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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职院校校企合作研究初探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姚静怡

  摘 要 随着高职院校的扩招以及国家对职业教育投入的不断加大,高职院校从数量到办学规模都有很大的提高,而校企之间的合作也给高职教育改革提出了新的问题。本文针对当前高职院校校企合作工作中出现的一些问题,提出了一些解决措施,希望能够给有关高职院校带来一些启示。
  关键词 高职院校 校企合作
  校企合作,是大中专院校谋求自身发展、实现与市场接轨、大力提高育人质量、有针对性地为企业培养一线实用型技术人才的重要举措,其初衷是让学生在校所学与企业实践有机结合,让学校和企业的设备、技术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以切实提高育人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高技能型人才的培养质量。目前,众多院校都积极开展了校企合作,尤其是以培养应用型人才为目标的高职院校,更是开展了不同形式的校企合作项目,目的是希望学生能在校企合作的过程中,学习到更多的实践性知识,为将来的就业打下坚实的基础。但就笔者调查,在目前众多高职院校的校企合作项目中,仍旧存在着一些问题,这些问题如不及时解决,将偏离校企合作的初衷,并严重影响校企合作工作的进程:
  一、“学校热、企业冷”的状态,企业缺乏支持与合作动力
  目前,校企合作大都是遵循由学校至企业的方向,大部分都是学校主动去寻找企业的支持,企业真正与学校寻求合作的不多,即使有,大部分企业也是由于利益趋使,如有些知名度不是很高的企业,寻找不同的学校进行名义上的校企合作,实质上是为了与学校联合,开办以企业冠名的定制班,并从中获取一定的利益。他们本身在进行此项活动的同时,只是从本企业自身的利益出发,并没有考虑到学校的利益及长久发展。
  应该认识到的是,作为职业教育组织的学校和作为社会经济组织的企业,是两个具有不同目标的机构,学校以育人为目标,追求社会效益,而企业则以赢利为目标,追求经济效益。由于高职院校自身实力不强,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脱节,课程开发与职业岗位要求不相适应、学生的职业技能和职业道德水平不高等原因,导致企业不愿意接收高职院校的学生实习、实训,学校要进行实训课就不得不有求于企业。
  企业作为市场主体,它追求的是经济利益的最大化,特别是中小企业,它更是追求短期的经济利益,只对能立即带来利益的成熟技术和熟练工人感兴趣,没有把职业教育的育人功能融入企业价值链中,不能主动承担为社会培养高技能应用性人才的任务,不少企业存在短期行为,把校企合作作为解决用工困难的手段,缺乏长期参与的动力。此外,中小企业缺乏资金,无力或不愿意与高职院校开展合作
  二、合作的层次不高,没有形成有效的校企合作模式
  现在还没有形成有效的校企合作模式,不能使校企合作变成来自学校和企业自身内在发展的一种动力需要,因此急需创新校企合作的有效模式。去年7月制定的《国家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明确提出,要完善以企业为主体、职业院校为基础,学校教育与企业培养紧密联系、政府推动与社会支持相结合的高技能人才培养培训体系。
  而目前的校企合作大部分都是由学校和教育部门推进的,其成效甚微,多数是短期的、不规范的、靠感情和人脉关系来维系的低层次的合作,尚未形成统一协调的、自愿的整体行动。校企合作缺乏有效的合作模式和机制、缺乏校企双方沟通交流的平台,企业利益得不到保证、传统的职业院校管理体制、运行机制、投入政策等因素.都不同程度地影响了校企之间的合作,校企合作的有效机制模式没有形成。
  三、校企合作的可持续性不强
  目前,多数院校看不清学院长远发展与企业合作之间的逻辑关系,缺乏长远发展的整体规划和超前思维,总是以急功近利的心态看待合作,这就必然造成合作的不容乐观的现状和发展的后劲不足。目前较为普遍的情况是:企业作为创造利润的组织,害怕校企合作后接纳学生实习等冲击正常生产,影响企业效益。学校是培养人才的机构,对校企合作的利益期望值过高,总是想着能从企业获得资金、设备支持,提高学生专业技能水平,或是企业能尽可能多的接纳学生实习,提高就业率等。
  四、在合作目标上,过多的关注知名企业,忽视中小型发展中企业,在合作的过程中缺乏完善的合作管理制度
  目前,大多数院校的校企合作都愿意与国内外的知名企业合作,很少关注真正需要高职生就业的主要群体中小型企业的需求。事实上,吸纳高职生的就业的主要是中小型企业,同时也恰恰是中小型企业最需要高校提供技术支持和帮助的。因此国家和高职院校在发展校企合作,以及开发课程和设置能力标准的时候,对学生的要求和中小型企业的意见应该有更多的关注。
  针对上述问题,笔者认为应采取如下对策:
  1.政府应尽快出台关于企业参与职业类院校的相关政策及法律文件,提高企业参与职业教育的热情。
  各级各类人民政府应当根据职业院校在校生规模和培养成本分别设立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发展专项资金”,并细化校企合作发展专项资金的来源及使用范围、申报专项资金补助项目的条件和申报校企合作项目的数量,此举一方面可增强资金使用和管理的科学性及可操作性,此外也规范了职业教育校企合作项目的申报流程。
  此外,还应由政府牵头,建立由教育、财政、农业、科技等多部门参加的职业教育发展协会,以此来统筹协调本地区校企合作的规划、资源配置、经费保障、督导评估等工作。如职业教育发展协会能够建立,将有效解决职业教育校企合作管理机构缺失的问题。
  2.为推进校企合作模式的形成,建议由企业相关工作人员与学校教师共同参与课程设计,以实现课程内容的实践性与学科性的统一。
  学校在人才培养模式和课程设置方面需要更多地积极主动地征求企业的意见。在专业设置方面,把市场的短周期性和教育及人才培养的长远性可行联合起来,校企合作不但满足企业现在需要,还要满足企业长远发展的需要,要坚持“专业设置与企业需求相联合,技能训练与岗位要求相协调,培养目标与用人标准相联合”的原则。而企业也须认识到,支持和配合高校的校企合作是一种社会责任,企业的办理者需要加入到学校课程设计和授课中,要认识到实习生潜在的价值。作为校方应带领学生“先就业,再择业” 的正确就业理念,而作为企业也要积极变更学生对工作兴趣和态度,锻造他们的工作实践本领,完成实习任务,刺激引发学生的成绩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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