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中的问题及控制技术优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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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我国推进生态文明建设过程中的关键难点之一就是水污染,而对水污染进行合理性防治已经成为解决水污染问题的主要内容。本文主要分析了水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问题,重点讨论了水污染控制技术优化的相关内容。
关键词:水污染防治;控制技术;问题;技术优化
中图分类号:X5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2X(2019)07-00-01
DOI:10.16647/j.cnki.cn15-1369/X.2019.07.028
Abstract: One of the key difficulties in promoting the construction of ecological civilization in China is water pollution, and the rational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water pollution has become the main content of solving water pollution problems. This paper mainly analyzes the problems existing in th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f water pollution, and focuses on the related content of water pollution control technology optimization.
Keywords: Water pollution prevention; Control technology; Problem; technology optimization
在过去的发展过程中,由于不重视基础建设对环境的影响,所以我国大部分地区的水资源都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随着绿色发展理念的提出,我国开始大力开展水污染管控防治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果。2018年9月《全国地表水水质公报》指出,我国主要江河总体水质良好,西北诸河、西南诸河和浙闽片河流水质为优;扬子江、黄河以及淮河流域水质较好;部分江河流域水质为轻度污染。但仍有26个湖库受到了不同程度的污染,其中9个污染严重。因此,水污染防治与水污染控制任重而道远。
1 水污染防治中的问题分析
我国水污染防治中存在的问题主要包括立法目标偏低、概念模糊;对违法企业的惩罚力度不够;未明确指出地方政府的各项水污染防治权责;区域补偿政策难以落实;用水区保护制度难以惠及居民;公众参与力度不大等问题。“饮用水安全”涉及到水源安全以及供水安全的方方面面,就当前我国水资源利用来看,供水已经不会对水质产生严重的影响,而水源依然会受到不同程度的污染。所以笔者认为,《水污染防治法》应当修正立法目标,将重点放在水源污染防治上。另外,《水污染防治法》提高了罚款额度,但是并没有对如何罚款进行细化,这无疑给水污染防治工作造成了消极影响。具体表现为:多数企业宁愿缴纳罚款,也不愿将资金用于污水、废水处理,从而导致时常发生超标排放、恶意偷排等现象。而且,《水污染防治法》规定,“因不可抗力造成水污染损害的。免于承担赔偿责任。”对受害者来说,此项免责规定并不具有公平性。此外,《水污染防治法》中提到了政府方面的责任,也规定了政府方面执行法律的相关行政责任,但是并未涉及由于政府方面责任履行不足而造成的水水污染责任追究问题。还有,《水污染防治法》中仅仅规定了保护地下水资源所要遵循的原则,却没有说明具体如何进行保护以及都要保护哪些方面。目前,我国地下水管理与保护管理涉及多个管理部门,其权责有交叉,监管分工也不明确,再加上各部分之间缺少综合协调机制,所以与水资源相关的其他资源保护也被割裂开来,从而出现多头管理。水源地区域补偿政策是《水污染防治法》的一大创新,但由于缺少细化的补偿标准,所以实践过程中政策很难落到实处,补偿款项均被补给到了政府部门,而保护区内的居民却得不到相应的补偿。从水污染防治制度安排上来看,大多制度与城镇饮水安全有关,而针对农村地表水污染控制、地下水开发与利用、人畜饮水及水源安全等的条文较少,甚至是没有。除此之外,《水污染防治法》强调了群众参与,但是却只赋予了群众检举的权利,并未指出群众举报的地点以及违法水污染行为核实时间,这就限制了基层群众监督作用的发挥。因此,我国水污染防治与控制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2 水污染控制技术优化研究
