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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增值税转型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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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增值税是在商品税基础上设计的相对科学的一种税,仅就商品或应税劳务在流转过程中的增值额部分计税,为避免重复征税,采用税款抵扣制。在增值税实际征收环节,抵扣额的确定一直是征纳税双方的焦点所在。本文在我国现有增值税基础上,比较生产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分析生产型增值税向消费型增值税的转化对各方面所产生的影响及在我国实施的可行性。
  关键词: 增值税 转型
  
  增值税是以商品生产流通各环节或提供劳务的增值额为计税依据而征收的一个税种。从理论上分析,增值额是指一定时期内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新创造的价值额。目前增值税主要有两种类型:生产型增值税和消费型增值税。
  
  一、生产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是指在计算增值税时,不允许将外购固定资产的价款(包括年度折旧)从商品和劳务的销售额中抵扣,由于作为增值税课税对象的增值额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GNP),因此将这种类型的增值税称作“生产型增值税”。
  生产型增值税的优势在于抵扣比例少,实际缴纳的税额大,适用于财政收入紧缺型政府,我国的增值税自1979年开征增值税以来一直采用生产型增值,征税范围从最初的机器机械和农机具到1994年增值税立法改革确定在生产和流通环节统一征税,征税范围不断扩充,增值税在税收收入中比重日益突出。
  生产型增值税的弊端主要有:
  1. 影响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生产型增值税道道征税,加重了企业机器设备购置成本,抑制了企业技术改造和设备更新的积极性,特别不利于基础产业和资本、技术密集型产业的发展。
  
  2. 内外资企业之间增值税实际税负差异。现行税制对外商投资企业在投资总额内购买国产设备准予退还已缴纳的增值税,对部分进口设备实行免征进口环节增值税,实际上相当于给予了部分外资企业和进口设备消费型增值税的待遇,从而使内资企业和国内生产的设备处于不利的竞争地位。
  3. 使固定资产投资的税负过重,影响经济增长。经过测算,生产型增值税17%的税率相当于消费型增值税23%税率的负担水平,对扩大投资带来不利影响。
  4. 影响国内产品竞争力的提高。目前因采用生产型增值税,企业购进生产设备的支出不能抵扣,造成企业负担沉重,产品成本压缩空间受制,在产品价格上缺乏竞争优势,这在国际上也是少见的。在加入世贸组织后,这种情况继续下去将使国内的企业无法与海外企业平等竞争。生产型增值税导致对进口产品市场的依赖,也不利于扩大进口替代产品的生产。
  5. 提高了税收管理成本。由于实行“生产型”增值税,企业必须将可抵扣的购进货物、劳务与不可抵扣的购进货物、劳务分开,使计算变得复杂,也增加了税务机关审查的工作量,既提高了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也提高了纳税人的纳税成本。
  
  二、消费型增值税
  消费型增值税是指允许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额时,从商品和劳务销售额中扣除当期购进的固定资产总额的一种增值税。也就是说,厂商的资本投入不算入产品增加值,这样,从全社会的角度来看,增值税相当于只对消费品征税,其税基总值与全部消费品总值一致,故称消费型。
  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至少将产生三个方面的积极效应:
  1. 从经济的角度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有利于鼓励投资,特别是民间投资,有利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和技术升级,有利于提高我国产品的竞争力。
  2. 从财政的角度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虽然在短期内将导致税基的减少,对财政收入造成一定的影响,但是有利于消除重复征税,有利于公平内外资企业和国内外产品的税收负担,有利于税制的优化;从长远看,由于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将刺激投资,促进产业结构的调整,对经济的增长将起到重要的拉动作用,财政收入总量也会随之逐渐增长。
  3. 有利于降低税收管理成本,提高征收管理的效率。从管理的角度看,实行消费型增值税将使抵扣项目增加,征收和缴纳将变得相对简便易行,从而有助于减少偷逃税行为的发生。
  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是增值税发展和完善的趋势,但在目前阶段,对于转型问题需要考虑方方面面的承受能力。
  
