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礼貌原则的英汉文化透视与对比探析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普璇华

  摘 要: 礼貌是每个群体或社会所广泛使用的文明的手段,是人们在社会言语交际中所必须遵守的原则。然而,中西方文化价值、自我观及语言的间接程度的差异导致了礼貌原则差异的存在。中西不同文化赋予礼貌不同的内涵,对礼貌行为有不同的要求和侧重。本文通过对英汉礼貌原则的比对,试图尽量减少不同文化交际中出现的语用失误,从而顺利地进行跨文化交际。
  关键词: 跨文化交际 礼貌原则 英汉对比分析
  
  语言与文化密切相关,语言是文化的载体,同时也是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人们在社会交际中,必须遵守一条原则――礼貌原则。礼貌是社会各群体共有的普遍现象,是人们交际活动的基本准则,是维系人际和谐的工具和手段,是实现人与人之间成功交际的基本条件,是人类进步的重要标志。但是,不同语言和文化的国度有不同的社会风俗、行为准则和言语和礼貌表达方式,深刻理解汉英礼貌原则的文化差异及其渊源,有利于中西跨文化交际双方增进文化交流,提高跨文化交际能力,保证跨文化交际的顺利进行。
  一、英汉“礼貌”内涵
  日常生活中人们的礼貌语言和行为只是文化的表层现象,是特定文化价值在语言中的折射,只有深入文化的深层,才能透过现象看本质,真正理解“礼貌”一词的内涵。中西“礼貌”的概念在内涵和判断标准上都不相同。
  中国社会是闻名遐迩的礼仪之邦,“礼”贯穿着整个社会的各个层面,其对社会的维系作用好比西方国家的宗教,已变成了全民族的潜意识和行为的潜规则。现代的“礼貌”概念与古代的“礼”是有历史渊源的。“礼”字的本义据《说文解字》注:“礼,属也。所以事神致福也。从示,从丰。”就是说,“礼”的本义是“事神致福”,属一种祭礼行为。《荀子・礼论》谈到了礼的起源:“人生而有欲,欲而不得,则不能无求;求而无度量分界,则不能分争;争则乱,乱则穷。先王恶其乱也,故制礼义以分之,以养人之欲,给人之求,使欲必不穷乎物,物必不屈于欲,两者相持而长,是礼之所起也。”从根本上讲,“礼”是用来制约人的行为的。中华民族重“伦理”道德,本质上就是对“礼”的重视。“伦”就是等级,类别之间的次序。“理”就是这种等级次序遵循的规定。“伦理”就是“礼”之根本。中国的封建社会,本质上是等级社会,以维护上下尊卑的等级秩序为治世根本,而这些等级秩序本身正是“礼”的本质规范,因此“礼”的本质是“别”,有“别”才有“敬”,“以下敬上,以卑敬尊”,这样人们才不会相争,天下才能太平。因此,从对人的行为的节制来看,“礼”是一种外在的规定,它按着上下等级次序规定人们所应履行的社会义务,限制人们活动的可行范围,即天地人伦上下尊卑的宇宙秩序。具体讲,在交际行为的节制方面,“上尊下卑”或“卑己尊人”是中国式“礼”的具体表现。然而这种“上尊下卑”的概念在西方社会却不是判断礼貌与否的标准。因为在主体上,西方是平等取向,人际关系基于平行的关系。这显然与典型的中国式差别格局不同。在人们希望“人各有身,身各自由,为上者不能压抑之束缚之也”的西方,“上尊下卑”的原则自然不适用。另外中国社会又是一个以民族血缘关系的宗法社会为基础发展起来的社会,因此它是一个以群体为主要取向的社会。长期以来人们以群体及集体利益为重,集体利益高于一切,人们一言一行必须符合社会和群体的期望,维系社会关系至高无上。因此“谦卑”、“谦虚”或其衍生物“卑己尊人”的礼貌行为是人人所崇尚的,可谓“夫礼者,自卑而尊人”,这也是中国式礼貌的最大特点。对西方来讲,由于人们追求自我实现,个人奋斗;人们高度重视个人权力,个人隐私;人们强调平等、民主、自由。