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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谈礼貌原则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秦勃

  摘 要: 礼貌原则较好地弥补了合作原则所不能解释的语言使用中的间接表达现象,但此准则存在一定的矛盾,忽视了情景语境的作用和礼貌的文化内涵。其原因在于该理论将语言礼貌和言语礼貌等同起来,模糊了语言表达和语言表达效果之间的区别。
  关键词: 礼貌原则 不足之外 原因
  
  一、礼貌原则
  Grice的合作原则(Cooperative Principle)较好地解释了传统语义学中所无法解决的会话含义问题,推进了语用学的研究,但是无法解释语言使用中的间接表达现象。英国语言学家Leech在其《语用学原则》一书中提出了“礼貌原则”(Politeness Principle)以弥补合作原则的不足。他认为为了避免交际中的冲突,说话者总是倾向于将礼貌的行为最大化,而将不礼貌的行为最小化,并通过六个次准则来实现,即策略准则、慷慨准则、赞扬准则、谦逊准则、赞同准则和同情准则。Leech的礼貌原则在一定程度上完善了格莱斯的会话含义理论,尤其是较好解决了语言使用中所谓的“拐弯抹角”的现象。但是正如Leech自己指出的那样,这些原则并非金科玉律,只能在一定的范围内适用,有待完善和发展。
  二、礼貌原则的不足之处
  礼貌原则包括次准则,即策略准则、慷慨准则、赞扬准则、谦逊准则、赞同准则和同情准则,但是实际使用中的礼貌言语并不完全遵循这些原则,而某些遵循这些原则的言语在实际使用中却是不礼貌的。例如,听众对演讲者说:“我从你的演讲中获益不多。”这句话符合礼貌原则中的慷慨原则(generosity principle),即尽量减少自己的利益,尽量增大自己的损失;也符合策略准则,即“尽量减少他人的损失,增大别人的利益”。然而,听话者会因为这句话而感到难堪,因为其演讲对于他人没有感染力。如果说话者说:“我从你的演讲中获益不浅。”看似违反了策略准则,但对于听话者来说是礼貌的,因为他会为自己的演讲对他人有益而感到高兴。由此可见,Leech的礼貌原则不能解释交际过程中所有的礼貌现象。其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其一,六个次准则存在相互矛盾的可能性。以赞同原则和策略原则为例,在对方的意见是“增大自己的损失”的情况下,无论说话者怎么说都不可能同时符合这两个原则的要求。如其同意对方的意见,那么就违反了策略准则,反之就违反了赞同准则。在Leech礼貌原则理论框架中,这六个次准则处于平行的位置,同为判定礼貌与否的标准,然而在这些次准则之间存在矛盾的情况下,对于语言礼貌与否的判断则缺乏依据,因此有必要重新审视这六个次准则的关系,确立这种情况下判定礼貌与否的新标准。
  其二,在礼貌原则的表述和释例中,涉及的是交际双方的交流和态度,却没有关注第三方的存在,这和实际情况是不相符的。因为在交际活动中有第三方在场的情况下,言语礼貌与否,有关第三方的因素是不可忽略的。例如,英国人和法国人在旁边有德国人的情况下谈论有关纳粹的问题,其言谈就不得不考虑德国人的感受。如果英国人在这种情况下说“该死的德国鬼子”,显然是不礼貌的,尽管这句话没有违反上述的礼貌原则。在某些情况下,说话者说话的目的就是取悦或羞辱第三方。例如《红楼梦》中的王熙凤对林黛玉和贾母说:“这哪里是老祖宗的外孙女,竟是个嫡亲的孙女。”表面上是说给林黛玉和贾母听的,而实际上却暗中取悦了在场的探春和惜春。可见在探讨礼貌原则的过程中,不涉及第三方是不合适的。
