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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英语中的一词多义现象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张 静

  摘 要: 一词多义是一种普遍现象,指一个词语有多种不同却互相联系的意义。先前的语义学理论没有把握多义现象的本质,因此不能对这一现象作出充分的解释。认知语言学理论认为多义现象的形成是人类通过认知手段如原型理论、隐喻等由一个词的中心意义向其他意义延伸的过程,是人类认知范畴和概念化的结果。另外,本文还阐述了两种确定多义词义项的方法:语境和关联。对一词多义现象的认知解释不仅给我们提供了一种可利用的方法,对于英语教学也有极大帮助。
  关键词: 一词多义 认知理论 英语教学
  
  1.引言
  几乎在所有语言中,一词多义都是一种普遍现象。一词多义是一种多义聚合现象,指的是一个词语有多种不同却互相联系的意义。在现代英语中,绝大部分词语为一词多义。有些词有两种或三种意义,而一些最为常用的词则有上百种意义。例如,get一词在《牛津英语词典》中的义项高达150多个。一词多义现象一直以来都受到众多语言学家的关注,是语言学研究的对象之一。不同流派的语言学家试图用不同的方法解释一词多义的形成过程。传统的语义理论由于没有把握多义现象的全部和本质,未能对此现象作出充分的解释。认知理论认为一词多义现象的形成是人类通过认知手段,如原型理论、隐喻等,由一个词的中心意义或基本意义向其他意义延伸的过程,是人类认知范畴和概念化的结果(赵艳芳,2001:36)。另外,本文还阐述了两种确定多义词义项的方法:语境和关联。
  2.以往语言学家对一词多义现象的解释
  对一词多义现象的研究在语言学界由来已久。例如,Taylor认为一词多义现象是一个单一的语言形式具有两种或两种以上密切相关意义的聚合(Taylor,1995:99)。McCauley认为在字典上把与一个语音形式有联系的所有相关意义都编排在一起是没有理由的,一个词条只能有一种语义、一个词形、一种句法范畴(McCawley,1968:126,转引自Hopper & Traugott,1993:69)。根据这一观点,世界上则应该存在一种最理想的语言,在这种语言中每一个词的意义都是非常明显的。然而,这种“最理想化的语言”其实是行不通的,因为一个人的大脑要记住这么多意义的每一个词形是不可能的(Hopper & Traugott,1993:71)。Lyons也指出,几乎可以肯定现在没有,以往也从未曾有过任何一种自然语言只存在一词一义。
  一些语言学家试图采用一些方法来解释这一现象。Katz和Fordor提出语义成分分析法试图解释大量潜在的意义对照。这一理论可以帮助衡量某一个短语是否有意义或是否可以接受,但对于一词多义却未能作出原则性的解释。语义成分分析法受到德国语言学家J.Trier最先提出的语义场理论的挑战。J.Trier认为,语义场是指在某个概括词或概念支配下的一部分词汇,它们有与其他词汇相区别的特征。按照这一理论,每个词都被放在语义场中进行研究。词只有在“语义场”中才有意义。这一理论对各个语义场之间的语义联系未能作出直接的解释,所以一词多义现象在语义场理论中根本就得不到解释。于是,一些语言学家认为一词多义是一个难以理解的区域,认为词的形式和意义之间的关系是任意的。但是Sweetser否认了这一观点。他认为,如果所有词项的用法被认为是任意的话,一个词项的不同用法也必然被看成是任意的,这样,它们之间的关系可能就显得毫无意义了。Sweetser举了一个例子:I see the picture.在这个句子中,如果我们认为see这个词项表示“视觉”的意思完全是任意的话,那么,在“I see what you mean.”这个句子中,see表示“明白”、“知道”的意思时,就根本不存在任意性了。同样是感官动词,为什么是see而不是其他的感官动词如smell,hear被用来表示“知道”、“明白”?这其中肯定有充分的理据。在这一层意义上讲,这种选择不是随意的。因此,我们就需要一种新的理论来解释一词多义现象。
  3.认知理论对一词多义现象的解释
  上个世纪八十年代以后,认知语言学发展迅速。认知语言学家强调人类的认知对概念形成的作用。认知语言学理论认为多义现象是通过人类的认知手段,如隐喻、转喻,由一个词的中心意义或基本意义向其他意义延伸的过程,是人类认知范畴和概念化的结果(赵艳芳,2001:36)。认知语言学家试图将原型理论和隐喻的主要观点用于词汇的一词多义的分析和解释。
  3.1一词多义的类典型论解析
  类典型论是范畴化理论的核心,每个范畴都有类典型。人们可以根据范畴中的类典型来完成与该范畴相关的推断和联想(Lakoff & Johnson,1999)。在多义化过程中,向心性和开放性相互牵制、相互约束,向心性保证了词义扩展的连续性和理据性,开放性为词义扩展提供了可能性。多义化是通过多义词范畴内非典型成员的衍生和类典型的分裂来实现的。
  在多义词词义范畴中,非典型成员不断地通过连锁和辐射的方式从典型词义衍生而出,衍生词义又可以成为进一步衍生的源词义。通过连锁方式得出意义的如英语单词“candidate”。该词源于拉丁语“candidadus”,本意是“穿白衣的人”,后来,由于罗马的竞选者参加竞选的时候都要穿白衣,该词又有了“穿白衣的谋求公职者”的意思,接下来“穿白衣的人”这个意义随着时间的推移逐渐消失,只留下了“求职者,参加考试的人”这个意义。通过辐射方式的词如“neck”,该词的中心意义为人或动物头部与躯体的连接部分。从这一意义衍生出以下意义:(1)衣服的一部分;(2)用于食物的动物的脖颈,如鸭脖;(3)物体的狭窄部分(形状或部位像颈的),如小提琴的颈部;(4)任何事物的最狭窄部分,如瓶颈。这四种意义均衍生自原型意义。其中,词义(1)是意义的转移,词义(2)是意义的具体化;词义(3)和(4)则是意义的延伸。由此我们可以看出,在多义词的词义范畴中,非典型词义总是直接或间接地与典型词义相联系。
  一般说来,多义词词义范畴中的典型只有一个,但从共时的角度来看,我们有时很难判断词义间的主次关系。例如,英语单词“gay”,意义如下:(1)快乐的,愉快的;(2)明亮的;(3)放纵的;(4)同性恋的。这些意义的顺序表明了词义的发展,第一个意义为基本词义,最后一个为最新的词义。但是从该词的用法和使用频率上来看,正好相反。第四个词义使用频率达到了最高。在一些情况下,所有成员似乎以同等的地位共存于同一个语义范畴中。这种情况是类典型词义分裂的结果。
  3.2一词多义的隐喻性理据解析
  传统的语言学将隐喻看作是语言形式上的一种修辞。而语言学家则认为隐喻是人类认识和表达世界经验的一种普遍的方式。Lakoff运用源域与目标域之间的映射,以及意象图式来解释隐喻现象。他认为隐喻是从一个比较熟悉、易于理解的源域映射到一个不太熟悉、较难理解的目标域,其心理基础是抽象的意象图式。隐喻认知的实质就是借助具体的为人们所熟知的概念来表述抽象的陌生的概念,使概念从一个认知域投射到另一个认知域,所以隐喻的表达方式必定要利用不同认知域概念之间存在的某种“相似性”来启动人们的联想,因此概念之间的相似性是隐喻的基础和灵魂。Sweetser总结说,大多数多义现象是隐喻应用的结果。以hand为例,除中心意义外,其他义项利用“手”这一中心意义与(钟表、仪器等的)指针或其他指示物的相同形象相联系,以hand的名称分别取代pointer,indicator等。借助“手”这一具体的为人们所熟知的概念来表达抽象的概念,又由于两种概念相似性的存在使它们相互产生了联系,使几个义项有序地固定在了同一个语音形式hand之下。

