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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考移民”现象分析及对策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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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高考移民是自上世纪80年代起我国人口流动领域的一种异常现象。高考移民现象的持续存在有多方面的原因,但其根源在于当前高教资源配置不完善,直接原因是由政府主导的招生政策的不完善――省际录取率差异较大。自2008年后,在强大的社会舆论压力下,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遏制住了猖狂的高考移民现象。但笔者认为应根据三个流入地具体的特殊情况分别采取相应措施――“疏”“堵”“放”以解决我国高考移民的现实问题。
  关键词:高考移民;现象分析;对策思考
  中图分类号:G64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4-9324(2015)20-0186-02
   “高考移民”是中国高等教育中的特殊现象。大体而言,高考移民的移入地区分为三类,一是京、沪等经济水平高而高考录取分数线低的直辖市,二是海南、安徽等经济水平低且高考录取分数线也低的东部省份,三是海拔高、经济和教育水平低而高考录取分数线更低的西部地区,包括西北和西南省区。[1]本文中的高考移民,指的是通过转移或伪造户籍(国籍)和学籍,在原户籍地之外寻求高考竞争较低,获得大学(尤其重点大学)较高录取机会的现象。其直接原因是省际录取率差异较大,也就是省际高考激烈竞争程度差异较大,间接原因是各地基础教育水平差距较大、重点大学录取名额本地化、边远落后地区的政策倾斜、现有户籍制度的福利差别化功能及监督缺失和制度失范等。
  从历史上来看,我国对高考移民问题的研究从上世纪80年代开始受到人们的关注并且之后每年呈逐年增长态势。国内学者的研究也从2003年开始出现了大量的学术论文,从各个方面对高考移民现象进行分析并提出自己的看法,下面我们全面了解一下我国高考移民的研究情况。
  一、高考移民的背景分析
  我国目前的移民流入的三个地区究其原因虽然共同受我国国情的影响,但它们各自又有自己特殊的原因存在,下面我们详细阐述一下。
  1.对于移入京、沪等经济水平高而高考录取分数线低的直辖市,这主要是由于其占有丰富的教育资源,在各种力量博弈的过程中占优势,能够取得多数的招生指标,移民到这里不仅可以享受高品质的教育资源还可以较大可能地考入重点大学进一步享受优质的教育资源。从经济学角度讲,这是每一个“理性经济人”都会选择的做法。比如2011年,每万名考生中考入北大的比例,北京为52.5,安徽为1.27,广东为1.4,贵州为1.48,河南为1.87。[2]
  2.对于移入海南、安徽等经济水平低且高考录取分数线也低的东部省份,考生之所以没有移入第一种移入地的原因除了上述原因外,很大可能是因为考生自身条件,父母的身份背景使其难以进入京、沪等地,而退而求其次移入这些虽然经济欠发达,但其招生录取率较高的地区。比如海南,近几年为了发展经济,放松了户籍迁入政策,给很多有需要的人打开了方便之门。
  3.对于其迁入海拔高、经济和教育水平低而高考录取分数线更低的西部地区,包括西北和西南省区。现在的高考录取政策是计划经济遗留的产物,由于长期的历史原因,一些边远、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历史、经济、文化等多方面的原因,教育水平相对滞后。因此,国家才出台了一系列灵活的高招政策,目的就是为了合理调配教育资源在全国的配置,以便照顾教育水平相对落后地区的学生也能够接受高等教育。我国高考制度实行分省区定额录取的模式,从自由竞争的角度来看与考试的公平原则有某些矛盾之处,但从调动落后地区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当地人文教育水平的提升以及维护中华民族的统一角度来看,有其合理之处。但这却让“有心人”有机可乘。
  二、我国针对“高考移民”现象采取的措施
  2003年高考前夕,各地纷纷出台封堵“高考移民”的政策,许多“高考移民”应届高中毕业生在此政策下希望破灭,甚至可能因时间来不及而丧失了回原来户口所在地报名的机会。
