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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高校“两课”与中学思想政治课的衔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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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中学教材内容的“多、难、深”,不利于高校“两课”与中学《思想政治》课的衔接。高校和中学教材中有关知识重复的内容,应通盘考虑,结合社会需要和学生的实际要求,适度增删,学以致用。
  【关键词】高校两课;中学思想政治课;衔接
  
  高校(含职院)“两课”包括两个基本组成部分:一是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和“邓小平理论概论”四门课程,文科还有“当代世界经济与政治”;二是思想品德课,包括“形势与政策”、“思想道德修养”和“法律基础”三门课程。,按教育部《思想政治课课程标准》的规定,教学思想政治课由初中《思想政治》课和高中《思想政治》课组成。初中《思想政治》课安排:初一开设心理品质教育,初二开设法律常识教育,初三开设社会发展常识和基本国情教育;高中《思想政治》课安排:高一开设经济常识教育,高二开设哲学常识教育,高三开设政治常识教育。无论是中学思想政治课还是高校“两课”,都力图通过对学生的养成教育和行为规范教育,培养学生经济、政治生活方面的基本素质,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这也正是我们的教育目的所在。然而在教学实践中,效果并不理想,因为“过于强调学科体系,缺乏学科间的整合,无法体现课程结构的均衡性、开放性和综合性,而过分强调学科体系的完整,不利于提高德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怎样才能增强我们教育的实效性呢?从高校“两课”与中学思想政治课的内容来看,似乎结构完善而趋于完美,而中学教材内容的“多、难、深”,造成教师难教,学生难学,究其原因是高校“两课”与中学思想政治课衔接上存在着突出矛盾。
  教学内容多而课时少。试举中学思想政治课为例,初中二年级开设法律常识教育,每周二:课时;高中一年级开设经济常识教育,也是每周二课时。而在教学实践中,“43.1%的教师、50.8%的学生认为法律常识教育的内容太多,应作适当删减”[1]师生普遍感觉到内容多而课时少,很难完成教学任务,即使勉强完成了,教学效果也不佳。同时,初二的法律常识教育和高一的经济常识教育有不少重复的内容,初二已经讲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劳动法”、“税法”等法律的有关内容,而在高一年级又讲同样内容,高校“两课”的法律基础课再重复讲,显然教学内容重复现象突出。不仅是这里有重复的情况,高校“两课”与中学思想政治课还有教学内容重复的,如高一经济常识和高二哲学常识中的有关知识,在高校“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中也还在讲,这显然不利于学生学习兴趣的培养和教学效益的提高,对处于求知黄金时代的学生来说,是时间上的极大浪费。因此有必要对这些内容进行调整,尽量做到少而精,既解决内容多而课时少的矛盾,又利于加强系统性和有序性。
  教学内容难而不好讲。对教材的本质要求,应是以什么方式最有利于学生的发展作参照,教学内容的安排上就应关注这个问题,然而“在教材编制上,我国长期坚持六大主题(知识与兴趣、政治与经济、社会与文化),三项原则(兴趣原则、政策原则、文化原则),但对兴趣原则关注不够,而且教材过多强调政治性而忽视民族性、强调统一性而轻视差异性”[2]。事实上,学生在校期间要想掌握所有知识是不可能的,关键是理解和掌握有效参与社会的技能,培养学习的兴趣和举一反三的能力,这更重要。而在初二教材中安排大量的法律条文、专业术语,莫说是初中学生,就是成年人都感到头疼,这一方面是法律知识本身逻辑性强,同时静态的法律条款、法学理论是枯燥的;另一方面是学生生活空间狭窄,理解能力有限,而要学习不能理解的东西只有死记硬背,这样越来越感到索然无味,兴趣就无从谈起,教学效果可想而知。
