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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国职业教育师资培养模式对广西职业教育师资培养的启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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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文章在分析德国职业教育师资培养模式的情况及特点的基础上,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从充分利用高校扩大培养职业教育师资、逐步推行职业教育教师资格制度、完善职业教育师资培训制度等方面,探讨了广西职业教育师资培养的问题。
  [关键词]德国 职师培养模式 广西特色 启示
  [作者简介]韦艳玲(1970- ),女,广西罗城人,柳州职业技术学院信息工程系工程师,硕士,研究方向为职业教育。(广西柳州545006)
  [基金项目]本文系新世纪广西高等教育教学改革工程立项项目“中德合作职教师资培养的‘同济模式’在我区职师培养中的应用研究”的阶段性成果之一。
  [中图分类号]G659.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4-3985(2008)29-0180-01
  
  发展职业教育的关键在于师资力量的充足和教师素质的提高,而这又与职业教育师资(下文简称职师)培养模式密切相关。广西职师的数量及质量与广西职业教育的迅速发展是不相称的。德国的职业教育和职师培养模式都比较先进。借鉴德国的经验,并结合广西的实际情况,探索广西的职师培养模式,走一条具有广西特色的职师培养创新之路,有助于推动广西职业教育的发展,有助于广西经济的发展。
  
  一、德国的职师培养模式
  
  1.学校职师培养模式。德国主要由技术大学培养职师,综合性大学与一些专业学院也承担部分职师的培训任务。目前,德国的主要综合性大学和理工科大学都设有职师培养专业。德国学校职师培养模式有普通、间接与直接三种。(1)普通模式。德国职业学校教师培养的普通模式是一种高要求培养模式:在大学接受基础教育阶段通常为4~5年,在这期间学生要学习一门职业教育的主修专业,选修一门辅修专业,大学毕业时参加职业学校教师第一次国家考试。在教育学院接受师资培养阶段第一次国家考试合格后,进入教育学院学习2年,主要学习教育理论、教学模式、教学方法、教学评估、教学管理等。同时,作为职业学校的实习教师,学习结束后参加第二阶段国家考试。只有通过了两次国家考试,才能获得职业教育教师资格。这个模式的特点是:在获得教师资格的过程中,所花费的时间较长,也很严格,培养出来的教师素质较高。(2)间接模式。首先是到高级专业学校(相当于高职)学习毕业后,如果想成为一名职教教师,可以在工作几年后(不是必须)再进入综合性大学学习,着重学习教育类课程,最后与普通模式并轨。这个模式的特点是:由于在专业方面有很好的基础,这种模式培养出来的职教教师不但有深厚的专业知识和丰富的实践经验,而且掌握了教育方法,保证了职教教师具有较强的技术指导能力,是德国职教界认可的一种模式。(3)直接模式。为了适应信息技术的发展,加快对师资的培养,近年来又增加了一种直接模式。由综合性大学的学生毕业后直接进入职业学校担任教师。这个模式的特点是:这部分教师虽然专业技术较强,但没有经过教育学方面的培训,没有经过教学实践环节,所以这种模式培养出来的教师在教学质量上是有所欠缺的,德国职教界对这种模式尚存在争议。
  2.职师继续教育模式。为了适应现代技术和工艺的快速发展,德国法律规定,职教教师需参加继续教育的培训。德国法律对继续教育的规范、系统的激励措施、具体的操作办法和进修内容等方面进行了规定。规定每4年由各教育局督学对教师进行一次严格考核,并将考核成绩与教师晋升相联系。为了有利于进修质量的提高,成立专门管理小组,对教师参加继续教育的学习效果进行监控,起到为教师选择进修方向、检查教师的日常工作和帮助教师提高业务的作用。同时,德国政府规定,每年每位教师有5个工作日可脱产带薪参加继续教育,5个工作日可以集中使用,也可以分散使用。职教培训机构与职业学校和企业联系密切,政府对信誉好的培训机构,在资金上予以支持;另一项重要内容是“校企合作”,鼓励教师到企业实习,以便在以后的教学中援用企业的最新资源。
  3.职师教育的特点及传统影响。德国职师培养包括学校职师培养和职师继续教育,两者联系紧密,构成了德国职师培养的两大部分。传统的学校职师培养与继续教育衔接,形成了从学校职师培训到职师资格,从再培训到再执教的良性循环。职教教师的知识、技能不断得到强化和提高,个人发展也有更广阔的前景,体现了终身性的职师教育特点。
  德国职师培养的严格性和科学性与德国传统的职师培训密切相关。在中世纪,行会组织中对于手工业学徒的培训工作是由师傅承担的,培训是以单纯的师傅带徒弟的形式进行的。师傅带徒弟必须在行会办理有关手续,而行会则要审定师傅的资格,师傅的成长模式是“学徒―伙计―师傅”,这种培训模式在德国一直持续到18世纪。13世纪末,德国各行业都普及手工教学,不仅培训徒工,还训练师傅。1897年颁布的《保护手工业法》提出,年满27岁的技术工人才有资格培训学徒。1908年颁布的《手工业条例》规定,凡是进行学徒培训的企业主,必须自己首先通过师傅考试。经过多年的发展演变,现代的德国职师培养与传统的职师培养相比,在外延上有所拓展,但传承了传统的科学内涵,对德国的经济发展起着重要的促进作用。
  