  以海南省为例详细探讨其封堵移民的过程,2002年是海南省高考移民政策的拐点。2002年12月海南省教育厅拟订了《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暂行规定》,决定调整高考报名政策,并公开举行了听证会。2003年2月24日,海南省政府正式下发了《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暂行规定》,对外省考生报名参加高考做出了特殊限制,规定“必须高中阶段的最后两个学年在海南就读,并且只能报考本科第二批和专科(高职)学校”。然而这一规定并没能有效阻止“高考移民”进军海南的步伐。2005年6月23日,海南省政府正式公布实施修订后的《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暂行规定》,该《规定》在2003年的基础上,进一步提高了高考报名条件。同时,省政府办公厅也发出了《关于处置积压房地产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根据该通知,在海南已购得商品住房但尚未办理入户手续的购房者,一律不再按优惠政策给予办理入户手续。9月15日,省教育厅又下发了《关于办理省外就读高中学生转学或登记手续有关问题的紧急通知》,此外,海南省还压缩了二本的招生名额,试图从源头上拦堵移民考生。在之后的2006、2007、2008、2009年,海南省在高考报名条件中一直采用2005年的《规定》中所提到的限制条件,对高考移民进行封堵。[3]
  其他移入地的做法和海南省异曲同工,为保护本地考生利益各省区一度对移民考生采取堵截政策。2003~2005年青海省被取消资格的移民考生数分别为251人、173人、140人;2003年新疆清退移民考生2600余人,2005年新疆昌吉查出外地考生358名;2004年宁夏查出225名高考移民;2006年海南堵截高考移民1000多名,上海大学取消数十名“假华侨”学生的学籍……[4]
  从以上我们不难看出对于高考移民采取的封堵主要是由各省市为了保护本地考生的利益而采取的措施,对于西部落后地区的做法表示理解,但对于某些省、市的做法不敢苟同。譬如,为了经济的发展鼓励移民,进而面对移民带来的高考移民问题则采取封堵,少不了有“过河拆桥”之嫌。最终,反过来对于其经济发展的最终目的产生不利影响,违背最初的目的。   三、对“高考移民”现象的对策分析
  本文研究的主要目的是根据我国高考移民的三种不同的现象,还有少数通过改变户籍的高考移民现象,分析其出现的原因,并相应地提出大潮流趋势下可以采取的最优措施,而不是搞“一刀切”,“堵”、“疏”、“放”相结合。以期实现实际上的教育公平,或者是最大可能地降低教育不公平现象,缓解国民的紧张情绪,制定出符合国民最大福祉的高考移民政策。
  中国的改革进入深水区,教育改革也同样如此,所谓“深水区”就是指再继续进行改革就会损害既得利益群体的利益,这必然会遭到他们的反对,由于这些“既得利益群体”在社会阶层中处于优势地位,所以对于高考移民来说必然会遭到他们的封堵。但是本人认为我们应该本着人人享有平等的受教育权这一教育平等观,客观理性地看待此问题。面对各地采取一切措施封堵高考移民的做法,笔者认为对于三种不同的移入地的高考移民采取不同的做法。
  1.“放”――给移民入京、沪经济水平高的地区以公平机会。像北大、清华以及浙大这些“985”、“211”学校是我们国家的重点大学不属于某个省、某个直辖市的,全体国民享有平等的资格通过一定的途径(高考等)进行深造,来自于当地居民的抵抗呼声在法理上根本站不住脚。因此对于移入京、沪等经济水平高而高考录取分数线低的直辖市的考生,由于在移民的过程中已经支付大笔的费用,这笔费用可以看作是有关教育税赋的“一次性”缴纳,因此已经弥补了基于经济原因的“起点不公”问题。对于这种不公平基础上的不公平,我们应该采取“放”的方式,谴责“既得利益群体”狭隘的个人主义倾向,让移入的考生与当地考生平等竞争。
  2.“疏”――折中处理移入海南、安徽等东部省区的考生。对于移入海南、安徽等经济水平低且高考录取分数线也低的东部省份的考生,虽然考生也为移民一次性支付了大量的费用,并且当地政府最初也是为了自己的经济发展才放宽政策积极引进移民,全面封堵不免让自己的政府失去公信力,这对于其地区长远的发展还是不利的。但考虑到当地考生还是处于相对弱势的地位,我们应该采取“疏”的方式,不能像京、沪等地区一样全面开放,根据本地的具体实情采取相应的折中疏导措施。
  3.“堵”――禁止移入经济水平低的西部地区。对于移入海拔高、经济和教育水平低而高考录取分数线更低的西部地区,包括西北和西南省区的考生,我们目前应采取“堵”的方式,这是由这些地区的具体情况决定的。经济低下、教育资源缺乏,为了保证当地处于弱势地位的考生群体和全社会成员的教育公平,必须制定全面封堵的政策方针,禁止某些投机取巧的个人通过非正当手段移入西部地区,区别对待三个移入地的高考移民政策。
  总之,真正解决问题的方法还在于实现高等教育的“大众化”,考生享有的教育资源一致。在中国这样一个幅员辽阔、人口众多、区域差异巨大的国家,省区之间的文化教育水平差距还会长期客观地存在,因此,“高考移民”问题并非一朝一夕就能够彻底解决,还需要经历一个不断努力和改进的漫长过程。[5]
  参考文献:
  [1]李伯乐.对“高考移民”的理性思考[J].赤字(中旬),2014,(463).
  [2]李丙龙.高考移民与异地高考的差异分析[J].教育评论,2013,(3):48-50.
  [3]黄蓉.近十年海南封堵高考移民相关政策浅析[J].内蒙古师范大学学报(教育科学版),2009,(6):8-11.
  [4]何召祥.高考移民现象与我国高教资源配置改革研究[J].学习与实践,2014,(2):135-140.
  [5]彭秀丽.“高考移民”现象的成因及其对策[J].现代教育科学,2005,(3):24-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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