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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商法双语教学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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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作为文科类课程,国际商法无疑是最适合开展双语教学探索的课程之一,结合近些年在国际商法教学中总结的经验以及教训,结合国内外双语教学的理论研究成果,结合我国目前双语教学的实施现状,个人总结了一系列在教学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方案。同时期望在进一步的双语教学研究中,探讨合理化、目标化、体系化国际商法的双语教学,从而使得国际商法能够与双语教学的发展融合,从而实现真正意义上与国际接轨,与学生的现实学习接轨。
  关键词:国际商法;双语教学;矛盾;教学探讨
  
   国际商法课程主要以国际商事交易相关活动所遵守的各类法律规则与惯例为学习内容,其自身内容的涉外性质适合开展双语教学,通过双语教学能够帮助学生构建比单一中文教学更为全面和扎实的国际商法理论基础与专业英语技能,对今后从事各种涉外经贸活动,解决实务中所出现的法律问题具有很好的指导作用。在笔者进行国际商法双语教学的进程当中,在不断进行教学评估和反馈的基础上,在学习前辈教师教学理念和教学思考的前提下,总结出以下几点双语教学中存在的矛盾,对以下几点矛盾的探讨在笔者看来是解决目前双语教学问题的关键。
  一、国际商法开设双语教学的必要性与学生法学知识基础薄弱的矛盾
  当前国际经贸活动广泛建立在各种国际商事法律规则与惯例基础之上。因此,掌握国际商事法律的基本规则惯例以及熟悉解决争议法律途径,对国际经贸活动的顺利开展,以及维护正当合法权益都十分必要。国际商法所涉及的国际经贸法律规则很多都来源于美欧等国的法律制度与司法经验,引入英文教材,开展双语教学,可以使学生较为深刻地理解国际商事规则的本源,对于从事国际经贸专业知识学习的学生而言,国际商法开展双语教学的重要意义是毋庸置疑的。然而将本来就晦涩的法学术语英语化让法学基础薄弱的学生更加吃力,所以加大普法教学力度也就成为应有之意。
  二、国际商法开设双语教学的必要性与优秀国际贸易法双语教材缺乏的矛盾
  根据笔者近年不断试用目前国内选用的教材体会,现行国际商法教材版本较多,基本可以分为两类。一类是国内作者出版的针对中国学生的双语教材,另一类是直接选用美国大学所使用的国际商法教材。前一类教材符合中国人的视角与教材编写习惯,内容不仅介绍西方法律制度,还能注重与中国法律制度规则对比,有利于学生全面地理解掌握,但是其内容表述上往往具有较为明显的中国式的思维习惯与表述方式,而非地道的专业英语。此类教材比较适合教师开设国际商法双语初期选用。后一类教材作为美国专业人士编写的大学教材,法律英语纯正,体例安排生动,案例编选丰富。但是这一类教材本身针对的对象是美国学生,缺少对中国涉外法律规则的介绍,因此教材中许多内容与中国学生学习从事涉外经贸活动规则的要求相差较大。现行国际商法教材版本较多,在理论研究和教学实践日新月异的情况下,旧版教材的结构设置已显得不甚合理,教材内容与本专业其他课程重复较多,相关法学基础知识不足。笔者认为,在更新旧版教材结构的同时,合理融入与国际商法有关的法学基础知识,即将国际商法所需法学基础知识加以整理放在教材之前,或将该部分知识有机融入教材的每一章内容。为了满足双语教学的需要,新的教材还应考虑将国际商法中有代表性的内容的英语原文保留,即教材的部分内容为中英对照;另外,还应加入一定比例的英文资料。有学者认为,选用合适的外文原版教材也是非常重要的,笔者认为没有必要在本科教育阶段,为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也引入国际商法英文原版教材,我们应当将教育资源用在编写适用国际商法双语教学的教材上,而非直接“拿来”。
  三、国际商法开设双语教学的必要性与学生法律英语高度专业性以及缺乏的矛盾
  法律英语是法学专业的必修课,在英语国家中被称为Legal Language或Language of the Law,即法律语言,在英语中指表述法律科学概念以及诉讼或非诉讼法律事务时所用的语种或某一语种的部分用语。法律英语所使用的语言不仅是英语本身,还包括其它语种,如法语、拉丁语等,而且它不仅是一门简单的翻译课。开展国际商法的双语教学,法律英语基础不能为零,仅靠教学中的临场翻译,根本无法满足国际商法双语教学的目的。国际商法本身具有专业术语多的特点,一些英文词汇在日常应用时的含义与其在法律术语中的含义相去甚远,而且在教学实践中我们不只是会遇到翻译问题,更重要的是语境问题,这些专业术语理解上的困难,必然影响学生对本课程学习的积极性和教学效果。
  四、国际商法开设双语教学的必要性与教师英语应用能力不足的矛盾
  目前,我国高校双语教师匮乏已成为制约双语教学发展的瓶颈。我国高校至今还没有专门针对双语师资的培养,现有的双语教师缺乏专门系统的双语师资培训。从总体来看,高校双语教师大致可分为两类:一部分是一些外语优秀的专业课教师,这部分教师可以熟练阅读外文文献,科研能力强,能够用外文板书或按照外文课件授课,但缺乏语言教学方面的系统训练,听说能力不足,很难用外语充分表达自己的专业思想,也难与学生互动,直接影响双语教学的实际效果;另一部分是外语专业教师通过较为简单的专业知识进修后转而进行双语教学(或者是外语专业的本科生在研究生阶段学习了非外语专业),他们虽然语言教学能力较强,但是专业基础不扎实,在有限的时间内难以系统掌握专业领域知识,无法深入传授专业知识,容易把双语教学变成了语言教学。因此,高校双语教学要兼顾近期急需与长远规划,多方面着手建设一支专业结构合理、年龄梯度合适的双语教师队伍,并形成梯队式师资储备。自倡导双语教学以来,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国际商法课程的双语教学的巨大价值得到广泛认同,这契合了国贸专业培养专业理论与实践复合型人才的最终目标。但是国际商法双语教学一开始往往会陷入困境,实际的教学效果与预期目标存在着较大的差距。这种困境既是专业学科差别,也是由双语教学模式自身缺陷所导致的。面对存在的困境,我们需要不断分析问题,总结经验,及时找出改进教学效果的方法,从而逐步实现双语教学的目标。
  参考文献:
  [1]杨伏英.国际商法双语教学困境及对策探析[J].扬州职业大学学报,200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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