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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农村土地流转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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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在加快新农村建设进程中,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是提高农业生产力、发展现代农业的内在要求,也是科学发展观在农业和农村工作中的具体体现。四川省南充市高坪区近年来土地流转实践给我们提供了可借鉴经验和需要克服的问题与不足。
  [关键词]农村土地流转调查与思考
  中图分类号:F3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671-7597(2009)0820181-01
  
  一、南充市高坪区土地流转现状与成效
  
  (一)土地流转零星分散。由于农村土地承包责任制实行按人均分地原则,各地都是根据土质、地利搭配,按人平均承包分配到户,农地规模狭小,零星分散。部分农户还把承包地视为私有财产,不愿意把使用权转让出来,导致土地经营分散,集中开发较难。
  (二)土地变性现象突出。业主租赁土地,其目的是通过进行高科技投入、改良品种和调整产业,从而获取较多的经济效益,但流转的土地以耕地居多,业主必然要在部分耕地上进行蓄水池、道路等基础设施建设,耕地面积减少在所难免。而租赁期满后,业主不能将耕地如数退还农户,也会产生一方要地而另一方无地可还的现象。
  (三)土地撂荒情况严重。农村青壮年劳动力大量外出,在家的多为老人、妇女和儿童,由于种地劳动强度大,生产条件差,在家种地的农民粗放经营,造成土地撂荒。同时,一些农户举家外出务工,承包地没有找人转包代耕,集体又不敢收回,无人代其耕种,致使撂荒。据调查统计,该区有撂荒田5471亩,其中常年性撂荒1582亩,季节性撂荒3889亩。
  
  二、南充市高坪区土地流转的主要形式
  
  (一)租赁。租赁是农户或农业合作经济组织以收取租金的方式将土地租赁给农户或法人单位,是该区农村土地流转中面积最大、比例最高的一种土地流转形式,但不足之处是承租方不能经营长期性项目,不能大范围改变土地原貌,因为租赁期满后要还原土地及附着物。据统计,该区通过租赁形式流转土地3.56万亩,占流转总量的76.1%。
  (二)转包。转包是农户在保留土地承包权并履行承包合同的前提下,将所包土地以一定条件转包给第三方经营的形式。这种形式不足之处是没有从根本上解决不种地人拥有土地、种地人没有土地的问题,会给转包期不长的土地带来被部分转入方掠夺性经营的情况。目前,该区通过转包形式流转土地4275亩,占流转总量的9.1%。
  (三)入股。入股是指实行家庭承包方式的承包方之间为发展农业经济,将土地承包经营权作为股权,自愿联合从事农业合作生产经营;其他承包方式的承包方将土地承包经营权量化为股权,入股组成股份公司或者合作社等,从事农业生产经营。不足之处是该形式尚处于探索阶段,可资借鉴的经验很少,在股权分配、入股企业破产倒闭保障等方面制度不够完善,农民承担风险较大。该区现已通过入股形式流转土地4190亩,占流转总量的9%。
  (四)其它。包括拍卖、托管、互换等流转方式,共计2650亩,占流转总量的5.8%。
  
  三、当前土地流转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一)少数基层干部思想不够解放,观念滞后。个别基层干部的“小富即安”、“粮猪安天下”的观念根深蒂固,对土地流转、农业规模化集约经营缺乏应有的认识,思想跟不上时代,用旧眼光来看待新政策、新情况,在土地流转上不是积极引导,而是消极观望。
  (二)农民对土地流转认识不足,顾虑较多。由于长期受“二元”体制束缚,加之农村保障体系尚不健全,一些农民仍将土地视为“救命稻草”,对土地流转顾虑较多,畏首畏尾,既怕丧失土地经营权后无就业门路,又怕流转后的土地收益难以兑现,从而不愿将土地流转出去。
  (三)土地流转机制不健全,引导和服务不到位。目前,土地流转尚未形成统一规范、市场化运作的机制,土地流转中介组织不健全,价格确定不规范,土地资源利用效率低。乡(镇)、村两级仍存在行政干预现象,引导和服务不够到位。
  
  四、推动农村土地有序流转的对策思路
  
  (一)加强对土地流转的引导和服务。加大对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土地流转、规模经营、增加收入等好的典型和成功经验的宣传力度,使广大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能从解决“三农”问题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高度来认识土地流转的重要性,消除顾虑,形成推进农村土地流转、发展规模经营的共识和内在动力,切实纠正强迫农民流转土地的“越位”行为、对违规流转放任自流的“缺位”行为和克服该管的不管、不该管的乱管的“错位”行为,确保农民在土地流转中的主体地位。
  (二)积极探索土地流转市场机制。依据规划的产业建设布局,划定整体流转或区域性成片流转范围;通过实施项目带动,积极“内引外联”,培育产业集群,走农业产业化道路;引入市场竞争机制,选准流转土地的最佳经营者,实现生产要素的最优配置,提高农地利用效率;完善土地价格体系,加强土地价格的评估工作,对农村土地进行分等定级、科学评估,合理确定土地流转价格。
  (三)建立健全土地流转管理机制。一是积极培育农村地价评估、委托代理、法律咨询、土地投资、土地融资、土地保险等各类中介服务组织,提高土地流转市场化水平。二是推广使用规范标准的土地流转合同文本。三是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信息网路,实施土地流转动态监测制度,准确掌握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动态变化情况。四是建立土地流转纠纷调处和仲裁机制,坚决打击恶意违约行为,切实维护农民和经营业主利益。
  (四)加快农民职业化和市民化进程。以提高农民非农收入、淡化农民恋土情结为目的,促进农村土地流转。加强农村劳动力职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农民多元就业的能力;建立城乡统一的就业制度和劳动力市场,为农民进城务工提供便利条件;建立长期稳定的劳务输出基地,引导更多农民工在输转中实现劳务移民;积极探索农民变市民新途径,促进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
  (五)探索土地流转风险防范机制。可通过地方财政累加补贴、以县为单位设立土地流转风险基金等办法,加大土地流转保险覆盖面和保障力度,优先将规模经营业主、大户纳入保险范围;投资业主应提供相应的担保或交足一定数量的风险保证金,减小因经营困难等原因而给农户造成的损失和不再租、包后的耕地复耕补偿费,最大限度地保障农民利益。
  (六)努力完善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多层次农村社会保障体系,弱化农地保障功能,从根本上减少农民对土地的依赖,实现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
  (七)发展优势产业,促进规模经营。一是根据各地自然资源优势,充分论证,科学规划,确定具有市场竞争力的优势产业,成片集中流转承包地,结合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实行集中开发、连片种植,兴建产业基地。二是建设优势产业基地,不断改善和优化基础设施,积极配套优惠政策,科学策划精心包装项目,以吸引、带动龙头企业入驻。三是推广“园区+农户”、“龙头企业+农户”的产业化经营模式,鼓励农民以承包地入股参与企业经营,形成风险共担、利益均沾的利益共同体,以提高农业规模效益,实现农业增效、农民增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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