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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豪斯设计教育理念对《造型设计基础课程》创新教育的启示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阚凤岩 刘金梅 李宝伟 石 磊

   [摘要] 本文通过对包豪斯设计与教育的思索,引纳他人总结的包豪斯的三条设计理念,并围绕这三条理念展开对创新方向的探索。文中提出包豪斯的理念中所蕴含的“因时制宜”、“师法自然”的真理性思想,是无论古今或中外都很适用的。
  [关键词] 包豪斯 设计教育 创新教育
  
  20世纪1919年,德国魏玛国立包豪斯学校始建。其后的十四年间包豪斯历任的三届校长,换过三次校址,于1933年因纳粹分子对现代主义思想的极端排斥而被迫关闭,此后“包豪斯”便成为现代设计史中被怀念及不断重复的一个词汇,成为了一段传奇。
  包豪斯存在的短短十四年中,由三任校长带领进行了对现代设计教育的探索,其“历程就是现代设计诞生的历程”,“它创建了现代设计的教育理念,取得了在艺术教育理论和实践中无可辩驳的卓越成就”,且“在艺术和机械技术这两个相差甚远的门类间搭建了桥梁”。
  包豪斯的设计教育理念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1.艺术与技术的统一。
  2.设计的目的是人而非产品。
  3.设计者的设计必须遵循自然与客观的法则来进行。
  这三条设计理念中隐藏着许多值得探索的内涵,在今天的工业化时代,众多诸如“绿色设计”、“人性化设计”、“标准化设计”、“模块化设计”等设计理念,无一不体现出包豪斯的设计及教育理念的先导型及前瞻性,而包豪斯所倡导的这些设计理念与我国古时庄子的思想也有不谋而合之处。
  《庄子•外篇•天地》中记载:“故通于天地者,德也;行于万物者,道也;上治人者,事也;能有所艺者,技也。”此中,“道”之所指为“对事物本性的顺应与依从”,而“技”则是“道”的外在的、具体的表现,是对事物本性自然而客观地表达与展示。我们可以这样理解“道”与“技”的关系:若欲将“道”落实到真实的世界之中,需要通过高超的技术来实现,即“技为道之表,道为技之里”,倘若“技”未能恰好的表达出“道”之美,那一定是“道”未体现出循法自然的美感,但即便“道”循法了自然,而“技”不高超,亦同样无法传递美的感觉。这一思想与包豪斯之“艺术与技术的统一”的观点非常相似,没有艺术的技术太枯燥,没有技术的艺术太虚浮,包豪斯的主张就是要将美的本质内化到物质(或作产品)上,而这个内化的过程要由技术来完成,因此艺术要与技术相统一。
  包豪斯的教育理念中还指出“设计的目的是人而非产品”,在这一思想的指导下,为了使产品更适应人的需求,20世纪中叶美国率先把人机工程学做为一门独立的学科开始研究,并且其研究成果很快的应用于与人类的工作生活息息相关的各行各业中,而其他的学科,比如色彩学、设计心理学、设计符号学等也相继展开围绕人的生理、心理、认知习惯等方面的研究,研究结果也很快地被应用到设计中。无独有偶,庄子的思想中也有类似的方面。《庄子•天道》中的“轮扁斫轮”的故事向我们揭示了一个道理:事情非得是亲身经历过并且熟练到得心应手的状态下才能实现“依乎天理”、“因其固然”的境地,达到“心中有数”,非实践无以得真知的道理不言自明。而在包豪斯设计理念指导下衍生出来的人机工程学、设计符号学、设计心理学等学科,也正是基于实践研究的基础上得出数据和结论用于设计,此种以实践为依托的设计自然能满足人的需求。
  另外,在《庄子•杂篇•天下》中还有这样一句话:“犹百家众技也,皆有所长,时有所用。”此意指“现实中的各种技术都各有长处,但只有那些适应时代与社会发展要求的技术才能被社会认可和接受,并得以应用。”庄子的这一观点与包豪斯所倡导的“设计要与自然及客观的法则相适应”的理念跨越了巨大的时间跨度不谋而合。
  两方的思想皆有“师法自然”、“因时制宜”的哲学观念。包豪斯的创始人们懂得这个道理,两千多年前的庄子同样也懂得这个道理。包豪斯的第三任校长密斯•凡•德•罗就曾说过:“必须了解所有的建筑都和时代紧密联系,只能用活的东西和当代的手段来表现。”设计需要随时代而发展,不能因循守旧,这就需要设计领域的后来者们懂得传承及创新,从以往的设计上吸取理念中的精髓,以新的形式、手法来表现,以适应当代社会的需要。这既是包豪斯的一贯主张,也是庄子的哲学期望,所以,对于工业设计专业的教育创新之道就应该遵循这样的观点展开。
  首先,从“艺术与技术统一”的角度来看,创新的内涵应包括对当下“美”的探讨及新技术新材料如何应用的透彻掌握,如此可以实现产品在某一方向上的零的突破。例如:钢琴漆在三星手机外壳上的首次应用带来手机机身色彩的一次材质革命,触摸屏在电子产品上的首次亮相导致使用功能操作界面设计的一场革新,滑盖的结构设计让CD机拥有了创新式的造型。
  其次,从“以人为本”的角度来看,创新应是对与设计相关的多学科知识的探索,如人机工程学、心理学、营销学、色彩学等等。因为,我认为此处的“人”应不仅仅指使用者、消费者,还应包括设计的委托方,即业主,设计师本身也应被括入其中,这三者整体构成“以人为本”的设计应该考虑的“人”的范畴。
  最后,从“设计应遵循自然和客观的法则”这一角度来看,创新应该立足于时代所需,顺应客观要求,不违背自然法则而展开。应对当今资源匮乏、环境恶化、工业垃圾与日俱增的现状,法国学者马克•第亚尼提出了“非物质设计”的概念,这就是一种遵循自然和客观法则的创新。所谓的“非物质设计”是倡导“以服务和体验作为设计的新的发展方向,从而使设计从‘物质’转为‘非物质’,使产品不再是一种具有固定功能和性质的产品,而是一些不断生发出新的和无法预料的功能和性质的产品”。“非物质设计”的提出是基于信息化特征日益突出的当今而有的,这就是一种与时俱进的创新。
  将近九十年后的今天,回顾包豪斯的历史及其设计教育的理念时,可以见得它对我们当今的设计实践及理论探索依然具备指导作用。包豪斯的思想对我们缘何有如此深远之影响呢?也许密斯1953年在格罗皮乌斯七十寿辰纪念演讲中的那句话最能说明问题吧:“包豪斯是一种理念。包豪斯给予世界上一切进步学校以惊人影响的原因,在于他们追求一种理念这样一种事实。这些影响不是通过组织和宣传带来的,只是因为这种理念具有强大的延伸能力。”
  参考文献:
  [1](英)朱迪思•卡梅尔-亚瑟编著,颜芳译,包豪斯[M].中国轻工业出版社,2002.
  [2]强小宁,杨君顺,浅析包豪斯的设计理念对现代产品设计的影响,陕西科学技术大学学报[J].2007,6.
  [3]邓大军,庄子的技术美学意蕴――兼与“包豪斯”学派技术美学思想比较,中国科技信息[J].2008,3.
  [4]陈鼓应,庄子浅说[M],三联书店,1998.
  [5]徐恒醇等,技术美学[M],上海人民出版社,1989.
  [6][法]马克•第亚尼,著.滕守尧,译.非物质社会――后工业世界的设计、文化与艺术[M],四川人民出版社,19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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