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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儒家商业伦理思想及其时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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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儒家文化是中华民族的重要精神资源和历史文化财富,其古老而优秀的商业伦理思想积淀深厚,与社会后来的商品经济生活和市场经济生活存在不少契合的因素,其主要的商业伦理思想“先义后利”、“尚中贵和”为后世历朝历代乃至今日的商业伦理建设均起到了指导作用。如今我们恢复和发扬这些古老而优良的传统,对于构建现代商业文明具有深远的时代意义。
  关键词:儒家;商业伦理;思想
  中图分类号:B222 文献标识码:A
  
  中国自古以“礼仪之邦”著称于世,在儒、墨、道、法等各大家共同编织的一幅全面的学术思想和伦理思想的画卷中,尤以儒家的地位更为耀眼一些。儒家的思想不但是古代帝王治国修身平天下的理论根源,而且对当代中国乃至世界这个大环境发挥着其独特的文化作用。随着生产力的不断发展,商品经济的融入使得整个社会中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发生了深刻变化,这时儒家的传统伦理思想就成为了一盏调整这种关系的指路明灯。下面就儒家两种主要的商业伦理思想进行分析:
  
  1、先义后利及义利观
  
  “义”和“利”的关系,是伦理学中的一个主要问题,作为儒家创始人,孔子第一个意识到这一问题在道德关系中的重要作用,并提出儒家一个较为重要的思想主张――先义后利。孔子说:“君子义以为质,礼以行之,孙以出之,信以成立,君子哉!”他主张一切行动的最高准则是义,即“君子义以为上”,“义”一般有两方面的意义:一是指一定社会中各种行为规范的要求。即社会对人们的义务和责任的规定和要求;二是指贯穿在这些行为规范中的最根本的指导思想和指导原则。孔子认为“义”就是“礼”,即由“仁”这一道德原则和由这一原则所指导的道德规范体系要求的,就是道德的,就是义。
  伦理学博士生导师罗国杰教授曾把“利”分为三种即私利、公利,私利和公利。孔子认为把“利”认为是私利。一个人在道德行为的选择中如何处理义和利的关系,是道德评价的一个重要的甚至是唯一的标准,即看他在“义”和“利”(不正当的利益)之间,究竟如何选择的,其标准就是“君子喻于义,小人喻于利”。但是孔子并不完全排斥“利”的重要性,“富而可求也,虽执鞭之士,吾亦为之。如不可求,从吾所好”富贵金钱,如果可以求,即符合义的原则,就是拿着鞭子赶车,我也愿意;如不可求,那就从无所好吧!相反,如果“不义而富且贵,与我如浮云”。因此,孔子主张,“见利思义”和“见得思义”,孔子说:“富与贵,是人之所欲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处也;贫与贱,是人之所恶也;不以其道得之,不去也”。“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也说明了追求个人利益的满足并不一定阻碍一个人成为君子。另外孔子强调了人类一方面有利益的需求,但更认为有着比物质利益更高的需求,即道德伦理方面的要求,就是人们在利益的面前,心中应有“仁爱”的思想,以“仁”“忠恕”为判断的依据,从更高的层次方面体现了“义”。孟子认为人们在做事时,如果违背了仁的思想的判断就是颠倒义利关系,导致唯利是图的发生;如果义利的冲突并没有超越“义”的规范时,对利的追求应是允许的,“义然后取,人不厌其取”;孔子同时认为:“放于利而行,多怨”,即一个人如果放纵自己,一味地追求私利,那么就一定会招来许多人的怨恨。孔子反对只顾暂时的小利,主张长远的利益,因为“见小利则大事不成”。汉代儒家代表董仲舒承接孔孟关于“先义后利”的思想,他认为“天之生人也,使人生义与利,利以养其体,义以养其心,心不得义不能乐,体不得力不能安。”“义者心之养也,利者体之养也,体英贵于心,故养莫重于义,义之养生人大于利”“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
  儒家的义利观被看作封建社会的正统思想,其“先义后利”的商业伦理思想也成为后世商人十分尊崇的伦理思想。其“见利思义”的行为准则成为企业的经商价值观,“君子爱财、取之有道”便是对其描述,其中的“道”就是商业活动的伦理精神。这种“义中得利”的价值观,不仅继承了传统的道德作风而且对传统道德发展起到了指导性作用,他们把商业道德与商业利益结合起来,实现了双赢。道义不仅可以给企业带来经济效益,而且可以通过商业这个特殊的“舞台”产生一定的辐射作用。
  
