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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型农村养老保险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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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自试点以来,黑龙江省就响应号召进行省内试点,本文以调研访谈黑龙江省义和村为例,分析现在黑龙江省“新农保”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对策。主要问题是文化程度较低和宣传的缺失,政策目标偏离与保金低不具备吸引力和传统养老观念与服务盲区。解决对策是运用多媒体深入宣传,实现“社会救济”到“社会共济”,加大养老扶持力度和变“服务盲区”为“服务重点”。
  关键词:新型农村养老保险;黑龙江;社会共济
  中图分类号:C97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5)07-0119-03
  按照国际惯例,一个地区65周岁以上的老人的比重占总人口的比重如果超过7%,那么就标志着这个地区进入了老龄化社会。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变化发展,人们医疗生活水平的提高。2005年黑龙江省老年人口比例是7.58%;在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时,65岁以上人口达到8.32%[1],也就是说2010年黑龙江省步入了老龄化社会。黑龙江省是农业大省,2010年农村65岁以上老龄化人口达到122.2万人,达到黑龙江总人口数的7.19%[2],黑龙江省农村的老龄化问题已经迫在眉睫。其中农村老人很多由于子女的外出工作,而变成了空巢老人,缺少了必要的养老保障,然而农村养老体系尚不发达,农村养老保险更是社会保障中急需完善的一个重要环节。因此,国家也自2009年我国新型农村养老保险试点开始,农民的养老保障体系得到了进一步的完善和提升。同年,黑龙江也决定在黑龙江省进行试点工作,并同年颁布了《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的实施意见》,作为指导黑龙江省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下面简称“新农保”)的依据。截至2014年,黑龙江省广大农村已经基本实现了广覆盖,在完善农村保障体系,提升农民养老保障方面效果明显。但在调查研究过程中,仍然发现,“新农保”政策执行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也影响了政策的效能。
  一、研究方法
  (一)调查对象
  为了更加切实了解研究“新农保”政策在黑龙江省的执行情况,在2014年下半年,对黑龙江省大庆市红岗区杏树岗镇义和村进行了调查问卷,并对哈尔滨周边农村和绥化地区农村农民进行了访谈采访,对当地户口为农民的年满16周岁以上者进行调研,获得关于“新农保”政策执行现状问题的第一手资料,在这过程当中由于调研者多为年满60周岁的老年人,年长者有些不具备识字能力难以独立完成调查问卷,由笔者采访代为填写。为了更加深入了解“新农保”执行人的情况,特意对当地经办人员进行调研访谈,更加全面系统地了解了黑龙江省“新农保”政策执行现状及现存困境。
  (二)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这次调研主要采取调查问卷和访谈形式,在大庆市义和村共发放了327份调查问卷,调查问卷的内容主要包括本人的个人基本信息、投保金额、实际回报养老金额、投保意愿、自身养老愿景、养老金期待值、政策了解程度及渠道、对政策及经办人员满意度等。都以上门调查访谈方式完成,事后收回有效调查问卷统计为300份。
  二、调研结果与“新农保”存在的问题分析
  (一)文化程度偏低与政策宣传缺位
