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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天津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有关问题的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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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加快发展职业教育,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我国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一项战略任务。天津作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肩负着引领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重要历史使命。积极探索和构建符合发展趋势、满足社会需求、实现开放融合、具有创新理念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对全面提升天津市职业教育体系的科学化水平,在我国现代职业教育发展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均具有重要意义。
  关键词:天津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框架设计;制度保障
  中图分类号:G718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5727(2015)09-0071-04
  一、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客观背景
  当今时代,国际间的产业竞争实际上是人力资源和人才培养体系的竞争。实践证明,一个科学完善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是确保一个国家成为经济强国和实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支撑。进入后危机时代以来,加快发展职业教育,加强技术技能人才的培养,重振实体经济,重塑国家竞争力,已成为全球共识。面对这一客观背景,西方发达国家都以前所未有的姿态,将实体经济与职业教育视为新一轮国际竞争的焦点。欧、美、日、俄等均相继出台了职业教育的重要法案和政策文件,以期在新一轮国际竞争中建立其持续、巩固的发展优势。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加快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转变经济发展方式,是我国经济社会领域的深刻变革。发展实体经济、进行自主创新和实现产业转型升级,无不以建立我国以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为特色的职业教育体系为重要基础。
  与现代产业发展相对接、以服务生产一线为特点的现代职业教育,是国家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所必需的教育类型。现代职业教育区别于传统的职业教育,具有两个重要特征:一是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对技能型人才培养的客观要求;二是体现终身教育的全新理念,关注人的全面发展与不断提升。构建和形成系统培养技术技能人才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和造就与国家产业发展需要相匹配的一线技术技能人才,是有效提升我国人力资源的整体素质,增强我国的国际竞争综合实力,普惠于广大普通劳动者的切身利益,全面推进小康社会建设的重要战略举措。
  进入新世纪以来,我国职业教育发展势头良好,成就显著。天津作为全国第一个“国家职业教育改革试验区”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示范区”,在坚持改革、勇于创新、深入实践的基础上,在职业教育领域取得一系列成果。其中,“工学结合、校企合作、顶岗实习”作为职业教育的创新模式,得到教育部的肯定并在全国起到了良好的示范效应。
  但是,从全国范围看,经济发展方式转变与高素质技能人才短缺的矛盾有增无减,在知识型和技能型两类人才之间,长期存在的收入差距依然显著,与普通高教相比职业教育依然不是学生和家长的首选。除了来自于社会的、经济的、传统的、习惯的等原因之外,职业教育体系不够完整,相应的制度建设不够完善,致使职业教育在经济发展、产业提升和人全面发展中的特有作用未能充分体现,甚至被大大忽略。
  二、构建天津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基本思考
  天津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首先应该拥有明确的指导思想、实施计划、基本定位、最终目标。根据国家有关职业教育发展的总体要求和天津市职业教育的发展现状,构建具有创新意义的现代职教体系,首先要考虑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1.一个指引