  2、“尚中贵和”的商业伦理思想
  
  孔子说:“中庸其至矣乎!民鲜能久矣”,“中”就是“中庸之道”。“和”就是“以和为贵”。“和”本义是指音乐上的众音协调,后来引申为一切不同事物之间互相作用而协调统一的哲学范畴。《广雅・释古》曰:“和、谐也”。《国语・周语》中有“言惠必及和”,注“和、睦也”,在《易・兑卦》中,“和”被认为是大吉大利,在《尚书》中,“和”被应用到家庭、国家等领域中去,用以描述组织内部秩序井然、上下协调的和谐状态。孔子说:“礼之用,和为贵”,他认为“和”是天底下最珍贵的价值,是人世间最美好的状态。孟子在此基础上提出“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中庸》说:“和也者,天下之达到也。”他认为,在天、地、人诸因素中“人和”最为重要。传统商人在实践中,充分认识到协调各种关系的重要性,于是将儒家的礼和之道用于润滑各种人际关系。要实现关系的和谐,在对人以诚的同时,行事必须要“中”,即适乎其中,不走极端,这就是儒家所提倡的中庸之道,“中”、“和”二字经常是交织在一起的。依照儒家各派的教义,处万事以中庸之道乃至善之方,不过度就可取得各方面关系的和谐。“和”作为传统文化中的理论精髓,不仅影响了中国几千年的道德、政治、经济秩序,而且极大的影响了中华民族的文化心态、思维方式、生存方式等,也成为中国人的基本价值取向。“和”也逐渐内化为一种文化意识,积淀在民族文化心理底层。
  “尚中贵和”对于现代商业活动的重要意义,主要是注重不同经营者之间的互利合作,提倡既竞争又合作,同时总结出“和气能生财,”等处理商业公共关系的经验。实际上,传统商人的谦让,恭敬之德不仅限于礼貌待客,而是泛指以和气、友善的态度处理一切与商业往来有关的人际关系,其主要目的无非就是力求在周围创造一种祥和的气氛。儒家讲中庸之道,要求的“致中和”。就是要求以发自内心的和谐与宽容的态度协调人际关系,实现“和则众”的目标。但我们也不能过分的强调“尚中贵和”的理念,如果只注重“和”而淡化了竞争,也是不利于市场经济的优化发展的。我们对传统儒家的主要商业伦理精神的归纳力求客观、真实;但不能过分夸大道德因素的经济动力作用,不能把现实问题统统归咎于传统文化,也不应将改进的希望完全寄托于传统文化;现代商业伦理精神的确立。要把培育法律意识,建立和完善信用机制与市场经济和文化进程紧密结合,否则,我们就会离和谐社会的目标越来越远。
  在商业早已成为社会经济运行的主导的今天,我们只有批判地继承传统儒家商业伦理精神,并将其融入新的时代潮流中将其继续发展,才能发挥其深远的文化动力,从而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参考文献:
  [1]论语・卫灵公
  [2]论语・阳货
  [3]论语・述而
  [4]论语・宪问
  [5]论语・季氏
  [6]论语・里仁
  [7]论语・子路
  [8]春秋繁露・身之养重于义
  [9]汉书・董仲舒传
  [10]中庸
  [1]孟子・公孙丑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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