  在调研中发现农村现有居民中认知程度较低,这里认知程度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文化程度较低,另一个是制度认知能力有限。在义和村调研统计中显示,村中40岁以上人群,87.3%的人学历为初中、小学及以下,年满60岁以上者很多无法独立识字。问卷有时因为少部分被调查者无法识字而不得不采取访谈填写方式进行。同时问卷统计得知,78%的人表示对“新农保”政策了解较少。该结果显示当地部分人无法通过看书读报对“新农保”政策有更加全面的了解,更多是通过村中宣传和同村人传播,也就形成了没有自己的政策认知与决断。这种较低的文化程度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制度认知能力。调研结果显示78%的人表示对“新农保”了解较少除了上述提到的文化程度因素以外,主要原因还有其政策宣传的缺失。在问卷调研的义和村和其他村的访谈中了解到,“新农保”政策经办人员不足,例如义和村中只有主管计划生育的一名人员兼管当地农村养老保险,由于工作人员不足,农村的“新农保”政策虽然根据政策指导宣传到每户,但其实农民对于“新农保”政策的细节了解得十分有限。例如统计义和村的数据得知,92.7%的村民对“新农保”养老基金的各部分构成并不了解,也就是对自己上缴的部分和各级政府部门的补贴成分不甚了解,这种政策宣传的不足也成为了进一步发展完善“新农保”的阻力。
  (二)执行中政策目标偏离导致“量大质小”
  调研访谈结果显示,自从2009年全国“新农保”试点开始,黑龙江省响应国家政策号召,同年在省内进行试点,现在已经比较全面地将“新农保”政策覆盖到广大农村,农村老年人的生活也由于新农保政策的实施得到了一定的扶助。结果显示16周岁以上20多岁的年轻人参保较少。更多是中年人投保,方便自己60周岁以上的父母直接领取“新农保”保金。分100、200、300、400、500元五个档的养老投保,多投多得,但是更多人选择了最低的100元投保。究其原因,从反馈得知,随着经济的不断进步,物价也随之飞涨,农村虽然有一定的耕地但是仍然面临着基本生活、医疗、子女教育、人情往来等必要的开支。生活压力下更多人选择了最低投保档。除了现有经济原因外,普遍反映是村中的宣传导向也更多偏向最低档。国家推广“新农保”政策时主要的指导原则有一项是“广覆盖”,①也就意味着基础部门需要在一定时间内将“新农保”政策系统大范围地覆盖推广。基层部门为了减少政策执行的阻力,所以更多地推荐农民选择最低档。同时在上述文化程度和制度认知程度有限的情况下,当地居民普遍更多追随主流,人云亦云地认为投保最低档最合适。这在很大程度上使“新农保”多投多得的惠民政策被削弱。
  (三)养老金明显低于期望值,不具备强吸引力   “新农保”的基金根据规定由县级单位管理,县级单位管理有维持基金收支平衡的能力,但是由于基金的运用空间小,创收能力有限,在持续不断地提供广大农民养老补贴的同时难以维系。本来除了个人缴费政府补助,当地还应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进行补贴,但是由于当地财政压力较大,补贴一时很难落实。大多数农民投保最低档,年满60周岁后每月仅能领取到55元的养老保险金。调研结果普遍显示,“新农保”是个惠民政策,一定程度上会缓解当地老年人的生活困难,但是对于现在的物价、医疗等生活开支,养老保险金明显难以维系农村老年人的生活。更多人选择养老保险金的期望值在200至600元之间,这明显是现在养老金的两倍以上,结果显示“新农保”政策让广大农民有保障度晚年的理念是受到农民肯定的,但由于养老金较低,无法达到养老金期望值,所以对农民的吸引力仍然不足。
  (四)传统养老观念影响与服务盲区
  义和村调研结果显示,73.7%的人最期望的养老方式是子女赡养。但是由于黑龙江省气候原因,下半年气候严寒导致农业、建筑业工业等一些行业骤减生产,也不再需要很多工人。当地农民只好选择南方等省份打工补贴家用,并不能在老人身边养老。很多人面临着生活压力,无力再去拿更多的钱和精力赡养老人。这种年轻农民集体外出打工的趋势造成了子女和农村老年人空间距离的拉大,形成了黑龙江省很多农村空巢老人,老人希望子女在身边赡养和这种趋势形成了矛盾。更多时候农村老年人在拿自身积蓄养老,并在家进行小型养殖业等补贴家用。“新农保”政策由于经费有限和经办人员不足,也存在一定的盲区,例如养老金打入银行卡内,老年人在村中领取不便。外地子女交付养老金不便等盲区。同时虽然在经济上给予了老年人一定的补贴,但是没有形成成熟系统的养老社区体系,没有形成互帮互助。由于传统家庭养老观念,难以接受养老院等机构,农村空巢老人的生活照料通常靠自己或配偶。这些外出务工人员及空巢老人更是需要完善的服务盲区。
  三、对策与建议
  (一)运用多媒体深入宣传
  上述调研结果显示,农村中很多年长者对“新农保”了解较少,有部分原因是受自身文化程度的局限,难以通过流畅读书看报了解“新农保”政策。执行“新农保”政策不仅仅简单的是大家投保领保金,而是要通过“新农保”让农民选择适合自身的养老保险,通过国家政策安享晚年。这就需要各级部门重视对农民群众的政策共享。
