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挖掘生活经验,付诸社会实践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王彩霞

  《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明确指出:“儿童的生活是课程的基础。”翻开我们的品社课本,不难发现书里一行行朴实的文字和一幅幅精美的插图都是学生生活的再现。这正是我们这门课独有的特点:取材于生活,来源于生活,道德行为品质存在于学生的生活之中。为了更好地把孩子培养成为具有爱心、责任心、良好行为习惯和个性品质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我在教学中努力挖掘学生的生活经验,根据实际需要付诸社会实践,不断扩大学生的认知范围,培养学生的道德情感和社会责任感。
  一、挖掘生活经验
  生活是一部深奥绵长而无页码的大书,在这部书里,我们用最质朴的方式表达我们的情感。学生更是如此。他们的言语、行为都来源于生活,正如《义务教育品德与社会课程标准》所提出的:“儿童的品德和社会性源于他们对生活的认识、体验和感悟,儿童的现实生活对其品德的形成和社会性发展具有特殊的价值。”因此,我们的教学要选取学生生活中的事例,让现实生活的特殊价值得以充分体现。
  1.活动――再现生活
  为了充分体现生活资源的价值,我立足文本,举行丰富多彩的活动,让活动再现学生生活,使学生贴近生活、理解生活,以情触行、以情导行。比如《购物的学问》一课,为了让学生感受商品制作过程的艰辛,我让学生自己动手,充分发挥合作的力量,自己制作笔筒、毽子、手机套等小商品。
  2.学习――丰富经验
  课程标准在教学建议中提出了“在学习中丰富学生的生活经验”的要求,也就是说《品德与社会》的教学要在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已形成的态度和价值观的基础上进行建构,并予以继续教育与培养,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就是可利用的课程资源。例如《温暖的家》这一单元的教学,我让学生带一张合家欢的照片进入课堂,让学生回忆往事,感受《温暖的家》,忆起《爷爷、奶奶好》。通过阅读、交流、讨论、探究等活动,感受浓浓的亲情,增强孩子对家人的爱和理解。所以,教师应善于发掘和利用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从学生的已有经验出发来组织教学,让学生在学习中深化理解,丰富经验。
  二、付诸社会实践
  课程以学生生活为基础,但并不是学生生活的简单翻版,课程的教育意义在于对学生的生活引导,用经过生活锤炼的有意义的教育内容教育学生。它不能停留在学生已有的生活经验上,教学要源于生活,又要高于生活,以促进儿童发展,要不断地丰富和深化学生的生活经验,让学生通过实践检验在课堂上养成的道德行为习惯。
  1.在实践中形成品德
  学生品德的形成,如果从品德概念开始,那只能是赵括的“纸上谈兵”,不能深化学生的认识。因此,我们应让学生从具体的实践中体验。如在教学《珍爱生命 遵守规则》中,为了让学生了解当今人们的交通意识和遵守交通规则的情况,我带领学生来到蓬壶中行门口与新区交叉路口进行实地考察,让他们记录一节课的时间内闯红灯或翻越栏杆等违反交通规则的次数,并进行总结归因,谈自己的看法,指明正确的做法。再通过触目惊心的交通事故视频,了解违反交通规则造成的严重后果。最后,从自身找隐患,想想自己上下学时自身或接送自己的父母是否有违反交通规则的行为。这样的实践教学,学生们深有感触,在考察与统计中对交通事故的发生有了更明确的认识,对遵守交通规则的重要性理解得更深更透。让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体验社会生活,在与各种社会环境、社会活动和社会关系的交互影响中受到教育,并形成基本的道德观、价值观和初步的道德判断能力,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这样,学生的认知能力才能更加成熟,并向更高的水平发展。
  2.在体验中学会自教
  十年树木,百年树人。培养一个人的品德最根本的是要让学生通过这些知识、规范和准则形成一定的、基本的待人做事的观念和态度,以及思考问题的取向,从而利用这些知识指导自己的言行,让学生在学习中如沐春风,在切身的生活体验中达到自己教育自己的目的。在我们的生活中,我们面临的事情何其多,这些并不能一一从教材中找到答案。《品德与社会》与学生的生活联系得极为紧密,那我们就得淡化教育痕迹,而不是只告诉他要遵守多少道德规范,应让教育真正起到潜移默化的作用,让学生在遇到类似的问题时能够调动已有的情感、态度、价值观去解决生活中的实际问题,逐渐实现自己教育自己的目的。只有这样,学生才能够融入社会、立足社会,并能在社会生活体验中不断获得发展。
  品德来源于生活,而实践体验是搭起品德与生活的桥梁,没有实践体验,品德教育的过程就不完整,只有通过亲身参与和直接体验,学生才能在自主学习过程中积累经验、发展能力,才能真正成为具有爱心、责任心、良好的行为习惯和个性品质的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参考文献:
  郭丽娇.在实践中炼就好品德[J].课程教育研究:学法教法研究,2015(4):1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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