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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自画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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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镜子里的他,矮矮胖胖,鼻梁上架着一副可与啤酒瓶瓶底比厚度的眼镜,面相不算英俊不算难看,有几分知识分子模样。
  他最大的特点是爱看书。古今中外,他无所不读(当然,都是些健康书籍),由此促成他写起文章来虽非如有神助,也算得心应手,下笔成章。但乐极往往生悲,一次,他被误以为有抄袭嫌疑,他当堂大呼“冤枉”,老师了解情况后笑了笑,给了他一拳:“谁叫你写得太好?”因为作文,他受过表扬挨过批,但他毫不在意,狂妄地想当一名小说家、剧作家。
  他的行为“不太检点”:衣服上常是黑乎乎的。衣服经过一天“煎熬”,往往化为一个“调盘”。东一块黑,西一块灰。领子一块白漆,袖子一点蓝墨水。不说恶心,也有点骇人。更甚者,他还创下了13天不进澡堂及五年级仍不会系鞋带的“奇闻”。不过现在他倒改了一些,洗澡、洗脚是他每日的“必修课”。
  他的想像力高得“超凡脱俗”,令人不可思议。一个普通的多边形,经他大笔一挥,鬼脸、兵器、楼房、动物、植物……一个接一个蹦出来,套在那个不再普通的多边形上,成为他“想像王国”中的新成员。
  他的胆子比芝麻粒还小。晚上不敢单独行动还说得过去,就是大白天,他也不敢“独入人之境”,非得有人陪着。由于想像力过高,窗棂成了他眼中的骷髅,地板砖也幻化成了鬼。奶奶说,这是因为他“小时候被鞭炮吓掉了魂”。可奶奶光知道这么解释,却不能说明“魂”怎么回事,所以可信度几乎为零。
  其实,他有时候也挺“英雄”的。读四年级时,一次全校打预防针,一位同学出现不良反应,“哗啦啦”将腹中之物一倾而出,他二话不说抄起拖把,把那堆人见人厌的东西“消灭”,这使他一时间成了班上同学的“作文材料”。
  好了,說了这么久,是该“解开悬疑”的时候了。各位,你们知道他是谁吗?他就是出生在国庆之日、比新中国小了37岁的我——李庆。
  (指导老师:黄国良)
  我的理由:冷静地吊人胃口。
  也许你会猜测这个“他”肯定和“我”是铁哥们,要不怎能对“他”如此了如指掌?结果,“他”就是“我”。咳,白忙活一场。 “他”的自画像不是画在画纸上,而是从文字之间跃然纸上,活脱脱的一个“他”就展现在我们面前,不是画却胜于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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