从这个意义上讲,中国社会中,作为“礼”的衍生物――礼貌原则,肯定与西方的礼貌原则有着本质上的差别。中国社会的礼貌原则如同“礼”的基本精神一样,强调“别”,在很大程度上是等级差别的标志。在现代社会,即使等级制度没有过去那么森严,“礼”的基本精神还是没太大改变。西方与中国正相反,由于受平行或平等社会格局的影响,对他们来讲礼貌所强调的不是人与人之间的“别”,而是人际间的“同”,即“平等”、“一致”的关系。L.R.Mao在比较了英汉两种文化的差异后指出:东方文化中的礼貌,是指向理想的社会同一性(ideal social identity);西方文化中的礼貌,是指向理想的个人自主性(ideal individual autonomy)。这正是中西礼貌内涵差异的本质特征。
  二、英汉礼貌原则理论概述
  美国语言学家Grice(1967)提出了著名的言语交际中的会话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他认为在所有的语言交际中,说话人与听话人都有一种默契和合作,使整个谈话过程所说的话符合交谈的目标和方向。其内容体现为合作原则的四准则:量的准则、质的准则、关系准则和方式准则。英国语言学家Leech于1983年在Grice的“合作原则”基础上,提出了另一条语用原则――礼貌原则。“礼貌原则”概括地说就是,在其他条件相同的情况下,把不礼貌信念的表达减弱到最低限度。具体包括六条准则:得体准则(Tact Maxim)、慷慨准则(Generosity Maxim)、赞扬准则(Approbation Maxim)、谦虚准则(Modesty Maxim)、一致准则(Agreement Maxim)和同情准则(Sympathy Maxim)。尽管Leech提出的礼貌原则的各准则均在不同程度上适用于各种文化,但是不同社会间的文化取向、价值观、思维方式不同,所以不同文化对各个准则的选取侧重会有所不同。顾曰国先生根据汉语言文化中的礼貌特征,在Leech的理论框架基础上于1992年提出汉语礼貌五准则:贬己尊人准则,称呼准则,文雅准则,求同准则和德、言、行准则。
  三、礼貌原则英汉对比分析
  1.礼貌原则的英汉普遍适用性
  虽然礼貌原则的提出是建立在西方文化的背景上,但是这一理论对于揭示人类言语交际行为的规律是具有普遍意义的,只能说在不同的文化中,对于礼貌原则的理解和遵循程度是相对各有侧重的。何自然(2004)提出,礼貌原则同样可以指导汉语的礼貌表达。礼貌原则的各项准则在中国的礼貌传统中也能找到相应的表现形式。例如在名分的分配上,汉文化的要求就是约己利他,多给对方好处,包括物质上的实惠和精神上的喜悦与荣耀,少给自己捞好处。这便体现了得体准则和赞誉准则。在涉及个人的评誉方面,汉文化褒人贬己,符合谦逊准则和赞誉准则。尽量褒扬别人,贬抑自己。对待他人则要尽可能表示赞同和同情。顾曰国(1992)总结出的符合汉语言文化的礼貌准则也是根据汉语对准则的不同侧重而提出的。可见,中西文化中的礼貌原则是存在着重叠和相似之处的。根据惠(benefit)和损(cost)的关系,我们可以看出礼貌交际的核心是注意到人们喜欢听好话,不喜欢听坏话,因而交际的总原则或策略就是“投其所好”,实质就是设身处地为他人考虑,对别人胃口。它是达到交际的“社会目的”(social goal)的手段,而这样做恰恰也是为达到交际的“真正目的”(personal goal)扫除障碍。因此,礼貌原则具有一定的普遍适用性。
  2.礼貌原则的英汉差异性
  正如在前面谈到的礼貌原则的普遍性一样,它尽管是在较大程度上对礼貌言语现象的概括,包容了不同民族文化中的礼貌共性,但具体到每个不同民族、文化及同一民族,文化中不同的群体或个人对礼貌原则认同的差异性,礼貌原则的特殊性便凸显出来了。每一准则融入不同民族、文化氛围及不同的个体又各有其侧重点。如礼貌原则在英、汉语言交际中,就表现出各自的特殊应用方式。西方文化以个人行动自由和自主决定自由为核心。中国文化重视集体观念,不突出个人,强调集体的利益和相互依赖(骆卫星,2005)。这些文化价值观念上的差别导致了两种文化在礼貌原则的理解和遵循上各有侧重。