  其三,忽视了情景语境在礼貌问题上的作用。就惠损等级来说,将礼貌与“损己惠人”等同则过于绝对,并没有考虑到情景语境在语言使用中的作用。对于说话者有利的事情可能不利于听话者,但也有可能是有利的,这就是“双赢”。无视情景语境的限制作用,而一味用惠损去衡量礼貌与否,必然会导致将“惠损”这一尺度的绝对化;就其选择等级来说,给对方选择范围与言语的礼貌的程度并不总是成正比的。在有些情景语境中,选择则等级的强弱与礼貌程度的高低恰恰是成反比。例如,主人对客人说:“You must have a sandwich.”或“You may have a sandwich.”显然后者的选择范围相对较大,按照Leech的礼貌原则应该是更礼貌一些。然而在主人向客人发出邀请这一语境中,给客人的选择范围越大,其邀请则会显得越不真诚。一般说来,在言语有利与听话者的情况下,说话者表达的选择等级越低,那么言语行为就越礼貌,反之亦然。
  其四,忽视礼貌的文化内涵。语言学研究的是语言的共有规则,而不是某一种语言的规则,因此,研究中抽象出来的理论必须考虑到不同语言及其所体现的文化的差异。同样一句话,在不同的语言中,由于文化的差异,其寓意会大相径庭,“礼貌”也是如此。中国人在受到别人的表扬或恭维时,往往会用“过奖了”、“哪里哪里”、“不敢当”之类的话以示谦虚,这样的表达也是礼貌的。然而西方人在受到恭维时往往正面接受。例如:
  A:You make very delicious dinner.
  B:Thank you. I am very glad you enjoy it.
  然而中国人可能的回答是:“不,一点也不好。”这是典型的中国式或东方式的表达,即通过自贬以示对对方的尊敬。接受别人的恭维是礼貌还是不礼貌的,对于这样的文化差异,Leech的礼貌原则也显得无能为力。
  三、存在不足的原因
  从上文的分析中可以看出,礼貌原则并非放之四海而皆准的金科玉律,我认为首先其主要原因在于其没有区别对待语言礼貌和言语礼貌这两个概念。语言礼貌是说话者在为了达到礼貌的效果而在其语言层面上的体现。在通常情况下,前面所提到的“间接表达”、“损己惠人”等都是它的特征。这种语言层面上的礼貌具有规约性,可以用Leech的礼貌原则来解释。言语礼貌是说话者的语言表达在实际的交际活动中所取得的礼貌的效果。这种礼貌,作为一种交际活动的结果,受到具体的交际场景的制约,不完全依赖于说话者的语言表达。正因为如此语言层面的“间接表达”,“损己惠人”不一定会产生礼貌的效果。根据礼貌原则,“请您把笔拿给我。”这句话是礼貌的;但是如果使用在亲密的朋友之间,对方会认为两人的关系不如从前了或是说话人在开玩笑,礼貌的效果也就不存在了。可见,语言层面的礼貌与礼貌的效果没有必然的联系,如果忽视具体的交际场景而仅仅根据Leech礼貌原则就认定“请您把笔拿给我”这句话是礼貌的是显然站不住脚的。此外,它的次准则之所以可能相互矛盾在于礼貌原则的框架中没有明确交际中其次准则的选择机制,而选择机制只有在将礼貌原则的研究对象明确为言语礼貌时才能进入研究者的视线。
  四、结语
  礼貌原则能够解释大多数的礼貌现象,但是在特定的情景语境和文化语境中则显得解释力不足。本文在对其不足之处研究的基础上,指出该原则由于将语言礼貌和言语礼貌等同起来,模糊了语言表达和语言表达效果之间的区别,进而导致其对情景语境、文化语境和第三方的忽视,以及次准则之间的矛盾。
  
  参考文献:
  [1]Brown,Levinson.Universals in Language Usage:Politeness Phenomenon[M].London:Cambridge,1978.
  [2]Leech,G.N.Principles of Politeness[M].London:Cambridge,1983.
  [3]何兆熊.语用学概要[M].上海: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89.
  [4]王建华.礼貌的语用距离原则[J].东华大学学报,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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