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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课标影响下的普通高中音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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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普通高中音乐课程与义务教育阶段的音乐或艺术课程相衔接,是高中阶段培养学生音乐核心素养的重要途径,是面向全体学生的必修过程。面对我国高中音乐教育阶段基本普及的新形势,教育部重新修订了2017版《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以下简称“新课标”)。本文将与2003年实验版?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对比分析,进一步理解和掌握我国高中音乐教育阶段基本普及的新变化。
  【关键词】“新课标”;对比;变化
  【中图分类号】G622 【文献标识码】A
  面对我国高中教育阶段基本普及的新形势,在2003年实验版?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的基础上,教育部重新修订了最新的?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进一步明确了普通高中音乐教育的定位,凝练了音乐学科核心素养,研制了学业质量标准,优化了内容结构,增强了可操作性。与2003年实验版相比注入了很多新的思想、理念和内容,需要进一步研读和掌握。
  一、新课程标准提出的新理念
  与2003年实验版对比来看,“新课标”最重要、最突出的新理念是提出了音乐学科的核心素养,即审美感知、艺术表现和文化理解。音乐学科核心素养是通过音乐课程教学形成的具有音乐学科特点的关键成就,是音乐学科育人价值的集中体现。音乐核心素养是依据学习音乐的方式或路径提出的,感知、表现、文化三个关键词,体现了音乐学科育人的关键和价值,明确了教学重点和指向。审美感知对音乐艺术的听觉特性、表现形式、表现要素、表现手段及独特美感的体验具有更加深入的感悟、理解和把握。雕塑家罗丹曾说过“世界上不缺少美,而是缺少发现美的眼睛。”音乐教育作为美育的重要途径,引导学生陶冶情操、涵养美感是至关重要的。音乐感知力的加强和培养是审美感知素养培育的教学基础,也是音乐教学的重要任务。将艺术表现作为音乐核心素养,正好为学生参与音乐表演和音乐创作搭建了实践平台。学生在欣赏、学习中把握规律,感受音乐的乐趣,并在特定的艺术表现情境中,丰富情感,激发想象力,发挥创造力,培养学生自信心,获得成就感,促进学生在集体活动中的人际交往和团结协作能力。音乐艺术与社会生活息息相关,不同的时代、民族、地域都有着不同的音乐文化产生,优秀的音乐作品是对特定的时代、社会和文化的理解,反应着不同地域、不同民族、不同社会背景下的文化特色和产物。将文化理解作为普通高中音乐核心素养,通过音乐课程教学,让学生感知音乐艺术的文化内涵,理解音乐中的文化和文化中的音乐,热爱传统音乐,尊重世界文化多元化。
  与实验版相比,“新课标”还增加了学业质量标准,分别从学业质量内涵、学业质量水平、学业质量水平与考试评价的关系三方面展开。学业质量是学生在完成课程学习后的学业成就表现,是依据必修课程与选择性必修课程模块中的内容标准以及高中生身心发展和认知水平特点所设定的具体质量指标,是音乐学科核心素养在模块学习中的具体表现。学业质量的设置明晰了学生核心素养的发展阶段及其具体特征;是教师选择课程资源,设计教学方法和策略的重要参照;也为各级各类考试和评价研制具体的考试提纲提供了准确的理论框架和水平依据。
  二、新课程标准下的新变化
  “新课标”在第一部分课程性质与基本理念上较实验版改革较大,由原有的四个基本理念变化为六个基本理念,只保留了“弘扬民族音乐,理解多元文化”这一个理念,提出了五个全新的基本理念。在原有的理念上,新增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标准,关注美育的功能及情感体验,还强调在普通高中开展音乐教育时更加关注课程选择、评价内容与评价方式的多样性,使普通高中音乐课堂更具有针对性,目标维度更具体。
  “新课标”将2003年实验版的课程目标三维合一,更加重视价值观情感的体现。依据逐步形成正确价值观以及关键能力的核心素养,以审美感知、艺术表现、文化理解为导向达到学科育人的目的。课程目标也进一步优化,学生能认知音乐的音响特征和文化背景,提升审美感知能力;学生乐于参与音乐实践,提升音乐表现技能,能编创小型音乐作品,在集体表演中展现协作能力;学生能认知音乐的历史文化背景和风格特征,熟悉民族音乐风格内涵及成果,增强民族自豪感,有尊重文化多样性的人文情怀。
  “新课标”在实验版课程思路的基础上重新编写了课程结构,依据音乐实践活动、各类学科综合等将课程结构分为三类:必修(六个模块)、选择性必修(六个模块)和选修。将实验版必修课中创作改为音乐编创,新增了选择性必修和选修课程,其中选择性必修课程包含合唱、合奏、舞蹈表演等六个模块,而选修课程则由学校结合办学理念、学业发展及地方特色文化资源等开设。学生可自主选择学习,增加了课程的选择性。无论必修课程、选择性必修课程,还是选修课程,均从选课与学分上给出明确的规划,使教学实施有了更加明确的标准和选择。
  “新课标”与实验版相比还新增了评价目的,评价原则、音乐评价内容发生改变,由原先的对学生与教师的评价改成四个方面进行评价,评价方式依据评价内容更加具体化,从等级、方式、形式、时间等维度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对高考命题范围与要求也作出了细致的规定。
  三、新课程标准实施过程中的问题
  “新课标”在具体的教学实施中也遇到了很多困难和问题。首先,新课标所规定的课程教学过于紧密,教师难有发挥的空间。高中学习阶段是学生精神最为高度紧张的一个时期,也是学生青春期的最后阶段,音乐作为一门艺术课程,有很好调节学生情绪的作用。教師应当在课标规定之余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学生喜欢的音乐以及创编活动等,提高学习兴致,缓解学习压力。
  部分课程难以实施。此次课标将音乐基础课程的六个必修模块和拓展课程的六个选择性必修模块,全部设计为学生自选课程,并将课外艺术实践活动纳入课程管理,这些都给学校管理和教师教学工作带来了新的变化和挑战。作为学校管理者和音乐教师,应当按照课标要求开足开齐课程,让学生有的选、有的学。可是在具体教学实施中受到实际条件的限制,很多课程及要求难以实现。
  “走班制”为教学管理、教室使用分配带来困难。必修、选择性必修课程的交叉开课,多课头的同时开课,以及学生多样化的自主选课,打乱了行政班的跨班跨年级的组班形式,因此在教学管理上、教室使用分配上,以及专业教师的调配等方面难以配适。
  四、结语
  总之,与2003年实验版相比“新课标”注入了很多新的思想、理念和内容。它的修订也进一步的明确了普通高中音乐教育的定位,重新吸收了课程研究领域的新思想,凝练了音乐学科核心素养,优化了内容结构,研制了学业质量标准,促进了高中音乐教育的多元化,课程结构的设定也更加具体,为教学实施提供了多种选择。
  参考文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年版)[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17.
  [2]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03年版)[M].北京:人民教育出版社,2003.
  [3]陈培刚.从“双基”“三维”到“核心素养”——我国《普通高中音乐课程标准(2017年版)》重大变化及其影响[J].人民音乐,2018.
  作者简介:李乐(1995—),女,汉族,甘肃陇西县,天水师范学院,2018级硕士研究生,音乐舞蹈学院,学科教学(音乐),研究方向:音乐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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