  以《国家教育规划纲要》为指引,以现有职业教育资源为对象,以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主线,积极探索,勇于实践,努力构建符合中国特色、具有创新意义和示范作用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为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创新做出应有的贡献。
  2.两个阶段
  从现在到2020年,按照《国家教育规划纲要》的要求,建立体现终身教育理念、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和人的自身发展,形成相互衔接、体系完整,开放融合、立交贯通、示范引领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上述目标可分两个阶段进行:一是从现在到2016年,根据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主要内涵与基本框架,选择适宜的对象先试先行,整合、打通、对接各层次教育资源,在此基础上,取得经验,以点带面,逐步推广;二是从2017到2020年,深化和完善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全面加强和完善职业教育的制度保障与运行体系,形成全国具有创新意义、相对完整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
  3.三大特征
  2012年国家教育规划纲要,对我国职业教育的特点做了进一步的诠释:一是我国职业教育面向人人、面向社会,与劳动就业紧密结合,是具有职业性、人民性和社会性的教育;二是职业教育以培养人的就业技能和本领为特点,服务于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是我国终身教育的重要体现;三是职业教育开放灵活、中职和高职沟通衔接、与其他教育方式协调发展,为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和后续成长搭建立交桥和提供直通车。有鉴于此,天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构建,应充分体现以下基本特征:一是体现终身教育理念,有利于实现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二是适应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的要求,满足经济社会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要;三是服务需求、开放融和、有机衔接、立交沟通,适应产业发展和人的全面发展。
  4.四个目标
  通过天津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建设,推进天津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实现战略新兴产业创新发展,满足人自身发展要求不断提高的内在需求,形成支撑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职业教育科学布局和完整体系。
  一是加快建立与天津主导产业、新兴产业相对接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培养服务生产一线的技术技能专门人才、拥有技术技能的复合型人才、具备科技研发和技能操作的创新型人才,满足天津市工业转型升级对技术技能人才的需求。
  二是以金融商贸、现代物流、文化产业、中介服务等为重点,培育拥有现代理念、操作技能、职业道德、专业素养的应用型专门人才,为天津市现代服务业发展所需要的新兴职业培育具有行业创意的新型人力资源。   三是形成支撑战略新兴产业发展的职业教育科学布局。提高应用型、技能型、复合型人才培养的比例,加快发展以职业教育为特点的继续教育,在理念上和实践上实现职业教育由教育层次向教育类型的转换。
  四是创造更为有利的条件,让职业教育成为有尊严的教育。使学习者在接受普通教育的基础上,都有充分的机会根据自身的天然禀赋、兴趣、爱好和意愿,选择并接受相应的职业教育。
  三、天津市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框架设计
  职业教育作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应该通过有效的体制与机制,充分集合和有效发挥现有不同层次、不同类型的职业教育资源优势,使之形成一个相互依托、相互连接、相互联动的有机整体。与我国产业创新发展与应用型人力资源的客观需求相适应,天津现代职业教育体系的框架结构可概括为以下20个字,即“相互衔接、体系完整、开放融合、学用对接、立交贯通”。
  一是打通不同层次的中等和高等职业教育之间的通道,使之构成具有内在联系的完整体系,满足经济社会发展与不断提升的个人需求。形成初中高衔接,专业培养与职业培训功能齐全的系统性、多样化的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使接受职业教育的对象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适宜自己职业兴趣和就业意向的教育层次和教育内容和教育方式。
  二是实行普通教育、职业教育、继续教育的相互贯通,使之成为一个完整的体系。在义务教育的初高中阶段,作为职业教育的前端,需加强必要的劳动与社会实践教育,注重学生的特长,进行职业生涯与个人发展规划方面的指导,为学生提供必要的职业预备教育。后续性职业教育,则应成为各类中、高等职业院校和社会培训机构进行职业教育的主要内容和工作重点。
  三是建立与产业体系布局结构匹配的职业教育网络体系,以开放的方式面向社会、面向人人,为受教育者开辟和提供更加灵活多样的学习渠道和教育资源。在办学类型、学习形式、学历教育与非学历教育等方面,形成开放融合的新型格局,努力实现学校职业教育、企业职业教育、社会职业教育的相互融合与齐头并举。在同一的国家资格框架内,建立开放融合的职业教育学历、学位和资格证书制度。
