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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背景下师范院校教师教育新课程体系的构建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张泽洪

  一、教师教育课程体系构建的时代要求
  1.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的必然要求
  教育部最近出台的《教育部关于大力推进教师教育课程改革的意见》对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培养的课程提出了全新的规范化要求。与此同时,教育部颁布的《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是国家对教师教育机构设置教师教育课程的基本要求,是制定教师教育课程方案、开发教材与课程资源、开展教学与评价,以及认定教师资格的重要依据。因此师范院校和其它承担基础教育师资培养和培训任务的高等院校和培训机构应根据该课程标准对教师教育人才培养进行改革,特别是应该以此来调整培养目标、构建教育类课程体系、优化课程结构、改革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同时,课程标准的颁布刺激和带动了师范院校教师培养模式的调整和革新。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的改革必然要求对人才培养方案的完善,而人才培养方案的修订必然要在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背景下,构建与之相适应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本文中特指教育类课程体系)。
  2.教师教育专业化发展的客观需要
  《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明确提出“要围绕培养造就高素质专业化教师的目标,坚持育人为本、实践取向、终身学习的理念”,因此,教师教育专业化成了时代发展的主题。要培养造就高素质的专业化教师,最突出的问题就是要明确高素质的专业化教师应当具备什么知识、素质、能力和如何培养高素质的专业化教师。《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已经给出了高素质的专业化教师应该具备什么样的综合素质。要处理好“如何培养”这个问题,就要弄清楚高素质教师应当通过什么课程来培养,就是“学什么”的问题,也就是我们设置什么课程体系来培养。因此要培养高素质的专业化教师,必须推动教师教育课程体系改革。
  3.基础教育改革新形势的紧迫任务
  从1999年酝酿基础教育改革,到2001年教育部印发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试行)》的通知,再到2012年教育部印发了《义务教育课程标准》,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经历了数次课程改革。这次课程改革在课程标准、培养目标、课程结构、课程理念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要求。作为基础教育教师培养基地的师范大学,必须引领并推动基础教育进行全方位的课程与教学改革,只有这样,才能培养出符合基础教育需要的、能够胜任基础教育教学任务的高素质专业化教师。当前,教育部出台了一系列与基础教育课程改革密切相关的文件,师范大学教师教育课程应该引领并推动课程改革而不是停滞不前,在教师教育课程、内容及培养模式上应该及时改革,不断完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提高教师教育人才培养质量和水平。
  4.现有教师教育实践教学体系存在的问题
  长期以来,我国师范院校教师教育存在实践教学课程设置不足,实践教学体系单一,学生实践时间缺乏的普遍现象,培养出来的学生在知识与能力结构上,与一线教学实践对教师的要求相脱离。随着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教师教育课程标准实施以及教师专业化培养模式推行,以前仅仅依靠一门“教育实习”课程搭建起来的实践教学模式已经不适应时代发展,必须构建基于新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的实践新体系,才能符合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教师的要求。
  二、教师教育新课程体系构建的基本原则
  1.开放性与灵活性结合原则
  教育部《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要求以“三个面向”为指导,构建体现先进教育思想、开放兼容的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开放性原则要求我们在构建课程体系时要具有一定的弹性和灵活的调节机制,能对人才培养新要求做出快速的调整。开放性的课程结构能根据社会对学生就业评价、国内外教师教育机构课程设置经验以及基础教育课程改革新形势做出课程内容和教学模式的灵活的调节,及时更新。
