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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农业转移人口社会融入度和获得感的提升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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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在以推进人的城镇化为核心、提升农业转移人口发展质量的新型城镇化背景下,提高农业转移人口的社会融合度和获得感应成为各级政府和社会高度重视并尽快着手解决的问题。通过对河南省农业转移人口社会融入度和获得感现状及影响因素的分析,提出继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建立健全农民工收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农民工住房保障机制、提高农民工社会保障水平、打造农民工城市融入软环境等改进措施,有利于提高河南省农业转移人口社会融入度和获得感。
  关键词:农业转移人口;社会融入度;获得感
  2013年,我国城镇化率为53.7%,远低于中等发达国家80%以上的水平。而且大量进城就业农民工受制度、非制度因素的多重限制,遭受着城市社会的歧视与偏见,难以享受公平的权益保障和发展机会,总体社会融入程度偏低,处于“半城市化”的过渡状态,以人为本的城镇化质量有待提升。随着农村剩余劳动力流入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城市内部形成的“新二元社会结构”显著影响着新型城镇化发展,农民工的城市融入问题迫切需要解决。未来我国农业转移人口数量还将继续增加,农业转移人口的需求进一步提高,其社会融合度和获得感问题也将更加突出。探讨河南省农业转移人口社会融合度及获得感,对于其他省份具有借鉴、指导意义。
  一、继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
  要推进改革开放的深入持续发展,需要大量的人力作为必要的基础。如果允许农业人口自由流动,就要对户籍政策做出相应的调整或变革。
  户籍制度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牵一发而动全身,所以应统筹规划、稳步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终极目标应是使二元制的户籍制度合理有序地转化为一元制的户籍制度。对于流入城市的农业转移人口而言,继续推进户籍制度改革应从以下几点着手。一是要加强居住证的实施和管理。2016年,河南省人民政府颁布了《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农民工要想享受城市社会的基本公共服务,必须按照《河南省居住证实施办法》的要求办理居住证。农民工一旦办理了居住证,就为其纳入一定的社区进行管理建立了必要条件,也为其享受教育、就业、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进而逐步融入城市社会奠定了重要基础。二是要逐步放宽城市落户的条件,减少城市落户的限制。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人们受教育水平不断提高,人们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要探索建立多元化、系统化、动态化的城市落户标准体系,推进户籍制度改革走向深入。三是要逐步剥离附着于户籍制度上的各项权益,最终实现户籍一元化。按照谁贡献、谁索取的原则,分享基本公共服务。谁为城市发展和进步做出了实质性的贡献,谁就应该享受城市发展和进步带来的收益。农业转移人口为城市发展和进步做出了自己实质性的贡献,就应享受城市发展和进步带来的收益。
  二、建立健全农民工收入保障机制
  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充分就业,我国相继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农业转移人口就业的政策。这些政策的陆续出台促进了农业转移人口在城市就业。
  由于受到农民工自身科学文化水平的限制,短期来看,农民工很难在城市里找到较高收入的工作。因此,提高农民工收入是一个长期的过程,是一个由量变到质变的过程,需要逐步探索建立健全农民工收入保障机制。建立健全农民工收入保障机制,一是要稳定农民工现有收入水平。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和《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形成制度完备、责任落实、监管有力的综合治理格局,确保农民工能劳有所得,农民工工资不拖欠,农民工的劳动报酬权益得到切实维护[1]。二是要开展农民工职业培训。针对农民工文化水平不高、就业能力不强的现实,要大力开展多种形式的、符合农民工自身特点的职业培训。一方面,政府可以牵头组织普遍性的职业培训,以提高农民工的基本职业技能;另一方面,企业可以开展针对性的职业或技能培训,以提高农民工的专业技能。与此同时,农民工自身应端正就业态度,树立长远打算,主动参与各种形式的、满足自身需要的职业或技能培训,积极学习专业技能,不断提升自己的就业能力,不断拓展自己的就业范围和层次。三是要做好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工作。要彻底改变农民工群体受教育水平不高的状况,需要做好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工作。只有做好农民工随迁子女的教育工作,才能逐步改变农民工群体受教育水平不高的状况,真正使农民工在教育方面融入城市生活,提升教育融入度及获得感。因此,不仅要使农民工随迁子女能接受义务教育,而且要使其能继续考高中、考大学。