  4.语境对多义词义项确定的作用
  语境有狭义和广义之分。首先我们看狭义的语境。狭义语境又叫做语言语境。一个多义词由于和不同的词语搭配在一起,词义会自然而然地确定下来。例如,have一词与不同的词出现具有不同的意义。例如have breakfast(吃早饭),have a rest(休息),have a party(举行晚会),have a baby(生小孩),have a strange idea(有一个奇怪的想法)。同一个词have的不同语义就是由它所处的词汇语境决定的。
  广义的语境又叫超语言语境或情景语境。使用一个词的背景对词义影响很大。比如,在句子“It is a difficult operation.”中,在医院中说这句话,operation这个词就是“手术”的意思;在工厂中说这句话,operation这个词就是“操作”的意思。此外,整个社会文化背景也会赋予一个词完全不同的意义。例如在80年代,weekend这个词在中国指的是周日,但是在美国,它指的就是周六和周日。
  5.结语
  传统的语义学理论从历史的、社会的因素来解释一词多义,未能充分地解释一词多义现象形成的缘由。认知语言学家从发展的观点出发提出一词多义是由一个词的中心意义向其他意义延伸的过程,是人类认知范畴和概念化的结果。认知语言学理论来对一词多义现象的解释也许并不为所有语言学家接受,但提供了一种解释现象的方法,这促使我们继续对该问题进行探讨。
  
  参考文献:
  [1]Lakoff,G. & Johnson,M.Philosophy in the Flesh:The Embodied Mind and Its Challenge to Western Thought[M].New York:Basic Books,1999.
  [2]Sweetser,E.From Etymology to Pragmatics:Metaphorical and Cultural Aspects of Semantic Structure[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0.
  [3]Taylor,J.R.Linguistic Categorization:Prototypes in Linguistic Theory[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3.
  [4]Paul J.Hopper,Elizabeth Closs Traugott.Grammaticalization[M].Cambridge: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1993.
  [5]李福印.语义学概论[M].北京大学出版社,2006.
  [6]赵艳芳.认知语言学概论[M].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2001.
  [7]冉永平,何自然.语用与认知――关联理论研究[M].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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