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油田井下作业质量的监督管理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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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对于石油企业而言,井下作业水平的优劣直接关系到原油开采数量,对企业经济效益的增长起到关键性作用。所以,相关的企业管理者应当加强井下施工过程的监督管理,在平常管理中认真落实相关的质量管理体系标准。本文阐述了油田进下作业的主要特征,分析了我国石油企业提升井下作业质量应当采取的监督管理策略。
  关键词:油田;井下作业;质量;监督管理
  油水井的开采效果很大程度上与井下作业水平有关。由于石油开采施工作业往往涉及到很多机械设备的交叉作业,是经过多道工序共同完成的复杂的工程。一般井下作业都具有隐蔽性、连续性、复杂性特点,使得井下开采过程中存在诸多不确定性因素,经常发生种种问题,制约了油田企业的发展。因此,相关工作人员加强井下作业施工质量的监督管理的研究显得非常重要。
  一、油田井下作业的主要特征
  (一)复杂性
  石油开采过程中,井下作业环境极为复杂。具体体现在施工工艺多,既包括常规的油水井开采工艺,例如:油井冲砂、检泵、堵水、分层配注等;又包括井下安全事故的大型维修工艺,例如:解卡、打捞、封穿等复杂性作业。此外,还包括酸化、解堵、压裂等石油储层的优化工艺。同时,各种井下作业的施工并非单独运行,在实际石油开采中,经常涉及到很多交叉性施工作业,导致整个井下作业非常复杂。
  (二)连续性
  第一,一般情况下,每项井下的作业都包括很多施工工艺,如果施工工艺越复杂,作业工序就越多,例如:压裂工艺中分为通井、检泵、下施工钻具、冲砂等很多工序。工作人员在压裂施工作业的时候,就需要展开“循环-试压-试挤-压裂-加砂-顶替-反洗”等七道施工工序,且各工序之间存在很大的关联,其中任何环节都很重要,不能存在问题,否则,将会影响下道工序的顺利进行,最终影响整个压裂质量。第二,井下作业是多工序、连续作业的施工过程,相比之下,各项工序的施工时间很短,短则几十分钟,长则需要几个小时,全部施工结束可能不足半天。前道工序的结束标志着下道工序的开始。当所有工序都施工结束时,井下整体的施工作业也宣告结束。当然,若某道工序的施工质量出现问题,会给井下作业质量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所以,相关管理者必须严格监督、管理井下作业的各个环节施工质量,为石油企业井下作业施工水平的提高提供保障。
  (三)隐蔽性
  石油企业井下开采作业具体很大的隐蔽性特点。第一,井下作业中各道工序施工的时间很短,目前结束的工序马上成为“过去式”,事后难以对施工质量做出有效的检验,导致这些“结束”的工序施工质量存在隐蔽性。而且,受到野外复杂的地理环境的影响,做到各种作业的细微施工过程一直处于监督管理之下是不可能的,且井下作业施工结束后的“工程”均在地下,导致地上管理者难以有效地验证其质量,变为“隐蔽性工程”。第二,井下作业施工的隐蔽性还表现在人力、物力方面。其中,人力指的是井下作业中的操作人员与管理人员;物力指的是井下作业中涉及的机械设备、原料、工具及其相关的辅助性设施。具体而言,管理者及施工人员自身的素质,例如:专业素质、职业素养、工作态度等均会给整个井下作业的施工质量造成很大的影响,增加了作业的隐蔽性。加之,设备、工具、原材料质量是否达标等也会不同程度上影响井下作业效果。此外,在施工过程中,相关材料的供应、设备维护保养等事宜与很多单位与机构有关。相关单位工作完成情况以及彼此的协同性,也会给井下作业质量带来影响,导致作业的隐蔽性。
  二、我国油田井下作业质量监督管理水平提升策略
  (一)建立健全井下作业的监督体系
  随着时代的进步,石油企业面临的发展形势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传统的井下作业的质量监督体系越来越不能适应时代发展要求,特别企业在某些作业区域的质量监督体系存在监督人员少、工作形式化等问题。因此,企业应当接受工厂质量监督机构的统一安排与管理,同时,各个部门之间相互配合,根据目前井下作业的施工情况,构建厂级、作业区级、采油队级完善的作业监督体系,并合理配备各级质量的监督人员。
  (二)改进井下作业的质量监管制度
  石油企业管理者应当充分调查、了解企业当前的井下作业质量的监督情况,广开言路,广泛听取各方意见、建议等,并对现行的“井下作业的质量监管规定”及“井下作业质量的监督职责”等进行修改。制定完善的井下作业的质量监管制度,明确规定井下作业的施工质量监管范围、各层监督人员的职责、作业施工管理、质量事故的处理等,为各项工作的展开带来有效的指导,推动石油企业朝向标准化、规范化方向发展。
  (三)推行质量事故的责任追究制
  对井下作业的施工质量进行监督管理的主要目的在于预先发出质量问题、及时地纠正、妥善地处理问题。石油企业的相关质量监督管理人员应当认真贯彻企业井下作业的相关管理制度,若发现施工现场存在任何质量问题,必须予以严肃处理,同时,还需要以专题报道、网络公报的方式予以警示,让相关责任者诚恳地接受社会的公开监督,从而提升自身的质量观念。对于某些重大的质量问题,直接给企业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在相应的批评、处理的同时,应当按照规定要求责任者予以适当的经济赔偿。
  (四)提升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
  企业的质量管理人员应当对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予以高度重视,并积极地采用各种渠道,搭建多样化的培训模式,切实地提升井下作业质量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为了让监督人员积累更多的经验,可以定期/不定期地举办相应的培训活动。而且,还要结合基层监督者专业水平偏低、流动性强的特点,质量管理部门应当加强与技术部门的合作力度,编写实用性强的学习资料,发布在企业网站。同时,各个基层部门必须积极地安排有关人员参与学习,提升监督员的业务能力。
  结束语:
  总之,随着时代的发展,石油企业的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地更新理念,根据当前井下作业的施工情况,建立健全企业井下作业质量监督管理制度,建立健全井下作业的监督体系,推行质量事故的责任追究制,提升监督人员的综合素质,促进企业健康地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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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单位:延长石油股份有限公司靖边采油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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