  三、增值税转型的影响:
  (一)增值税转型对国家财政的影响
  增值税转型对国家税收收入的影响我国是以流转税为主的税制结构,在2003年的税收收入 20461.56亿元中,国内增值税为7341.29亿元,接近占总收入的 30% ,在增值税由生产型转变为消费型之后,在短时期内直接表现为国家税收收入的减少,据资料显示,增值税改革在东北试点后,中央财政将减少100亿元的收入,东北三省地方财政将各减少30亿左右。如向全国铺开,国家财政要承担的改革成本达1000亿元以上。
  但从长远来看,由于增值税的转型刺激了企业生产规模扩大的需求,给企业以持续发展的有利扶持,同时也扩大了增值税的税源,既达到给企业减轻负担的目的,又涵养了税源,为今后的税收增长创造条件。
  (二)增值税转型对企业的影响
  增值税转型对企业的影响直接表现为税负的一增一减。
  首先,企业应交的增值税税额中,可以抵扣的进项税基数增大,在同等销售水平下,意味着应交增值税税额的减少。
  一方面,由于生产用固定资产的购进可以抵扣进项税,使得固定资产的价值调低,体现固定资产损耗的累计折旧费用的减少,直接降低了产品的成本;另一方面,由于单位产品成本的降低又导致销售成本的下降,直接导致的利润上升,利润上升的后果是企业所得税的增加。我们试通过下例来论证增值税的减少,所得税的增加对企业损益的实际影响额。
  例、某企业2004年7月1日购置一台生产用机器设备不含增值税价值15万元,另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注明增值税额2.55万元。(假设使用年限为5年,固定资产的折旧采用平均年限法且没有折余值考虑,所得税率为33%)
  分析1(生产型增值税下):根据现行会计制度和税法规定,该项机器设备的实际入帐价值为17.55万元,每年计入生产成本的固定资产折旧为3.51万元,5年一共提取折旧17.55万元,5年对利润的影响额共为17.55万元,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为-5.7915万元。
  分析2(消费型增值税下):该项机器设备的实际入帐价值为15万元,专用发票上注明的2.55万元增值税额作为进项税准予在计算增值税额时从销项税中抵扣。企业可以少缴纳增值税3万元;另每年计入生产成本的固定资产折旧为3万元,5年一共提取折旧15万元,5年对利润的影响额为15万元,对所得税的影响额为-4.95万元。
  通过比较我们可以看出,在消费型增值税制度下,企业增值税税负减轻3万元,而所得税税负增加8 4150元。
  所以我们可以认为,由生产型增值税转变为消费型增值税是给企业减负的实际利好。(在我国东北老工业基地,试点的税收改革不仅生产用固定资产购进时准予抵扣进项税,而且对于该类固定资产在所得税上也准予加速折旧,那么由于增值税转型给企业带来的企业所得税税负的增加影响几乎可以不做考虑。)
  我们看到,这几年税收增长的速度远远超过GDP增长速度。但是,任何税收的增长都是以企业和个人的负担加重为代价。今年我国预计税收增加5000亿元,有充分的资金可以支配,而目前税收增长已经基本达到定点,所以增值税转型的时机成熟。在2004年9月,我国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文,实施东北老工业基地的增值税转型试点,并且配套的所得税部分也有相应的变动。
  考虑到我国目前的财政承受能力,按照既积极又稳妥的原则,增值税由生产型转为消费型的改革宜采取分步推进的办法,一方面在部分地区进行增值税转型试点,把这项改革措施纳入国家区域经济发展的总体战略之中来统筹考虑;另一方面在部分行业进行增值税转型试点,选择那些资本有机构成较高、税收负担较重的行业进行试点,把这项改革与国家产业政策结合起来。通过在部分地区、部分行业开展增值税转型试点,在试点过程增值税转型过程中发现问题,积累经验,从而抓紧制定或完善有关的制度和管理办法,待时机成熟时,再在全国范围内、全部行业中广泛推行。
  另外,为避免增值税转型给财政收入带来过大的冲击,纳入抵扣的固定资产需要限定在一定的范围,以保证改革的顺利进行。当前比较可行的是对生产所需购置的固定资产包含含的增值税款准予抵扣,但新增机器设备较多,一次性抵扣对当期税收收入影响很大的,在推行的过程中可采取策略性措施。同时,考虑到税收政策的衔接协调问题,在实施增值税转型的同时,应对一些有关设备投资的税收优惠政策进行必要的清理和调整,以利于政策间的协调配套,规范合理。
  我们也应该看到,由于新购置生产设备可以直接做为进项税抵扣,会刺激在进行设备决策时,倾向于采取购置新设备,而放弃技术改造,使得企业技术改造动力不足,影响整体技术创新和资源的浪费,这也是在增值税转型中需要关注的一个问题。
  
  参考文献:
  1. 《东北地区扩大增值税抵扣范围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 财税[2004]156号2004-09-14
  2. 财政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税法》.经济科学出版社.2004- 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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