  教学内容深而讲不透。据调查“59.7%的教师、60.6%的学生认为心理品质教育和73.6%的
  教师、57.7%的学生认为理想前途教育内容抽象、空洞、成人化,难教难学”[1]。由于教学内容偏难偏深,学生认知水平有限,给教学带来了很大困难,同时,教师必须按《课程标准》在有限的时间量完成教学任务,因而很多内容讲不透,这样蜻蜒点水的结果,往往给学生造成“大”而“空”的印象,使学生产生厌恶甚至抵触情绪,此外,用成人的标准要求学生,不分重点和主次,不顾及学生年龄特,学生没有学习兴趣,理解也难深入。“把哪些预定好的东西兜售、强加给别人,不仅不能产生思想,而且会扼杀了德性的发展,因为它们缺乏人性所需要的自由探究、审慎思考和理性的观念”[3],必然达不到教育目的,这的确应引起我们深思。
  重视书本知识传授,轻视培养将书本知识用于解决现实问题的能力,是高校“两课”与中学思想政治课共有的局限。
  无论是高校“两课”还是中学思想政治课,与其它学科相比,就知识构架来说,自成体系。希望通过这门学科的开设,树立学生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为社会主义培养合格的“四有”接班人。实效欠佳的问题在于我们的教育普遍存在重规则与知识的传授,忽视将知识内化为学生个体能力的过程。教师教给学生的“是什么”,学生往往不需思索也无须“体验”,表面看起来似乎接受了“灌输”,但在实际中就不会“学以致用”,甚而出现迷茫和困惑。如2001年全国普通高考政治试题第37题关于道德评价的问题为例,就可看出高校“两课”教学与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衔接的问题,也可看出高校“两课”与中学思想政治课的共同局限在于:仅从外在的他律的角度来理解教育,不从内在的人的精神提升去理解教育,是不全面的。第37题,背景:有位老人节衣缩食13年,用节省下来的数万元资助了40多名贫困学生,其中包括10名大学生。令人困惑的是,有的受助学生只是心安理得地收受老人的钱,认为是理所当然的,所以,不仅从不露面,甚至连一封感谢或问候的信都不写。辨题:“没有回报的道德活动是没有意义的。”高二年级关于价值观的教学既是重点也是难点,关于人生价值及价值评价的问题,在高校“两课”(思想道德修养)中有所展开,或许大学生能客观评判这个题。而在高二年级第七课,着重点在教给学生个人与社会的关系、人生的真正价值在于对社会的贡献,虽然也讲了贡献包括物质贡献和精神贡献,但是物质方面对社会的贡献容易看得见,精神贡献由于不易看见,学生对如何正确看待人生价值的精神贡献就存在难度,因此高考中出现了不少学生答非所问,或者答题自相矛盾。这是因为教师教给学生的往往是现存的判断、知识,很多学生不会辩证思考问题,他们习惯于机械回答“是什么”,而一旦问到“为什么?”或者需要其评判具体事象时,就没有自己的主见了。高考作为选拔性考试,同时有引导中学教学的作用,高考试题透露了高校选拔人才的要求,它需要学生有一定的思考能力,能对具体问题进行具体分析,这给中学教学提出了要求,应怎样将高考(高校)要求与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学衔接起来,沿用以往的教学方法,显然不能适应要求。因此,必须改革传统的课程设置和教学方法。这又引起我们思考教给学生知识与培养学生能力的统一问题。正如西方著名学校道德教育家科尔伯格所言:道德教育决不是背记道德条例或强迫纪律,而是促进道德认知水平的发展。如果只注重传授书本知识,虽然书上要求的知识点学生都记住了,然而学习不灵活,学的知识再多也是死的,一旦遇到具体问题照样会不知所措;如果传授知识的同时,注意对学生能力的培养,教育与学生实际需求相一致,调动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使学生有独立的精神,科学的态度,正确的价值观,那么学生在知识形成的过程中,就能自觉培养主体意识和创新能力。