  中国人决定自己的行为时,十分注重他人对自己行为的反应,力图保持个人行为于外部期待或社会规范一致,不凸显个人。因此在言语交际中,中国人往往过分强调谦逊准则,而导致严重违反合作原则的质量准则(quality maxim)和方式准则(manner maxim),主要体现在“卑己尊人”,贬低自己,抬高别人。比如中国人在赠送礼品时,常以贬低所赠之物达到尊人的目的,如:“一点薄礼,不成敬意,请笑纳。”在宴请客人时会说:“粗茶淡饭,没什么可口东西,略表心意,不成敬意,请包涵。”之类的客套话,真正把对自身的贬损夸大到最大限度,以此来表示礼貌。
  此外,最为典型的例子便是中西方对赞誉的反应。在中国,谦虚是一种美德,不主张夸耀个人的荣誉,体现的是谦逊原则,然而由于过分强调,以至于夸大到违背了质量准则。西方人对赞扬所采取的是迎合的反应,因为西方价值观崇拜个人奋斗,尤其为个人取得的成就而自豪,因而往往采取一致准则,表示接受赞扬。这种对于礼貌原则的不同侧重,倘若发生在跨文化的语境下,如A来自西方,B来自中国,就很容易引起误会与不快。比如中国人请西方人到家里做客吃饭。客人称赞主人的厨艺时,中国人常会表示谦虚而说:“没什么菜招待,请原谅。”客人倘若不了解这种文化上的侧重差异,就会因主人的道歉而百思不得其解。
  在对待不同意见方面,中国人也比西方更多地运用一致准则。为了不伤害对方的面子,中国人往往不愿或不直接指出其不足之处,或者拒绝他人的要求,以保持友好和谐的关系。中国人即使在商业领域也是如此,正如中国俗语所说:买卖不成仁义在。这种对一致准则的侧重,也曾使得跨文化商业往来中,产生过一些误会。
  同情准则方面,中西方也存在着不同的应用。中国人通常对老年人表示同情和尊重。老人被认为经验丰富,德高望重,老年人也会对此表示骄傲。我们坐车时会给老人让座,扶老人过马路。然而,在西方国家,老年意味着青春已逝,是过时和淘汰,因此西方的老年人不愿被称为老人,不愿因为年龄而受到特别的照顾。中国对同情准则的衡量标准不能被迁移到跨文化交际语境下。
  3.礼貌原则英汉差异性产生的原因
  (1)文化价值差异
  中西方两种文化有着不同的礼貌评判标准。我国素有文明古国、礼仪之邦之称,长期以来提倡“礼”的精神思想。“礼”是中国古代哲学思想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谦虚”是中国人的美德,中国人的“谦虚”主要体现在“卑己尊人”上,这是在中国特定的文化环境下“礼”在交际中的具体体现,意味着贬低自己,抬高别人。汉文化重视谦逊准则,而西方文化则突出得体准则,认为欣然接受对方的赞扬可以避免损害对方的面子,是礼貌的。因此,西方人对恭维往往表现出高兴与感谢,采取一种迎合而非否定的方式,以免显露得与恭维者不一致,令人难堪。中国人大都习惯否认,提倡“谦虚”和“卑己尊人”,但这种做法会给西方人带来面子威胁。中国人使用语言进行交际更重要的是维系人际关系,形成和谐社会。而西方人注重的是利用语言来表现个体的存在和价值。
  (2)自我观差异
  西方社会崇尚个人奋斗和个人价值,西方人所持有的是独立的自我观,这种自我观具有相对独立和固定的内核。因此,西方人在交际中注重个人隐私和独立,总是从个体主义立场出发,强调个人的面子。他们认为尊重个人的自由权利和独立是礼貌的,反之,则是不适合的,甚至被认为是粗鲁的。而中国人所持有的是依附性的自我观,这种自我观没有相对稳定的内核,他人和自我的关系相对不是那么清晰、分明,自我的内核依照自我和他人的关系而定,只有当自我被放在适当的社会关系中才会有意义,才会变得完整。汉文化人非常重视及参与个体与团体的关系,注重集体荣誉感,在交际中,往往从集体主义文化观出发,强调群体的面子。因此,不断给宴请的客人夹菜以表示热情,叮嘱生病的朋友添加衣物、按时吃药以表示关心等在汉语言文化中是礼貌的表现,但在英语文化中却被看做是侵犯个人自主的行为。
