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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崇州警方破获一起假发票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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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7月份,蓝某拿着46张增值税普通发票以及两个公司公章到崇州市公安局报案,称其被陈某所骗。警方随即立案展开调查,却发现这46张发票中一半为假发票,一半为真发票。
  蓝某经营着一家建材销售公司,规模不大。这家公司一直以来给另一公司供应砂石,项目结束结算账目时,蓝某发现其公司需要开具230余万的增值税普通发票用于走账,而小规模纳税人资格,一年内开具低税率发票额度仅为80万元,超出部分则需要交纳票面金额17%的高额税点。蓝某按照这样算下来,公司在这笔买卖上就会亏本。
  数日后,蓝某在朋友吴某介绍下找到了陈某。陈某经营着一家财务公司,是一名会计,平时为建材公司、水泥制品公司、市政工程公司三家公司做賬,这三个公司的控税U盘都是由陈某掌管。很快蓝某和陈某就谈好了价格,陈某帮蓝某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收取其票面金额3.8%的“点子费”,蓝某给陈某8万余元。
  随即,陈某利用其职务上的便利,偷偷以建材公司、水泥制品公司、市政工程公司三家公司的名义开出23张金额为230余万元的增值税普通发票,交给蓝某。陈某认为,这23张发票为真发票,不但可为蓝某解燃眉之急,而且发票将于下月按时纳税,这三家公司也不会察觉,自己还可以将蓝某的佣金收入囊中。
  但不久后,陈某接到蓝某电话,被告知发票抬头开错了,要立刻重新开,她急着去结账。陈某明白,这跨月的发票按照规定,更换单位名称手续繁琐,时间长,蓝某要的这么急根本不能办到,但是钱已经收了,“吐”出来也舍不得。为了保住这单“生意”,陈某决定铤而走险,抱着侥幸心理,通过QQ联系网上卖家购买了23张票面总额为236万元的假冒增值税普通发票和两枚假公章交给蓝某。这才有了搞得办案民警一头雾水的“真假发票”疑团。
  犯罪嫌疑人陈某为谋取非法利益,明知系假发票仍然从网上购买并交给他人使用的行为,危害了国家税收征管制度,触犯《刑法》第二百零九条第二款的规定,涉嫌出售非法制造发票罪。此外,陈某向他人提供伪造的公司印章的行为,妨害了国家印章管理制度,触犯《刑法》第二百八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涉嫌伪造公司印章罪,应当数罪并罚,现公安机关已对犯罪嫌疑人陈某执行逮捕。
  发票违法犯罪活动之所以泛滥,有一个重要原因,就是发票犯罪看起来似乎是一种没有直接受害人的犯罪。据警方介绍“表面上看,似乎没有哪个人的利益会在发票犯罪中直接受损,这也造成了百姓对发票犯罪‘买方市场’普遍持宽容态度的状况。”实际上发票的违法犯罪活动,使大量假发票流入了社会,不仅造成了国家税款的大量流失,而且还给走私、洗钱、贪污贿赂等其他犯罪提供了犯罪的捷径,严重危害了社会经济秩序。这意味着,其实每一名纳税人都是发票犯罪的受害者。假发票的“买方市场”不仅是国家利益的黑洞,更伤及每一位守法公民的切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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