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教育 教师 学生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徐 涵

  教育、教师和学生是教育活动中的基本概念,对这些概念从学习的视角进行重新审视有助于人们转变教育观念,推进人才培养模式的创新。
  教育是对学习的服务。关于教育的定义有种种,现阶段人们比较普遍的看法是“教育是一种培养人的活动”,但培养本身是一个需要继续界定的概念,它的基本含义就是用“教育”来界定的。《现代汉语词典》对“培养”是这样解释的,培养是“按照一定的目的长期地教育和训练使成长”。用“培养”来界定“教育”和用“教育”来解释“培养”一样,是一种循环界定。
  对教育的界定需要转换视角。人们常说“教”是为“学”服务的,这一观点得到了普遍认同。我们可以把这一认识提到定义的高度,从“学习”或“学习者”的基本概念出发,来描述教育活动的本质。那么,教育就是对学习的服务。从学习的角度来界定“教育”是对教育本源的深层揭示。学习活动是普遍存在的,教育活动是因学习的需要而产生的,是由学习活动派生出来的活动,教育的根本任务在于促进学习,使学习更有组织性、更合目的性、更具有效性。
  从学习的角度来界定教育,对教育活动的影响是革命性的,它还“学习”以本来的位置,明晰了教育活动运行的基本秩序――一切为学习服务,一切为学生的成长服务。
  教师是学生的向导。学习活动是人类社会中普遍存在的,一般的学习活动只有二维结构――主体(学习者)和客体(学习内容)。学校教育产生以后,学校教育中的学习活动便形成了特定的三维结构――学生、教师和学习内容。这就有一个如何处理教师、学生、学习内容三者之间的关系问题,其核心是如何对教师职能进行科学定位。在传统教育中,教师的职能是传道、授业、解惑,这主要是从“传递”和“培养”的角度来界定教师的职能。
  从“教育是为学习服务”的基本命题出发,教师就是为学生学习服务的专业人员,为学生学习服务主要包括:一是激发学习动机,主要帮助学生解决“要不要学习”、“爱不爱学习”的问题,其行为结果应该是使学生热爱学习、喜欢学习。二是组织学习内容,主要帮助学生解决“学什么”的问题。三是指引学习方法。教师要通过指引、指点、示范等方法让学生逐步学会学习。四是解决学习疑难。帮助学生解决学习中的各种疑难。从上述分析中可以看出:教师为学生的学习服务主要是引导、指导和辅导学生的学习,其核心是一个导字。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在一篇重要报告《从现在到2000年教育内容发展的全球展望》中明确提出,教师要更多地成为学生学习的“向导”和“顾问”。该报告指出“一个有创造性的教师应能帮助学生在自学的道路上迅速前进,教会学生怎样对付大量的信息,他更多的是一名向导和顾问,而不是机械传授知识的简单工具。”从学习的角度来审视和规定教师的职能,有助于从根本上改变传统的教育行为,逐步实现以学习过程主导教育过程。
  学生是学习的主人。在传统的教育中,教师是知识的传授者,在教育活动中处于权威地位,是教育活动的主宰者;学生是知识的接受者,在教育活动中处于被动的接受地位,几乎没有自主的学习空间,极大地遏止了学生创造才能的发挥。
  从“教育是为学习服务”的基本命题出发,学生就是学习活动的主体。因为学校是为学生学习而开办的,教师是为学生学习而聘任的,课程是为学生学习而开设的,一切教学活动必须以学生的身心发展规律为基础,一切教学内容必须通过学生的主动接受才能内化、转变为学生的个体认识。“学习者的地位和作用是确立任何教育体系的性质、价值与最终目的的重要标准”。对学生这一基本概念的重新审视,有助于进一步明晰学习者在教育活动中的地位与作用。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9/view-101446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