  1.增加经办人员,深入群众宣传
  此次调研发现义和村村中只有一名“新农保”办事人员,还身兼村中计划生育管理员一职,这样明显在村中很难起到宣传效果,多数人对“新农保”了解甚少,经办人员匮乏,为了省时省力,较多推荐最低投保档。如果增加经办人员,有更多人力和时间向村民全面介绍“新农保”政策,介绍投保300到500等多投多得的益处,那么村民中受益者更多,“新农保”惠民的意义才更能有所彰显。
  2.传播媒介多元化与实用化
  报纸等传媒能起到一定的宣传作用,但是农村中年纪较大的人多不识字,作为“新农保”政策的主要受惠主体来说,广播、电视、村中的集体活动可能更是当地老年人获取信息的来源。“新农保”政策的宣传手段应该更注重实用性,运用村中广播、电视、活动会议等传播媒介,宣传推广“新农保”政策。
  (二)实现“社会救济”到“社会共济”
  “新农保”自2009年试点至今,政策执行效率较高,执行规模日益扩大,为农村社会保障奠定了一定的基础。在统筹城镇、农村发展中,新型农村养老保险发展试点迅速覆盖全国。在访谈中了解到,在政策执行过程中由于部分经办人员注重效率规模,而偏离了最初的原则和目标。盲目追求政策的规模推广,而忽略”新农保“政策本身服务于农民群众的初衷,“新农保”政策的本质是统筹城乡发展,实现社会共济和保障农民晚年生活。因此,我们不应片面追求“新农保”的规模效率,而是让每一个农民都能根据自身条件,选择适合自己开支和需要的养老保险,真正实现从“社会救济”到“社会共济”。
  (三)加大养老扶持力度
  根据上述调研与分析,可知很多农民反映现有的农村养老保险金难以维系基本生活。所以应该逐步加大财政对农村养老保险的投入,并且对农村养老保险进行多源头管理,实现养老保险金的增值与创收,并鼓励当地有条件的地方对农民养老保险进行补贴。积极探索“新农保”保金的增值保值渠道,同时应该节流。例如,我们在确保地方经办人员充足的条件下,明确岗位人数,并且有明确的养老基金监管机构,实现养老基金的透明运作。有效监管加上增值保值,才能加大农村的保障力度,使农民通过“新农保”收益。
  (四)变“服务盲区”为“服务重点”
  “新农保”自2009年全国试点,同年黑龙江省试点至今,虽然发展规模较广,覆盖人口面积大,但是细则缺失,服务仍然存在很多盲区亟待改善,在外出打工人员及空巢老人方面主要有以下两点:
  1.异地存续“新农保”网络化
  由于黑龙江省冬季严寒的影响,很多农民选择去南方打工补贴家用,家中留守儿童和老人存续养老金等不便操作。如果各地的“新农保”都能通过网络进行异地存续,那么外出打工的人就不用担心自己和家里老人的养老保险无法续缴了,也能有利于当地“新农保”政策的持续。
  2.养老金领取便捷化
  调研中了解到,很多农村老人的养老金打到当地银行卡里,自己走出村子再去机器那领取很不方便,于是总是要让儿女帮忙,儿女外出打工时老人很不便。现在个别村中养老金和村中超市合作,实现老年人的养老金可以在村中超市通过买东西直接划出,这样,在省去了老年人使用提款机不便的同时也直接可以购买生活用品改善生活。这种便民的方式能够为很多农民减少不便,尤其是那些空巢老人。
  综上所述,“新农保”自实施试点以来,其规模广、效率高、回报率大是以往农村社会保障不曾有过的,“新农保”政策执行中存在这些不完善不成熟的地方也不可避免。这就需要我们各级政府和经办人员因地制宜地制定符合当地社会保障的更加完善的细致的规则,通过这些细则完善“新农保”,完善工作人员的服务。我们既要在制度层面找原因根治,也要在人员服务和理念上完善改进。
  参考文献:
  [1]李秉坤,吕莹,钱欣.人口老龄化养老保险探析――以黑龙江省为例[J].金融财务,2013(12).
  [2]孙锐,王红姝.黑龙江省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现状及其原因分析[J].安徽农业科学,2014,42(33).
  [3]刘晓梅.中国农村社会养老保险理论与实务研究[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0.
  [4]吴连霞.中国养老保险制度变迁机制研究[M].北京: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2012.
  收稿日期:2015-01-04
  作者简介:张旭(1989-),女,黑龙江大庆人,硕士研究生,从事行政管理与社会保障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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