会各界的齐心努力一定会取得可喜的业绩。
  参考文献:
  [1]国家林业局.中国林业统计年鉴2008[M].北京:中国林业出版社,2008,2:77-79.
  [2]孙建.我国林业产业发展现状、趋势和政策取向[M].林业经济,2008,(1):44-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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