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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是一名教师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叶圣陶

  我如果当中学教师,决不将我的行业叫做“教书”,犹如我决不将学生入学校的事情叫做“读书”一样。书中积蓄着古人和今人的经验,这些固然是学生所需要的,但就学生方面来说,重在消化那些经验,使之成为自身的经验,尤其重在能够随时随地就事事物物得到新经。说了“读书”,便把这个意思抹杀了,好像入学校只需做一些书本上的功夫。因此,说了“教书”,也便把我当教师的意义抹杀了,好像我与从前书房里的老先生并没有什么分别。我与从前书房里的老先生,其实是大有分别的。他们只需教学生把书读通,能够去应考、取功名,此外就没有他们的事儿了,而我呢,却要使学生能做人、能做事,成为健全的公民。这里我不敢用一个“教”字,因为用了“教”字,便表示我有这么一套完整的本领,双手授予学生的意思,而我的做人做事的本领,能够说已经完整无缺了吗?我能够肯定地说我就是一个标准的健全的公民吗?我比学生不过年纪长一点,经验多一点罢了。他们要得到他们所需要的经验,我就凭年纪长一点,经验多一点的份儿,指示给他们一些方法,提供给他们一些实例,以免他们在迷茫之中摸索,或是走了许多冤枉道路才达到目的——不过如此而已。所以,若有人问我干什么,我的回答将是“帮助学生得到做人做事的经验”,我决不说“教书”。
  我不想把“忠”“孝”“仁”“爱”等抽象道德向学生的头脑里死灌。我认为这样的办法毫无用处,与教授“蛋白质”“脂肪质”等名词不会使身体得到营养一样。忠于国、忠于家、忠于朋友、忠于自己的人,他只是顺着习惯之自然,存于内心,发于外面,无不分寸恰当。他决不会想到德目之中有个“忠”字,他要实做那个“忠”字,才这样存心,这样表现。关于“孝”“仁”“爱”,也是如此。进一步说,想到了“忠”字而行“忠”,那不一定是“至忠”;想到了“孝”字而行“孝”,那不一定是“纯孝”。那是“有所为”,并不是听从良心的第一个命令。为使学生的存心和表现切合着某种德目,而且切合得自然,毫不勉强,我的办法是在一件件的事情上,使学生养成好习惯。譬如,当升旗、降旗的时候,我自己凝心一志地唱国歌,对国旗行礼,同样使学生也要凝心一志地唱国歌,对国旗行礼;当学校里需要人力的时候,如大扫除或筹备什么会之类,我自己奋力地参加,同时使学生也要奋力地参加;当社会间发生了什么问题的时候,我自己将其看作切身的事,竭心尽力地图谋最好的解决之道,同时使学生也要将其看作切身的事,竭心尽力地图谋最好的解决之道。在诸如此类的事情上,养成学生的好习惯,综合起来,他们便实做了“忠”字。为什么我要和他们一样地做呢?第一,我是一个公民,我听从良心的第一命令,本应当“忠”;第二,这样才算是指示方法,提供说例,对学生尽了帮助他们的责任。
  我认为自己是与学生同样的人,我所过的是与学生同样的生活。凡希望学生去实践的,我自己一定实践;凡劝诫学生不要做的,我自己一定不做。譬如,我希望学生整洁、勤快,我一定把自己的仪容、服装、办事室、寝室弄得十分整洁,我处理各种公事、私事一定十分勤快;我希望学生出言必信、待人以诚,我每说一句话,一定算一句话,我对学生、同事,一定掬诚相示,毫不掩饰;我劝诫学生不要抽烟卷,我一定不抽烟卷,决不说“你们抽不得,到了我的年纪才不妨抽”的话;我劝诫学生不要破坏秩序,我一定不破坏秩序,决不做那树党分派、磨擦倾轧的勾当。为什么要如此?无非实做两句老话,叫做“有诸己而后求诸人,无诸己而后非诸人”。必须“有诸己”“无诸己”,表示出愿望来,吐露出话语来,才有真气,才有力量,人家也易于受感动。如果不能“有诸己”“无诸己”,表示和吐露的时候,自己先就赧赧然了,哪里还有真气?哪里还有力量?人家看穿了你行导师制。无论我当不当导师,我都准备如此,因为我的名义是教师。凡负着教师的名义的人,谁都有帮助学生的责任。
