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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的本质之:敬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黎婉媚

  “敬”是礼的根本精神,这是千百年来制礼与行礼者的共同认识。《礼记》开篇即说:“毋不敬”,乃至后人在追溯礼学精神时,认为:
  “经礼三百,曲礼三千,可以一言以蔽之曰:‘毋不敬’”[1]
  关于“敬”与“礼”,徐复观先生在《中国人性论史》(先秦篇)中举出如《左传・僖公十一年》:“礼,国之干也。敬,礼之舆也;不敬则礼不行”等有关“敬” 与“礼”的关系的三条材料。徐先生在答复日本加藤常贤博士的信中指出:
  “礼之中,必含有敬之精神状态。然敬字之本身,已有演变。敬之原义,或同于向外警戒之‘警’。但周初所流行之敬,已多系指内心之敬慎而言。敬与礼相结合,亦由逐渐演变而来。且多出于以敬要求礼,防止礼之太过;并非认为‘敬系礼之所自出’。亦非谓礼与敬之观念,系同时存在。周初所谓敬,其目的在对于其所敬之对象求能相‘通’。敬天所以求自己之精神能通于天;敬事所以求自己之精神能通于事;敬民,所以求自己之精神能通于民。”[2]
  徐先生所强调的是人们对于敬的对象的尊重,特别是内在的精神感通。由此可见,礼以敬为主,敬是礼的核心,它是一种庄重严肃的心理,是对待人际关系和社会关系的一种认真诚实的态度。“敬”在礼的实施过程中,虽然表现在人们言行举止的方方面面,但它所折射的却是行礼者内心的真实情感。
  儒家一贯重视“敬”与“礼”的关系,并且强调真正的“敬”必须以发自内心的情感为基础,不能流于形式,装模作样的敬算不上真正意义上的恭敬。
  1 孔子对“敬”的阐述
  可以这样说,“礼主于敬”是儒学共识。但就《论语》便有二十处讲到敬。
  子说:“修己以敬。”这等于告“子游问孝。子曰:‘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3]
  子游问什么是孝。孔子说:“如今所谓的孝,知识就能够养活父母而言。说到狗、马这些动物,都能被人饲养;如果对父母没有敬顺的心意,那用什么来区别孝顺与饲养呢?
  又有子夏问孝,孔子同样强调:
  “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
  乎?”[4]
  在这里,孔子提到尽孝时,保持敬爱和悦的容态最难。继而发出这样的反问:遇到事情,年轻人替长者们效劳;遇有酒食时,让给长者们享用,仅仅这样就算是孝了吗?这说明孝顺父母必须突出在“敬”字上,要以“敬”为原则, 在日常的生活中显现出来。同样,在《礼记》中,除了提纲挚领地明确父子关系的准则是“父慈子孝”外,就再也难见有关“父慈”的具体记载或阐述,而对“子孝”则连篇累牍地阐述。这其间的道理,经文引孔子的话说得很清楚:父母对子女的慈爱是先天的,用不着多说;而子女对父母的孝敬是后天的,所以明确要求,大力提倡。不过大家心里都很清楚,即便是只说孝不说慈,人们爱子女的情感还是会略胜于父母的。其实,孔子不但认为对父母要养且敬,还十分重视并强调礼仪活动的虔诚心态:
  “礼,与其奢也,宁俭;丧,与其易也,宁戚”[5]
  “子曰:‘居上不宽,为礼不敬,临丧不哀,吾何以观之哉?’”[6]
  对于丧礼,与其仪式周全,不如心存哀伤;行礼时不严肃,参加丧礼却不哀伤,显然孔子对以上种种是持批评的态度,在他认为即使是日常生活的“小节”,我们也不能无“敬”,更可况是丧礼。倘若没有“敬”的心态去做这些事情,就根本谈不上礼。对于祭祀活动就更不用说了:
  “祭如在,祭神如神在”;“吾不与祭,如不祭。”[7]
  孔子说:祭祀祖先的时候,就像真的感受到祖先在接受祭祀;祭祀神灵的时候,就像真的感受到神灵在接受祭祀;如果自己没有亲自参加祭祀,没能亲身感受到祖先、神灵在接受祭祀,虽然祭祀了,就像没有举行祭祀一样。在这里,孔子非常强调祭祀过程中和行为的庄重肃穆,祭祀者对于祭祀对象真实存在以及祭祀对象祭祀的真切感受,祭礼所包含的子孙之于祖先、人之于神的崇敬与感恩之情;反对祭礼实践中祭祀者的“缺席”所意味的祭礼的敬情的丧失。由此,孔子有:“务民之义,敬鬼神而远之,可谓知矣”(《论语・雍也》)这样的阐述,在这里,孔子以“敬神者”为智者的表现,把祭祀这种特定场合下祭祀者对祖先、神灵的“敬”扩展为任何情形下人们对鬼神的普遍应有的感情,并把这种感情列入“智”的范围。而孔子弟子子张不仅提出:“祭思敬”(《论语・子张》),而且还把这列为士之德、士之为士的素质,认为一个人祭祀祖先、鬼神时能够做到“敬”,才有可能成为“士”。
  2 孟子对“敬”的阐述