  2.统一性与特色性结合原则
  教师教育课程设置应当遵行教育部《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培养高素质专业化教师,提高教师教育的教学质量。统一性的实质是教师成长的连续性、阶段性和发展性的统一,要求对教师专业发展进行全程规划、总体设计、通盘考虑。在坚持统一性的同时,应当富有特色性,允许各校根据各地经济、文化、教育发展以及学校办学水平的实际情况,设置教师教育课程体系。因此,教师教育课程设置改革必须要遵循教师教育的统一性原则,必须对职前培养和职后培训的课程加以整合,使整个教师教育阶段的课程体系既具有阶段性、针对性、连续性,同时又要有灵活性,形成各校培养人才的特色。
  3.理论与实践结合原则
  根据教育部《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对教师职前教育知识要求以及教育实践时间的规定(不低于一学期),教师教育课程必须设置旨在提高教师职业素养的教育理论课程,以便为教师专业发展打下坚实牢固的教育理论素养基础。同时,要加强实践环节,一方面要加强师范生职业基本技能训练,加强教育见习,提供更多观摩名师讲课的机会;另一方面,通过大力开展“跟班见习”等教育实践活动,提高师范生职业能力。
  三、教师教育新课程体系的实践探索
  1.调整课程结构
  《教师教育课程标准(试行)》将职前教师教育教育类课程目标分为三个模块:教育信念与责任、教育知识与能力、教育实践与体验,也就是培养学生具有正确的学生观、教师观、教育观及行为,具有理解学生和教育学生的知识和能力。因此,我们在构建教师教育课程体系的过程中,更多的关注如何培养这些素质,可以通过19个课程模块来进行构建,结合目前基础教育课程改革中比较成熟的课程、与新课改相吻合的课程、国内外教师教育课程设置的经验以及对一线中小学教师所作的调查等,可以将课程结构分为通识课程、学科专业教育课程、教育实践课程。
  通识课程。通识课程目的在于培养师范生的教师基本素质、知识、技能。通识课程要通过整合课程内容、改进教学方法,与当前基础教育改革联系起来,注重树立学生教育信念与责任,培养学生教育知识与能力。通识课程由必修课与选修课组成。
  学科专业教育课程。学科专业教育课程目的在于培养学生将来在学科教学中应当具备的学科教育知识与技能、过程与方法等素养。学科专业教育课程的设置要使学生能认识到学科教育的价值,掌握该学科在中学的知识体系及其与实践的联系,认识该学科在当前基础教育改革中的变化及要求,能从当前中学各学科教学的需要进行校本研究及开发。学科专业课程由必修课与选修课组成。
  教育实践课程。教学实践课程是教师教学能力的“实践性”课程,主要包括教育见习、教育调查研究和教育实习等,师范生通过观摩、参与、研究教育实践,能全面体验教育实践经验,形成正确的教育责任与信念,具备基本教学能力,将实践环节贯穿到所有相关教育课程模块,形成连贯进行的实践课程系列;落实教育实践不低于一学期规定,充分保证学生观摩和参与教育实践的时间。
  2.增设特色课程
  教师教育特色课程目的为了培养学生在教师职业中的艺术特长,提高学生的教师综合素养。特长课程包括音乐、美术、舞蹈、体育等能展现自身兴趣和爱好的课程,学生必须选修1~2门课程。开设为公共选修课程。
  3.优化教育课程
  课程内容的整合。课程内容的整合就是要更新课程内容,要通过“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有机融入课程教材中,精选对培养优秀教师有重要价值的课程内容,将学科前沿知识、教育改革和教育研究最新成果充实到教学内容中,特别应及时吸收儿童研究、学习科学、心理科学、信息技术的新成果。要将优秀中小学教学案例作为教师教育课程的重要内容。加强信息技术课程建设,提升师范生信息素养和利用信息技术促进教学的能力。”[1],将现有教育类课程与课程标准建议的课程模块进行内容的充分融合,构建开放的体现师范特色的课程群。
  课程模块的优化。要突破教育类通识课程和学科专业教育课程模块之间限制,构建儿童发展与学习、中学教育基础 、中学学科教育与活动指导、心理健康与道德教育、职业道德与专业发展、教育实践等学习领域,便于整合课程内容,打破课程之间限制,杜绝课程内容的重复。同时,开设与学习领域一致的选修课程,体现知识的模块化,优化学生知识体系。
  课程教学组织管理机构的调整。随着教师教育课程标准的实施,原有的教育类课程组织管理模式已经不能充分适应教师教育的改革与发展。目前,国内高等师范院校教育类课程管理上问题突出,即教师教育资源分散在各教学单位,责权不明,不利于统一筹划、管理。例如,各门中学学科教学论教师及教学活动分散在各相关学科的学院或系科;教育科学学院仅承担教育学、心理学课程;教育信息技术课程在大多数高校则由实验中心、计算机学院或教育技术学院承担;普通话与教师口语课程则由文学院承担等[4]。教师教育课程的过度分散,不利于教育类课程整体建设,更不利于加强师范生教育教学能力的培养。因此有必要建立独立的教学单位来统一承担教育类课程的教学和管理工作,如某些高等师院校已经成立了教师教育学院或教育学院进行统一协调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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