  二、广西职师培养的现状
  
  1.学校职师培养现状。广西职教师资的来源一般有四个途径:普通高等学校的普通毕业生和下设的职教师范专业毕业生;单独设立的职业技术师范学院毕业生;经专业培训后原毕业于普通师范学院和民族学院的教师;少数优秀职业学校毕业生及兼职的技术人员。目前,广西还没有一所专门培养职师的师范院校。1987年以来,虽然每年在高校招生计划中都专门设有职教师资招生比例,但远远满足不了快速扩大的职业教育的需求。
  2.教师资格制度执行的现状。教师资格制度是一项法定的国家职业资格制度,我国用立法的形式规定教师任职资格,保护教师资格持有者的权利,以保证教育质量和事业的发展。但广西职业教育基础薄弱,职教教师福利待遇低,高水平的职教教师流失严重。少数民族地区的中职学校未取得职业教育教师资格的人员较多。
  3.在职教师培训制度的现状。在在职教师培训制度方面,广西还处于较低层次。目前,广西还没有专门的职教师资培训机构,继续教育由各校自行安排,在职教师的继续教育没有得到很好的重视,更没有相应的在职教师培训制度。在校企合作方面,通常是由学校或个人与企业联系,带有随意性和盲目性。一是没有合适的企业;二是无计划性,导致达不到良好的效果;三是由于广西职教教师普遍实践经验少,企业不太乐意接收教师。
  
  三、德国的职师培养模式对广西职师培养的启示
  
  1.充分利用高等院校扩大培养职师。应充分利用广西的高等院校扩大对职师的培养规模,把高等院校办成培养职教师资的重要培训基地。综合性大学培养职师可以发挥综合优势,理工类院校培养职师可以发挥其理工科优势,为职业教育提供专业教师。各类专业的学生在校期间同时获取本专业学位及大学中的教育学院或教育系的学位,或取得本专业的学历后到专门的教师教育学院接受相关教育专业的培养,从而成为合格的职业教育教师。
  2.逐步推行职业教师资格制度。应在近年内逐步推行职业教师资格制度,并采取适当的优惠政策,将职师培训的机会向民族地区倾斜,帮助这些地区提高教育科研能力和教育质量。当时机成熟、师资力量发展壮大时,再要求这些地区的职教人员必须具备教师资格。
  3.建立和完善职教师资培训制度,构建职师终身学习体系。应建立和完善职教师资培训制度,定期进行培训;建立培训人员资格制度及制定培训内容标准,提高培训实效;建立职师培训机构入行资格制度,规范行业运行机制,保障培训质量;建立与广西职师发展相适应的终身学习体系和制度;可由国家政府出面,统一安排,统一布局,有计划地安排企业承担“在职教师培训”及“校企合作”任务,下拨专款,奖励这方面做得好的企业,以得到企业的持续性支持,形成学校、培训机构、企业共同参与的职师培训网络,构建职师培训系统。
  
  [参考文献]
  [1]王姬.德国职业学校师资培养培训模式与特点[J].中国职业技术教育,2006(33).
  [2]王建初,刘铭东.德国高等职业技术教育的师资队伍建设[J].比较教育研究,2005(9).
  [3]徐朔.德国职业教育教师培养的历史和现状[J].外国教育研究,2004(5).
  [4]董爱国,郝文武,马洪亮.职教师资事关欠发达地区发展[J].教育与职业,2008(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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