2.1 新型污水处理系统与关键技术
2.1.1 连续循环曝气系统
连续循环曝气系统简称CCAS,由SBR优化而来,其为以吸附、脱离、降解等为主的生物污水处理工艺。SBR技术出现之后,人们一致认为SBR只能用于小规模污水处理。直到20世纪60、70年代,澳大利亚的大学与美国的公司对SBR进行了优化,研发出了CCAS,使SBR可用于大规模污水处理。CCAS对污水预处理并没有较高的要求,也没有复杂的设备安装工序,只需設置格栅以及沉淀池。经预处理的污水导入预反应池,其中的可溶性BOD就会被微生物吸附,并一起以低速进入反应区,并在反应区中按照“曝气——闲置——沉淀——排水”的程序周期运行,反复进行生物反应,从而实现对污水中BOD、氮、磷元素的有效去除。实践证明,CCAS对消去BOD、氮、磷元素有较为明显的优势,BOD去除率可达95%,氮、磷元素去除率超过80%,而且,CCAS反应池状态沉淀时稳定,也有效抑制了出水悬浮物的产生。但是,CCAS还有相对明显的缺点,那就是完全依赖于计算机控制,人为操作几乎不可能。因此,使用CCAS处理污水需要管理人员具备较好的专业素质以及较高的技能水平。
2.1.2 SPR高浊度污水处理技术
污水净化再生是解决城市用水的重要手段。随着化学技术以及化工行业的发展,污水中污染物的化学结构日渐复杂,污水浓度与浊度日渐提高。传统的一级、二级水处理技术已经难以满足现代的污水处理要求。由此,诞生了SPR高浊度污水处理技术。SPR是一种化学与物理相结合的污水处理工艺,先用化学物品析出污染物形成胶粒或者悬浮颗粒,再用物理吸附法使胶粒及悬浮颗粒形成大块絮状物体,通过过滤、旋流等将絮状物体在短时间内从水中快速脱离,最后过滤出清水。经SPR处理后得到的清水可达三级水的标准,能够用于城市绿化、浇灌草地树木或者工业生产,产生的污泥也可制成人行道地砖,避免了二次污染的产生。有数据表明,使用SPR去除污水,总氮去除率可达九成以上,有机氮去除率可达九成以上,BOD去除率可达九成以上,SS去除率可达近十成,出水浊度三度以下。由此可以看出使用SPR技术处理污水,其效果相当明显。而且,这些数据还是在低投资、低运转费下得到的出水标准,也是常规一级、二级处理无法比拟的。因此,SPR可作为城市污水处理的绝佳方案。 2.2 污泥减量化和资源化新技术
污泥是导致水污染问题的重要因素之一。目前我国已经建成污水处理厂四千余座,年产生含水量80%的污泥五千余万吨。随着我国污泥的增多,如何使用先进适用的创新技术工艺滿足无害化、稳定化、资源化的污泥处理技术要求,并避免环境的二次污染,成为学者们普遍关注与研究的话题。由此,污泥减量化和资源化新技术逐渐开始被研发并使用。污泥减量化和资源化新技术的技术原理是,按照污水处理过程汇总产生的剩余污泥的特性,在不改变现有工艺的条件下,在二沉池、污泥浓缩池环节,采用多机能型高校物化凝聚复合剂对剩余污泥进行处理,从而达到剩余污泥减容减量化的目的,实现污泥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再利用。污泥减量化和资源化新技术具有较好的经济、社会以及环保效益,不仅能够节约污水处理建设成本以及后续处置资源,其处理后的污泥可作燃料、绿化堆肥使用,也不会产生有害气体污染环境。长兴县城泽水务有限公司建立了污泥水热碳化资源化综合利用项目,利用污泥减量化和资源化新技术将污泥转化为污泥炭,加上矿粉、膨润土、粉煤灰等造粒、烧结,使之形成陶粒,将其用于制作土壤修复改良剂、水处理吸附材料或者催化剂,这些制作而成的催化材料每吨可带来4000~10000元的收入,其经济价值相当可观,而此项目的建立也将实现长兴县的污泥“自我消化”,助力绿色发展。因此,可将污泥减量化和资源化新技术用于水污染防治与控制。
3 结语
综上所述,当前我国水污染防治中依旧存在一些问题有待处理。现阶段,国内外研制并使用的水污染控制技术主要有连续循环曝气系统、SPR高浊度污水处理技术以及污泥减量化和资源化新技术。在实际进行水污染防治与控制过程中,应当基于充分考虑防治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实际经济发展、水环境污染情况以及污染物类型选择使用具体的水污染控制技术。
参考文献
[1]中国科学院生态环境研究中心水污染控制技术研究组[J].环境工程学报,2019,13(01):253.
[2]张金山.水污染防治中的问题及控制技术优化研究[J].决策探索(中),2018(12):72.
[3]程彦斌.中国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问题与措施分析[J].化工管理,2018(23):190-191.
[4]孙威.水污染防治法律问题研究[D].哈尔滨:东北林业大学,2018.
[5]李永胜.水污染防治中公众参与问题研究[D].长春:吉林大学,2014.
收稿日期:2019-03-01
作者简介:汪艳丽(1985-),女,汉族,本科学历,工程师,研究方向为环境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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