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析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风险与规避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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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国家政策性住房金融的主体,但随着信贷规模的不断扩大,贷款风险不断增强。本文指出应充分认识运作中的管理风险,采取有效的风险规避方式,促使住房公积金贷款稳健发展,为人们居住条件改善提供有力的金融信贷支持。
关键词:公积金贷款;管理风险;规避方式
中图分类号:TU113.5+41 文献标识码:B 文章编号:1009--9166(2009)023(c)--0075--01
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政策性住房金融的主体,已成为职工个人购房贷款首选的贷款方式。但是,近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市场的不断繁荣,住房公积金贷款信用规模不断扩大,贷款时间的推移,贷款逾期率也不断上升,贷款风险不断增强。对此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应不断地加强,管理风险与规避方式显得格外重要。
一、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风险的形成。住房公积金贷款与商业住房贷款既拥有共性的经济风险和管理风险,而管理风险是目前各房改资金管理中心较为突出的风险。(一)运行体制带来的管理风险。1 受委托银行自身的风险及利益。在受委托银行在自营业务与委托业务之间,存在将风险较小、利润较高的贷款项目留下,而将风险相对较大的项目以委托贷款方式留给房改资金中心,大力推荐商业贷款,房改资金中心一方面失去了资质较好的开发商,另一方面又失去了资信较好的客户,无形加大了住房公积金的贷款风险。2 住房公积金贷款办理程序繁琐。由于受委托银行自身利益的驱使,往往对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客户采取一些消极拖办和误导的手段,抵制或影响住房公积金贷款业务高效、快速发展。3 房改资金管理中心贷款数据统计信息化建设滞后。我国许多地方房改资金中心的信息化建设严重滞后,没有建立健全和更新,致使许多职工根本不知道自己的个人信息。4 房改资金管理中心在贷款资金的回收方面处于被动地位。由于《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6条规定:“受委托银行不承担住房公积金贷款的风险”,受委托银行基于节约成本考虑,对贷款的回收力度不够,贷款发放到位后,银行既不能及时通知客户还款,也不实行跟踪服务,导致客户逾期还款比比皆是,甚至对逾期户不及时还款视而不见。(二)政策取向和金融市场形成的管理风险。由于政策取向的特殊性决定了个人住房贷款的服务对象主要是广大的中低收入城镇职工、居民,同时也决定金融管理风险。1 借款人的还款能力下降的风险。由于住房公积金贷款作为政策性住房金融,借款人中相当一部分职工收入不稳定,偿债能力有限,严重影响贷款偿还能力。2 存贷不挂钩导致资金缺口的风险。我国许多城市在住房公积金配贷时,只注重借款人的还款经济能力以及是否满足贷款的其他条件,却很少评估借款人对住房公积金的贡献率,也无最低存款额限制。3 国民经济状况和金融市场变化而带来的风险。城镇职工、居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的一个突出特征就是贷款期限长,在长期的贷款期限内,社会经济状况和金融市场必然会不断发生变化。4 地方政府行政干预行为带来的风险。地方政府为拉动住房消费,许多地方对房改资金管理中心下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任务目标,过分强调住房公积金贷款数量增长,往往忽视住房公积金贷款质量,加大了产生不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可能性。
二、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风险的规避措施。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风险是客观存在的,理应正视和竭力规避,避免出现大的风险损失,根据上述风险的分析,规避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风险,应积极采取应对措施。(一)确立房改资金管理中心主导地位。解决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制度性风险的根本途径在于消除委托与受托两个利益主体的利益冲突。强化房改资金管理中心主体地位,采用房改资金管理中心自营模式,实现责、权、利的统一,既能有效地消除委托方式中的利益冲突,又能做到了职责分明。使委托方始终居于主体地位,可以自主选择受托人,也应该将选择住房公积金业务承办银行的自主权交给房改资金管理中心,体现房改资金管理中心的主导地位。(二)建立贷款风险监管体系。建立贷款风险监管体系,将风险管理系统纳入个人住房贷款全过程中,并授予该体系应履行的功能。房改资金管理中心与受托银行定时对预警高风险的情况进行会商,建立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基金,实现个人住房贷款风险化解损失的规避功能。(三)采取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建立以政府为主体减轻中低收入职工住房贷款负担的贴息和担保制度,房改资金管理中心按《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规定和相关财务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增值收益中按比例提足贷款风险准备金,并制定严格核销坏账制度和程序,认定后及时核销坏账、呆账。(四)采取相关配套还贷措施。房改资金管理中心和受委托银行应跟踪服务和提高服务质量,减少因服务质量带来还贷风险。建立便捷的还款方式,利用银行网点和资源,办理还款储蓄卡或一卡通,实行通存通还,自动划款等便捷的方式,在时间和地点上方便借款人还款。受委托银行贷款放款后,及时通知借款户月还款额和其帐户余额情况,敦促贷款人养成良好的还款习惯,减少不必要还款纠纷。(五)加强贷款抵押审查力度。住房抵押贷款是当前住房公积金贷款运营管理的重要环节,严格抵押审查,对降低贷款风险,资金的安全运营提供了重要保证。认真审查抵押房屋的合法性及被抵押的合法性,要求售房单位到期及时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控制抵押率,规避抵押物市场价格变动的变现风险,切实执行担保法,对不按照合同清偿债务坚决依法拍卖抵押房产。住房公积金作为一种政策性住房资金,取之于民,用之于民,在发放个人住房贷款时实行低存低贷的政策,符合我国的基本国情,也有力地推进了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和发展,是解决和改善职工住房的政策性融资途径。必须建立包括个人住房贷款全过程的风险管理体系,进一步加强房改资金管理中心贷款程序性方面的制度建设,使贷款的调查、审查、审批、催收、内部稽核、违规操作责任追究等全部管理流程化、规范化、制度化。积极汲取商业银行贷款风险管理方面的经验,用法律和制度等管理手段,有效规避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的管理风险,以保障住房公积金贷款的管理风险降到最低的限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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