  而在孟子的思想中,敬已由纯粹的虔敬与服从被赋予了人性尊严的内容,它不仅仅是由外在的一系列仪式程序所构成,而且是一种发自内心的对他人的尊重。他说:
  “君子所以异于人者,以其存心也。君子以仁存心,以礼存心。仁者爱人,有礼者敬人。爱人者,人恒爱之;敬人者,人恒敬之。”[8]
  孟子说:“君子和一般人不同的地方,在于他的存心。君子把仁放在心上,把礼放在心上。仁人爱别人,有礼的人尊敬别人。爱别人的人,别人常爱他;尊敬别人的人,别人也常尊敬他。由此可见,礼以“敬”为本,“敬” 之深处,就是在人我交往中对他人人格的承认和认同。而且他还认为,礼所要求的敬,不是一种单向的义务,而是不同等级之间多共同遵守的准则:
  “用下敬上,谓之贵贵;用上敬下,谓之尊贤,其义一也。”[9]
  在这里,可以看到权力固然值得尊重,而德性更应受到尊重。尽管孟子没有将人对人的尊重看作是普遍的道德律令,但他已突破了以往对礼文化中尊者、长者对“敬”的垄断,指出它是每一个人一种发自内心的对他人的尊重,而这种尊重是基于人与人之间平等的基础上,没有阶级限制,这充分地体现了孟子对人格独立与道德自觉的追求。
  3 荀子对“敬”的阐述
  荀子对“礼”与“敬”的关系作了进一步的阐发,他认为礼是人内心的真实情感的流露,行礼时恭敬的情感应始终如一:
  “礼者,谨与治生死者也。生,人之始也;死,人之终也;终始俱善,人道毕矣。故君子敬始而慎终,终始如一,是君子之道,礼义之文也。夫厚其生而薄其死,是敬其有知而慢其无知也,是奸人之道而倍判之心也。君子以倍判之心接臧谷,犹且羞之,而况以事其所隆亲乎!故死之为道也,一而不可得再复也,臣之所以致重其君,子之所以致重其亲,于是尽矣。”[10]
  在这里,荀子说:礼,对于生死之事的办理最为慎重。活着,是生命的开始;死亡,是人生的总结;生与死都能按照礼处理得十分妥善,人道就全了。所以君子敬畏生命而慎重对待死亡。君子敬畏生命,慎重对待死亡,态度如一,这就是礼义文理了。人活着的时候善待他,人死后却怠慢他,这是只尊敬他有知觉的时候而怠慢其无知觉的时候,这就是恶人的做法,背叛了始终如一的原则。君子用背叛之心对待奴仆,小孩尚且觉得羞耻,更何况用这种态度对待自己所敬重的君主和父母!死这监视,只能有一次而不可能有第二次,生命不可以复生,所以臣对君主的特别敬重,儿子对父母的特别敬重,在死这点上,最能得到表达。
  “故事生不忠厚,不敬文谓之野,送死不忠厚,不敬文,谓之瘠。”[11]
  所以生前对君主父母侍奉地不够忠心诚厚,不恭敬而有礼文,这就是无礼;送死的时候不忠诚笃厚,不恭敬而有礼文,这叫刻薄。
  接下来,荀子更指出:
  “一朝而丧其严亲,而所以送葬之者不哀不敬,则嫌于禽兽矣。”[12]
  由此可见,荀子要求人们对待生与死的礼仪应一样慎重,应将恭敬的情感贯彻始终。倘若厚生薄死,即有知觉时就尊敬他,无知觉时就轻慢他,这就是邪恶之人的处世之道,背叛自己在对待别人活着时的那种敬重态度。可以看出,荀子不仅要求行礼时要有恭敬的情感,而且要求这种恭敬要始终如一。
  而对于祭礼,荀子则认为,丧礼是表达对死者的哀情,祭祀是表达对死者的敬意。
  “故丧礼者,无它焉,明死生之义, 送以哀敬而终周藏也。故葬埋,敬藏其形也;祭 祀,敬事其神也;其铭诔系世,敬传其名也。事生,饰始也;送死,饰终也。终始具而孝子之事毕.圣人之道备矣。”[13]
  丧礼的原则是以生饰死,事死如生。事亡如存。终始如一。它的意义是表达生者的情怀,忠臣孝子对君父怀有强烈的情感,悲痛哀伤之情郁积于心。如果没有祭祀的礼仪。就不把这种心情很好地表达出来,因此说,
  “祭者,志意思慕之情也,忠信爱敬之至矣,礼节文貌之盛矣。”[14]
  为父母服丧期间,穿粗麻布的衣服,扶杖而泣, 住在坟边的草棚。喝稀粥, 枕着土块睡在薪柴之上(齐衰、苴杖、居庐、食粥、席薪、枕块),都是为了表达孝子由敬父母而生的至痛之情。毋庸置疑,在荀子的礼学思想中,“敬”被提到了十分重要的地位。
  由是观之,就敬与礼的关系而言,只有当敬成为人们性格的固定要素即行为习惯时,其礼仪行为才能被视为道德行为。
  
  参考文献:
  [1]礼记・曲礼[M].
  [2]徐复观.中国思想史论集[M].台北:台湾学生书局,l 9 5 9年初版,1993年第9次印刷,第206页.
  [3]论语・为政[M].
  [4]论语・为政[M].
  [5]论语・八佾[M].
  [6]论语・八佾[M].
  [7]论语・八佾[M].
  [8]孟子・离娄下[M].
  [9]孟子・万章下[M].
  [10]荀子・礼论[M].
  [11]荀子・礼论[M].
  [12]荀子・礼论[M].
  [13]荀子・礼论[M].
  [14]荀子・礼论[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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