  四是开辟通道,学用联合,推进职业教育与劳动力市场有效对接。建立与职业教育对接、统一规范的行业性职业资格培训考核颁证系统,进一步完善与职业资格相对接的就业准入制度。根据劳动力市场和用人单位的实际需求,确立各级职业院校的办学定位、规格层次、专业体系、培养目标和服务对象。
  五是积极探索中高职课程的沟通衔接和相互贯通,形成具有立交贯通特点的职业教育体系。努力探索和形成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人才培养制度,积极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优先对口招收优秀中职毕业生升学深造,探索建立职业教育的升学激励机制,探索开辟从中职到高职、从应用本科直至研究生教育的职业教育通道。
  四、建立完善现代职业教育制度保障体系
  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构建离不开完善的制度保障。从我国职业教育发展的客观需求来看,完善的现代职业教育保障体系,应该由培养模式、职业证书、教师资格、经费支持等方面的制度化建设共同构成。
  1.进一步确立“校企合作、工学结合”的培养模式
  “校企合作、工学结合”作为天津市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的创新模式,坚持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在全国起到积极的示范作用,成为我国职业院校人才培养的重要模式。
  在校企合作的基础上,建立科学规范的职业院校治理结构。完善职业院校章程,明确理事会、校长(院)长、专业指导委员会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及其有效行驶。积极尝试推进校长聘任制改革和公开选拔制度。建立和完善校企合作的基本制度。通过加强制度化建设,确保在教学规划、治理结构、教学机制、课程开发等方面实现企业与院校的合作的进一步深化。在企业成为技术技能人才培养重要环节的同时,建立和形成校企合作行之有效、优势互补的共赢链条。
  巩固和完善订单培养、顶岗实习制度。坚持和完善职业院校学生到企业实习实践制度;建立和完善与之相匹配的学生实习工资保障制度;进一步拓宽校企合作的领域,建立和实行企业技术人员与职业院校教师的双向交流制度。倡导和鼓励校企之间在人才、信息、技术、研发等方面的互惠合作。
  2.规范和完善职业资格证书制度
  梳理与完善与专业、就业相互贯通的职业资格证书框架体系。厘清各类资格证书与学历学位证书和行业职业之间的相互关系,避免不切实际的形式主义和变相高收费。探讨实行职业院校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的互认互通。
  建立和推行“以证代考”的专业课程考试制度,允许学生以在学期间考取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免除相应课的考试的证书抵补制度。建立完善学分互认、学分积累等有助于激发学生自主学习、自觉学习、灵活学习的一系列相关制度,逐步实现普通教育、职业教育、职业培训之间的互认与贯通,为构建各类人才的技能培养开辟多样化的学习通道提供制度性的保障。
  3.建立职教师资培养和资格准入制度
  建立与职业教育特点相匹配的职教师资培养制度。形成由高水平大学、师范院校为主体,行业企业支撑的教师培养体系和培训基地。完善和加强职业院校教师培训制度体系,建立并实行周期性的教师轮岗轮训和常规性的实习实训制度。
  确立职业院校教师聘任标准,制定符合职业教育特点的教师资格标准和专业技术职务(职称)评聘标准,使之更能体现职业教育院校教师的职业特点。明确职业院校的职业准入制度,严把职业院校教师入口关。
  完善职业院校教师聘用制度。打通企业与职业院校之间人才流动的通道,鼓励职业院校、职业培训机构等从企业聘请工程技术人员和能工巧匠担任专兼职教师。完善职业教育兼职教师聘用办法。建立符合职业院校特点的教师绩效评价标准及考核体系。
  4.完善多渠道职业教育经费保障制度
  进一步加强职业教育经费的财政保障制度。一是将职业教育经费纳入政府的财政预算;二是新增教育经费中投向职业教育的部分应保持等比例增长;三是建立来自于政府的职业教育经费投入的公告与评价制度;四是建立投入与使用的监管督导制度,对各级各类职业院校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进行监管。
  进一步建立完善职业教育助学金、奖学金、助学贷款的政策支撑体系,进一步提高中等职业教育的政府资助标准,以制度化的方式加强完善高等职业教育政策支持力度和保障体系。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办学,通过相应的政策设计,引导和鼓励行业企业参与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多渠道筹措职业教育经费的机制。
  建立必要的职业教育专项基金,为大学毕业生、下岗待业等需要接受职业教育和职业培训的人员提供减免学费、提供助学金等不同形式的资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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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责任编辑: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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