  (3)语言间接程度差异
  在交际中人们并非总是在句法或词汇上直截了当地表明说话者的意图,而是让听话者去意会其深层的寓意,即“言外之意” (implicature)。语言使用中的这种“拐弯抹角”的现象就是语言的间接现象(indirectness),它普遍存在于语言中,具有共性,但每一种语言又有其独特的表达方式。一般说来,礼貌程度与话语的间接程度成正比,话语越间接,语气就越委婉,给听话人留的余地就越大。正如Leech 所说,我们可以保持同一命题的内容,而只需增加这个命题言语行为的间接性,便可以使该命题越来越礼貌。但是我们不能一概以话语表达的间接程度来确定话语的礼貌程度,因为中西方在直率的概念上有一定的差异。英语文化属于低语境文化,人们通常会直接、明确地陈述自己的观点。因此交际双方不论在批评、邀请、馈赠或拒绝时,一般都直截了当。他们的语言直接、直率、肯定。汉语言文化是高语境文化,人们往往使用间接的、隐含的语言来沟通。只有明确说话时的情景并借助肢体语言、空间语言及上下文联系后,接受者才能弄清对方所要传达的信息、观点或意见。当中国人想说“不”而不表示“不”时,或受到赞誉却不直接接受时,西方人迷惑不解。正是这些不同文化背景下的语言间接程度的差异,增加了中西方人际交往的困难。
  四、结语
  礼貌是社会现象,具有普遍性,也是具有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在跨文化交际中不可回避的现实。礼貌又具有文化特征,不同文化对礼貌言语行为会采用不同的准则和策略,赋予礼貌不同的内涵。礼貌是每个群体或社会所广泛使用的文明的手段,但必须承认,不同文化对礼貌行为有不同的要求,不同文化赋予礼貌不同的内涵。若对这一点认识不足,不同文化背景的人们在相互交往时,很容易因此而产生误会。总之,只有充分认识了礼貌原则在以上诸多方面的差异,才能尽量减少跨文化交际中可能出现的语用失误,以达到更自然和谐的交际效果。在跨文化交际中,我们应当重视并尊重这些差异,正确使用礼貌原则,掌握礼貌用语,避免语用失误,提高跨文化交际的能力,以保证跨文化交际顺利进行。
  
  参考文献:
  [1]Leech,G.Principles of Politeness[M].London and New York: Longman,1983.
  [2]Leech,G.Principles of Pragmatics[M].London and New York: Longman,1983.
  [3]贾玉新.跨文化交际学[M].上海: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8.
  [4]何兆熊.新编语用学概要[M].上海: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8.
  [5]顾曰国.礼貌、语用与文化[J].北京: 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1992.
  [6]陈融.共性论与个性论语用学将走向何处[J].现代外语,2005,(2):122-128.
  [7]何自然,陈新仁.当代语用学[M].北京:外语教学与研究出版社,2004.
  [8]骆卫星.中西方社会礼貌原则之文化差异[J].中南民族大学学报,200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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