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构建高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研究与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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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随着高等教育由精英教育向大众教育的转化以及全球教育经费投入的相对紧张,人们越来越关心教育质量与投资效益。教学质量评价是对教学活动现实或潜在的价值做出判断的过程,可以推动高职教育事业的改革和发展,是高职院校自我检查与调节的基本手段。在高职教育理论与教学评价理论的指导下,结合高职教育的教学实际,建立科学规范、行之有效的教学质量评价模式与体系健全、富于创新的评价标准,是加强高职教育教学质量建设,正确发挥质量评价的导向作用,稳步提高教学质量的重要保障。
  1 教学质量评价的内涵与特征
  明确教学质量评价的内涵是开展教学质量评价工作的基础。根据美国教育家泰勒的观点,教学质量评价的实质应该是系统地收集和解释有关教学资料,以行动为目标来判断价值的过程。也就是说,第一,它是一种“系统”的收集资料的过程,不是零星的收集,不是仅凭单个的资料来判断,系统性是一个重要特点。只有将考核、观察、谈话、文献等多种渠道的资料加以综合、系统整理,才能成为评价的基础。第二,评价要重视对资料的解释。仅仅将资料收集起来,还不能算是评价,只有对资料做出解释与分析,才是评价。第三,评价是对价值的判断,而不只是对教育情境的描述。第四,评价是以行动为目标的,从行动的角度去进行判断、分析、比较,以利于决策和采用更佳的教育政策,改进教师教学工作的质量。
  根据以上四点,可归纳出教学质量评价的内容特征:①系统性。评价内容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②向生性。评价内容关注学生的学业绩效。③针对性。评价内容体现学科课程特点。④可测性。评价内容指向具体教学行为。
  总之,对教学质量进行的评价就是根据教育目标,运用科学手段,判断教学效果价值的过程,目的是为教育决策提供有用的信息,使教师最大限度地得到发展。
  2 高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的基本标准
  我院课题组对国内外职业院校教学质量评价的标准进行了比较与研究,从发展性、学习型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要求出发,将教学质量评价标准体系分为以下三个部分。
  2.1 教学素质标准:教学素质标准体现于教师的基本素质,是教师内化的身心状态,这种状态对教学工作而言是一种潜在的资源,是教学工作的基础,也是教学态度与专业态度的体现,决定了教师从事教学活动的工作效能。关于教学基本素质的具体标准,目前国内的多数看法是:①有较高的政治素质;②有崇高的师德修养;③有较高的文化科学素质;④有较强的业务素质,包括职业的、教育学、心理学、管理学的素质等;⑤有良好的审美素质。根据高职教育的要求,基于发展性评价体系的内在特点,笔者认为,高职教师基本素质还应根据教与学的维度,针对教育信念、教学观、学生观与质量观等多个方面给出以下相应的标准:①根据高职教学目标,明确对教育观念、教育基本理论以及教育教学行为的总的看法和基本主张。②对教学过程与本质要有正确的看法,不仅要传授知识,发展学生能力,而且要培养学生良好的品行。③教师需要面向全体学生,尊重每个学生,使学生在课堂内外都有机会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见解。④承认学生的差异性,充分发挥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与创造性。
  2.2 教学技能标准:教学技能是教师在教学过程中所应用和表现出的施教能力和技术。概括言之,应当具备以下能力:①教学设计能力;②教学表达能力;③教学组织能力;④教法运用能力;⑤教学激励能力;⑥教学研究能力。除具备以上六种能力外,对高职院校教师而言,还应主动适应21世纪高等教育的发展,在更高层次上培养以下三种核心能力:①终身学习的能力。②运用网络资源教育的能力。③激活创造性的能力。变革与创造将是21世纪人们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方式,因此,教师必须具备通过创造性教育培养学生的创造性人格、创新精神与激活学生创造性的能力。
  2.3 教学效果标准:教学效果是教学活动结果的直接反映。评价整体教学效果的优劣应该以学生在今后工作岗位上的业绩为标准。但是就高职院校而言,一方面,通过毕业生的表现评价教学效果具有一定的延迟性,另一方面,在具体评价教学效果时,往往是对各个学科和课程的教师进行单独评价,而单个教师对学生毕业后的表现一般只起到部分作用,学生毕业后的表现与教师评价之间没有必然联系。因此,高职院校的教学效果评价多是即时的和间接的评价,我院一般是根据对学生进行教学测量的结果加以评价,必要时辅以专家与学生的书面或口头评价。
  3 高职教育教学质量评价体系的基本框架
  通过几年来的研究与实践,我院逐步建立起教学质量评价体系,主要包括三个部分,即教学素质评价、教学技能评价与教学效果评价。教学素质评价解决的是教师是否具备教学的基本素质与素质高低的问题。教学技能评价解决的是教师在具备基本素质后能否应用施教技能达到教学目标的问题。教学效果评价解决的是教师在运用一定的教学设计与施教技能后能否收到较好的教学效果的问题。
  在本评价体系结构中,教学基本素质评价分为三项,即教学基本知识评价、教学基本能力评价与教学核心素质评价。教学基本知识评价主要评价作为一名教师所应具备的与教学相关知识的掌握情况,通过建立试题库的方法实施,题库内容包括教育学、心理学及其他人文社科知识,专业知识不在考核范围之内。教学基本能力评价包括作为教师所应具备的教学设计能力、组织能力、表达能力、思维能力、评价能力、创造能力等。教学核心素质评价包括内化为教学心理品质的政治立场、道德修养、专业水平与身心素质等。教学技能评价分为理论课施教技能评价与实践课施教技能评价两个领域。理论课施教技能评价根据职业教育的特点对三类教师分别评价,即公共基础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专业基础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价与专业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价;实践课施教技能评价分为实验课质量评价、实训课质量评价与毕业设计质量评价。在教学效果评价中,包含评教与评学两个互动层,并具有督导评教(包括院、系两级督学组成员)、教师同行评教、学生评教、教师自评四个层次。整个评价体系形成了理论与实践评价并行、评教与评学互动的高职教育教学评价体系,为了确保评价工作的顺利进行,我院调整充实了教学督导委员会,成员由院、系两级督导组成员,院内外专家、院领导、教务处等教学管理职能部门以及具有高级职称和丰富教学经验的退休教师组成。
  高职院校应当建立专门的督导机构、系部督导小组与学生信息员队伍,形成院系两级,学生、教师、督导及教学管理部门多个层次的评价监控组织体系。笔者认为,教学质量监控管理功能也应实现二元化监控,一方面是直接面对教学一线的监控,另一方面是对教务处、教学系部履行教学质量管理职责的监控。通过教学指标体系评价,有目的地系统采集信息,及时传递给教师或相关部门,将教学质量评价信息反馈到系部,反馈到教师个人,然后搜集评价对象的反馈信息,以此实现评价信息的循环,不断修正评价对象或评价者自身的行为。对于偏离目标的行为要及时进行调控,并依据评价结果,本着对教师负责、对教学质量负责的宗旨,开展反馈与教师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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