  笔者认为,中学教材内容的“多、难、深”,不利于高校“两课”与中学思想政治课的衔接,尤其是中学有关法律知识重复的内容,该删减的就删减,应将中学和高校的教学内容通盘考虑,结合社会需要和学生实际要求,教给学生的应是与其生活实践相关的内容。中国目前有几百部法律,我们觉得都已经很多,而加入WTO才知道,我们的法律还不及其三分之一,WTO的法律有一千多部,因此,学校进行法律教育,不仅要在教学方法上贯彻实践性原则,而且还应结合社会实际,结合学生的实际情况,选择和更新适合社会发展和学生特点的教学内容,以使教学有实效。因为法律本身的时效性很强,为适应发展着的社会经济生活,调整变化的社会关系,国家会适时修改有关法律,教材的部份内容难免会滞后于现行法律。重要的是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学生没有必要也不可能背下许多法律条款,只要在涉及有关法律问题时,知道运用法律手段解决问题,至于不懂某一具体法律条款,可到有关部门咨询。当今法制社会,法制教育对于学生做人、成才的重要性是显而易见的,如果缺少法律意识,那么学生的素质结构就不完备。
  有关部门编制课本应因地制宜,考虑地区差异,发达地区和不发达地区,城市与农村,民族地区与汉族地区等都应有所区别。如针对农村情况,教学中可加强税法、婚姻法和土地法等内容;针对民族地区特点,可加强民族区域自治法的内容。教材的多样化,即是强调共性中的个性,这是素质教育的重要环节。教材的编制不应只看高校与中学的衔接,不能机械式的理解,哪儿内容多或难,就砍掉完事,或者换一种方式保留。重要的是与时俱进,与变化着的社会生产生活衔接,这才是高层次的衔接。
  还应重视高校“两课”教师与中学思想政治课教师的衔接。教师是教材的执行者,是教学活动的主要因素。教师素质直接影响其对学科课程的把握和体现。加强高校“两课”教师和中学思想政治教师的勾通和交流,这既可使高校教师了解中学教育现状,尤其是课程改革现状,有利于加强课改,更新教育思想、教育观念,提高教育科研能力及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也可使中学教师了解本学科的发展趋势,更新知识,拓宽视野,增强技能,在教学时,针对教材内容、学生特点,结合新知识、新情况来分析解决问题,增加教育的新鲜感、灵活性。培养学生善于思考,使所学知识得到巩固、升华和灵活应用。
  综上所述,教育要重视课程设置问题,要注意高校“两课”和中学思想政治课的衔接。教育活动是一项系统工程,仅靠改革教材内容显然不够,还必须改革教学方法,理论联系实际,这就对教师提出了较高的要求,既要探索灵活多样的课堂教学方法,又要注重把课堂教学延伸到课外、到生活实践中去,如法律知识的内容,可将理论讲解与案例分析相结合,还可带学生实地参加庭审,体验生活。我们如能把传授知识与培养能力结合起来,结果就会事半功倍。繁多的教学内容,也只有融入其它教育活动之中,才能适应社会发展要求和学生需要。因此,在初中进行探究式学习,在高中进行研究性学习,无疑对培养学生能力大有好处。这样,让学生主动地自主思维,处在探讨、研究问题的过程中,把传统教学传授的内容变为探究式的学习内容,把传统教学固定的你教我学的教学行为,变为探讨、研究学习的过程,培养了学生的自主、合作和探究能力,学生经历了研究性学习的过程,就会得到学习的体验、感悟,就学会了学习。同时我们还要注意不同年龄段学生的特点,中学教育应以家庭、学校生活为背景,注重社会公德和责任感教育,高校教育应以学校、社区及社会生活为背景,注重意志品质及理想、价值观教育,不应出现中学生学知识做“学问”,而到了大学再来教如何遵守社会公德规范的本末倒置的情况。如此,才能真正使学生学会学习,学会做人。
  
  参考文献
  [1] 吴凯.初中思想政治学科课程现状的调查与思考[J].思想政治课教学,2002,(5)
  [2] 曾天山.我国基础教育教材改革问题探讨[J].教育研究与实验,1995,(3)
  [3] 冯增俊.当代西方学校道德教育[M].广州:广东教育出版社,1993.83
  
  收稿日期:2010-0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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