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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益创业视域下民办高校的使命冲突与价值坚守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阙明坤 王佳桐 周瑜

   摘要: 公益创业是采用市场化手段创造社会价值的过程。我国民办高校发展中始终面临着资源约束和政策约束双重挑战。从公益创业的理论视角观之,民办高校是我国市场化改革背景下兴起的、兼具公益性与商业性的混合型组织,其实质是采用市场化手段提供教育服务的创业产物。民办高校的发展兼具公益性、市场化和创业性三大特征,同时又受到公益和市场双重逻辑的影响。双重逻辑的良性互补,既可以实现公益性和商业性的共融共生,又保证学校存活壮大且不发生“使命漂移”。
   关键词:公益创业;民办高校;使命漂移;价值
   中图分类号:G64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0717(2022)03-0110-10
  经过改革开放40多年来的蓬勃发展,我国民办高等教育如今已成为我国高等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增长点和促进高等教育改革的重要力量。根据《2020年全国教育事业发展统计公报》数据,我国民办普通高校有771所(含独立学院241所),普通本专科在校生791.34万人,硕士研究生在学2 556人。随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颁布及其实施条例的修订,我国民办高校迎来分类管理新时代。民办高校按照非营利性和营利性两种不同组织属性运行,外部法律环境的变化为民办高等教育未来发展提供了更具针对性、操作性的办学指南。
  目前,我国民办高校在快速发展的同时,存在身份模糊、定位不清、使命漂移、公益弱化、质量不高、发展迷茫等问题。从公益创业的角度来看,我国民办高校作为市场经济改革的产物,是运用市场化手段解决教育公共问题的一种途径,我们可以视其为公益创业。民办高校具有不同于西方私立高校和我国近代私立高校的特征,是具有双重使命、双重身份、双重组织、双重逻辑的“混合型”组织。运用公益创业相关理论剖析民办高校,有利于深入洞察民办高校的组织内部问题根源,有助于寻求破解痼疾之道,促进民办高等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一、公益创业的内涵及起源
  公益创业最早源自于美国,旨在解决社会问题,以最大限度地实现公共利益。由于其在社会治理如环保、就业、教育、减贫等方面发挥的重要作用,公益创业逐渐被各个国家的政府部门所认可,相关部门不仅出台了相关政策来支持其发展,还颁布了法律来明确其合法地位。整体而言,发达国家的公益创业无论是在实践还是在研究方面,都有着丰富的经验。近些年来,公益创业也逐步进入了我国公众视野,公益创投、公益创业教育在个别城市和大学内部正如火如荼地进行着,而部分研究机构和地方政府部门甚至还联合构建了认证标准。但是对于我国大多数民众而言,公益创业仍旧是一个朦胧的领域,对其概念、产生的原因以及依附的组织都未形成较为深刻的理解。
  (一)公益创业的概念内涵
  20世纪60年代,“公益创业”一词首次出现在相关学术文献中。一直到20世纪80年代早期,公益创业被比尔・德雷顿采用过之后才开始得到普及[1]。关于“公益创业”的定义至今仍旧存在争议,目前国际上普遍以迪斯的定义为蓝本,认为公益创业是:一项持续产生社会价值的事业;通过不断发掘新机会来实现社会使命;持续的创新、适应和学习过程;不受当前资源稀缺限制所采取的大胆行动;对被服务的民众和被创造的结果显示出高度的责任感[2]。后来也有不少学者从不同的角度对公益创业的概念进行了界定。约翰逊认为“公益创业”是一种混合模式,包括非营利组织与政府部门之间的合作,也就是现在我国所提倡的“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模式。这一界定意味着公益创业承担主体的多元化和表现形式的多样化:公益创业既包括非营利企业完成社会使命所进行的商业运作过程,也包括营利企业所进行的商业活动,甚至于包括营利企业基于提高企业品牌形象所承担的社会责任[3]。奥斯丁等人则进一步明确“公益创业是发生在非营利部门、营利部门、政府部门之中或之间的具有创新意义的、形成社会价值的活动。”[4]2008年,杜克大学公益创业促进中心将“公益创业”定义为“运用创新且有谋略的方法来解决社会问题,这些方法可以通过营利组织、非营利组织或混合组织来实现。”[5]美国学者对“公益创业”的理解大都偏向社会企业家精神,即某个体、群体、网络、组织或组织联盟,通过一些不同于一般政府组织、非营利组织和商业组织做法的、打破模式的理念,致力于解决一些重大的社会问题,从而实现可持续的、大规模变革的一种力量[6]。国内不少学者以莱特的定义为范本,将公益创业行为理解为社会企业实践行为,即在非营利领域援用商务领域的专业作风,追求创新、效率和社会效果,在争取慈善资金的竞争中独树一帜,将公益事业办成一个可持续发展的、有竞争力的实体[7]。
  根据现有各种类型的定义,可以粗略地将“公益创业”划分为广义和狭义的公益创业。狭义的公益创业主要是指非营利组织的创收战略,即非营利组织采用创造性的商业模式来实现社会价值[8]。而广义的公益创业则倾向于囊括所有类型的创新、发生在部门内部和部门之间形成的社会价值的活动[9],把公益创业家看作一群试图用新奇方式解决生活问题和满足社会需求的人。这一学派旨在寻找新的改良方式来处理社会问题或者满足社会需求。此外,我们可以通过辨析公益创业和商业创业的异同点来更好地理解公益创业的概念。公益业和商业创业的区别在于四个主要变量的结果:一是市场失灵,给公益创业和商业创业创造不同的机会;二是使命不同,这是公益创业与商业创业之间的根本差异;三是资源动员,在公益创业和商业创业中要求不同的管理方式;四是绩效评估,除了商业价值,公益创业还需要评估其社会价值。
  (二)公益创业的三重动因
  那么,公益创业是怎样产生的,或者说是什么因素驱动着公益创业的发展?
  首先,社会必需品方面的需求尚未得到充分满足。有几种理论解释了为什么不能解决或者正在解决的社会需求将会一直存在甚至还可能持续增加。如,“市场失灵理论”和“政府失灵理论”围绕公共物品或者集体物品的提供讨论集体行动问题。公共物品是一种非排他性和非竞争性的物品,集体物品是一种非排他性但可以有竞争性的物品。这两种物品可能会导致市场失灵,因而就给政府、非营利组织和公益创业者们提供了涉足机会。政府可以插手干预、纠正市场的无效率,但也会失败,因为政府提供的公共物品只能满足大多数人的、同质性的需求水平。因此,非营利组织和公益创业者插手干预,能够满足市场和政府无法满足的那部分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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