  三、提高农民工社会保障水平
  农业转移人口由自己的家乡流入外面的城市,在流入的城市生活与就业,更需要社会保障这个生存与发展的基础。从总体上来说,覆盖城乡的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已建立。由于社会保障的待遇、水平、转移等还存在一些需要进一步改进的问题,使得农业转移人口的社会保障无法实现自由有效的流动,在一定程度上影响着农业转移人口的社会融入度及获得感。
  建立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体系,提高农民工社会保障水平,是一个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而逐步提高的工程。一是要鞏固农民工现有社会保障水平。政府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社保、医保等法定保险让农民工都能参加。对于不让农民工参加社保、医保等法定保险的用人单位,要依据有关法规进行相应的处罚。二是逐步提高农民工社会保障水平。政府应制定逐步提高农民工社会保障水平的有关政策,明确企业在为农民工提供社会保障方面的相应责任,要求企业在招收农民工时必须能让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养老保险。对于那些既让农民工参加法定保险,又让农民工参加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及养老保险的企业,政府应给予一定的奖励或税收优惠。与此同时,政府应不断加强监督检查,确保农民工参加社会保险的连续性和有效性。三是要加强社会保障宣传教育。要从农民工的实际出发,针对农民工的自身特点,加强社会保障宣传教育,让农民工认识到参加社会保障的重要意义。一旦农民工对社会保障的认识转变了,就会参与社会保障行动。四是要监督检查社会保障落实情况。政府应加强监督检查社会保障的落实情况,让农民工的社会保障权益切实得到维护,让农民工真切感受到社会保障的重要性。   四、建立健全农民工住房保障机制
  农民工要想在城市生活下去,需要居有定所,需要居有好所。要想实现农民工居有定所、居有好所,需要探索建立健全农民工住房保障机制。由于农民工现有收入条件的限制,为农民工建立住房保障需要逐步推进。一是要进一步减少农民工在城市买房的负担。进一步减少农民工在城市买房的负担,离不开政府为农民工提供符合其特点的住房,如廉租房、经济适用房等。二是考虑制定农民工住房专项政策。政府可以为长期吸纳稳定农民工较多的企业制订农民工住房专项政策,引导企业和农民工合作建设农民工住房。三是进一步加强住房租赁服务和管理。有些农民工在城市买房的意愿并不强烈,只是希望在城市工作和生活时能有房可住。因此,政府有关部门应进一步加强住房租赁服务和管理,为农民工提供质优价廉的租赁服务,促进农民工在社会中合理有序流动。农民工在城市工作和生活,如果有房可住,尽管并不一定拥有房子的所有权,那么其融入城市生活的物质基础就具有了。农民工在城市能居有定所,就会随着日常的工作和生活慢慢融入城市生活,不断提升其社会融入度和获得感。
  五、打造农民工城市融入软环境
  环境是影响人发展的外部条件。农民工来到城市工作和生活,离不开一定的环境支持,尤其是软环境的支持。农民工作为城市的“异质群体”,在城市工作和生活的同时要融入城市社會,需要大家共同努力,共同打造农民工城市融入软环境。一是要形成包容性的社会舆论。政府应以包容性发展理念为指引,废除不利于农民工融入城市社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有利于农民工融入城市的有关政策。大众传媒应以包容性发展理念为指导,大力宣传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形成社会发展人人参与、发展成果人人共享的社会舆论,逐步形成农民工也是城市发展的重要参与者的社会观念。二是要加强对城市市民的包容性教育。现代城市的发展是多种力量共同作用的结果。城市的发展离不开城市市民,也离不开农民工。城市市民和农民工为城市的发展都做出了自己的贡献,都应分享城市发展的成果,都应享受城市提供的基本公共服务。从城市的长远发展来看,城市市民应转变对农民工的歧视、冷漠等静止性心态,形成开放、共享的发展性心态。三是要加强对农民工的融入城市社会的教育。农民工既然想在城市社会中长期工作和生活,就应积极转变心态,根据自身实际,逐步融入城市社会,不断提高其社会融入度及获得感。
  总之,农业转移人口社会融入度及获得感的逐步提升,既需要政府主导,也需要市民支持,更需要农民工的努力。(基金项目:2018年河南省政府决策研究课题“河南农业转移人口社会融入度及获得感问题研究”,项目编号:2018B273)
  参考文献:
  [1]河南省人民政府.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实施意见[EB/OL].(2016-07-26)[2019-04-10].https://www.henan.gov.cn/2016/07-26/24810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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