  我不想教学生做有名无实的事。设立学生自治会了,组织学艺研究社了,通过了章程,推举了职员,以后就别无下文,与没有那些会社的时候一样。这便是有名无实。创办图书馆了,经营学校园了,一阵高兴之后,图书馆里只有七零八落的几本书,一天工夫没有一两个读者,学校园里蔓草丛生,蛛网处处,找不到一棵像样的菜蔬,看不见一朵有劲的花朵,这便是有名无实。做这种有名无实的事,比不做还要糟糕。如果学生习惯了,终其一生,无论做什么事总是这样有名无实,种种实际事务还有逐渐推进和圆满成功的希望吗?我说比不做还要糟糕,并不是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思,主张不要有那些会社,不要有图书馆、学校园之类。我只是说干那些事必须认真地干,必须名副其实。自治会硬是要“自治”,研究社硬是要“研究”。项目不妨简单,作业不妨浅易,但凡是提了出来的,必须样样实做,一毫也不放松。而且,那些绝不是一时乘兴的事,既已干了起来,便须一直干下去,与学校同其寿命。
  我无论负责哪一门功课,自然要认清那门功课的目标,如国文科在训练思想,养成语言文字的好习惯;理化科在懂得自然,进而操纵自然之匙。同时,我不忘记各种功课有个总目标,那就是“教育”——造成健全的公民。每种功课犹如车轮上的一根“辐”,许多根辐必须集中在“教育”的“轴”上,这才成为推进国家民族的整个轮子。这个观念虽近抽象,可是很重要。有了这个观念,我才不会自顾自地教自己的功课,而会与别的教师联络;有了这个观念,我才不会贪图省事,把功课教得太松太浅,或者过分要好,把功课教得太紧太深。
  关于做人做事,原是分不来科目的。比如,一个学生家是世代种庄稼的,他帮父兄种庄稼,你说这该属于公民科、生物科,还是数学科?又如,一个学生出去旅行,他接触了许多人,访问了许多古迹,游历了许多山川城镇,你说这该属于史地科、体育科,还是艺术科?学校里分科,是不得已。要会开方小数,不能不懂得加减乘除;知道了唐朝,不能不知道唐朝的前后又是什么朝代。由于这种不得已,才有分科教学的办法。可是,学生现在和将来做人做事,与前面所举的帮种庄稼和出去旅行一样,是综合而不可分的。那么,我能只顾分科而不顾综合,只认清自己和那门功课的目标而忘记了造成健全的公民那个总目标吗?
  我无论担任哪一门功课,决不专作讲解的工作,从跑进教室开始,直到下课铃响,只是念一句讲一句。我想,就是国文课,也得让学生自己试读试讲,求知文章的意义,揣摩文章的法则。因为他们一辈子要读书看报,必须单枪匹马,无所依傍才行。国文教师决不能一辈子伴着他们,给他们读解书报。国文教师的工作,是待他们自己尝试之后,再领导他们共同讨论。他们如有错误,给他们纠正;他们如有遗漏,给他们补充;他们不能分析、综合,替他们分析或综合。这样,他们才像学步的幼儿一样,渐渐地能够自己走路,不需要他人搀扶。国文课尚且如此,其他功课可想而知。教师捧着理化课本或史地课本,学生对着理化课本或史地课本,一边是念一句讲一句,一边是看一句听一句。这种情景,如果仔细想一想的话,是多么滑稽、多么残酷啊!怎样说滑稽?因为这样之后,任何功课都变成国文课了,而且是教学不得其法的国文课。怎么说残酷?因为学生除了听讲以外再没有工作,这样听讲要连续四五个钟头,实在是一种难受的刑罚。我说刑罚,决不是夸张。试想我们在什么会场中听人演讲,演讲者的话如果无多意义,很少趣味,听了10~20分钟便感觉厌倦了;即使演讲者的话颇有意义,富有趣味,如果延长到两三个钟头,我们也要移动椅子,拖擦鞋底,作希望离座的表示。这是由于听讲到底是被动的事情,被动的事情做得太久了,便不免有受刑罚的感觉。在听得厌倦了而还是不得不听的时候,最自然的倾向是:外貌表示在那里听而心思并不在听。这当儿,也许是游心外骛,一心以为有鸿鹄将至;也许是什么都不想,像老僧入了禅定。教学生一味听讲,实际上无异于要他们游心外骛或是什么都不想,无异于摧残他们心思活动的机能,岂不是残酷?
  我要时时记着,在我面前的学生都是准备建设祖国的人。建国事业有大有小,但样样都是必需的。在必需这个条件上,大事业小事业彼此平等。而要建国成功,必须使参加建设各种事业的人个个够格。因此,当一班学生毕业的时候,我要逐个逐个地审量一下:甲够格吗?乙够格吗?丙够格吗?如果答案是肯定的,我才对自己满意,因为我帮助学生总算没有错儿,我对于建国事业也贡献了我的心力。
  (本文有删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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