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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政策发展及技术运用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凌晶

  摘要:我国经济建设加快发展带来各种环境污染问题,随着我国对环境保护的重视,针对各种污染状况也出台了相应的防治措施。挥发性有机废气因其污染源较多、传播半径广、对环境污染危害性大,已成为大气环境治理重点。本文简述了中国目前的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政策发展,并介绍了挥发性有机废气常用的治理技术,探讨今后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提升方向。
  关键词:挥发性有机废气;政策发展;治理技术;现状;进展
  中图分类号:X701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2X(2019)08-00-02
  DOI:10.16647/j.cnki.cn15-1369/X.2019.08.039
  Volatile organic waste gas control policy development and technology application
  Ling Jing
  (Changzhou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Service Company, Changzhou Jiangsu 213000,China)
  Abstract: China’s economic construction has accelerated the development of various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problems. With China’s emphasis on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corresponding prevention measures have also been introduced for various pollution situations. Volatile organic waste gas has become the focus of atmospheric environmental management because of its many pollution sources, wide propagation radius and great harm to environmental pollution. This paper briefly describes the current development of China’s volatile organic pollutant pollution prevention policy, and introduces the common treatment technologies for volatile organic waste gas, and explores the future direction of volatile organic waste gas treatment.
  Key words: Volatile organic waste gas; Policy development; Governance technology; Status quo; Progress
  挥发性有机废气是常见的大气污染物,它的来源广泛,主要是工业生产过程产生的有机废气,包括石化行业、造纸行业、油漆制造业、矿物开采行业、纺织业、涂料生产行业、汽车制造业以及车辆行驶过程的废气排放等,都含有大量的有机物质,严重的影响了空气质量状况。人体呼吸含有大量有机废气的空气,会造成机体的损害。由于有机废气的污染,各种动植物的生长也会受到影响。目前,废气的末端治理技术是我国大气污染防治、削减及去除大气污染物的主要手段之一,本文就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技术进行详细的论述。
  1 政策发展
  1.1 国家法律法规要求
  为了保护和改善中国的环境,预防和控制空气污染,确保公民的生存和健康,促进中国的生态环境和精神文明建设,促进本国经济发展,在1987年我国就制定发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并历经4次修订,于2018年10月26日发布了最新修订版。该法规定了防治大气污染需要对挥发性有机物进行协同控制,明确大气环境保护要求下含挥发性有机物产品的质量标准,进行生产、进口、销售与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产品的,其含量应符合质量标准或要求。进行生产与服务活动的,设备需要进行密闭或放置在密闭的空间,还需要有防污染设施;无法密闭的,应减少废气排放,避免生产过程的泄漏,发生泄漏的应及时收集处理。對于生产、进口、销售与使用含挥发性有机物不符合标准与法律规定的,应受到相关行政主管部门的严重处罚。
  1.2 排放标准体系完善
  为了强化大气污染物中挥发性有机物的控制,自“十二五”以来,国家已陆续发布了8个重点行业的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涉及到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已累计达15个,新标准更强调挥发性有机物的全过程控制。2019年7月1日,国家又发布实施了《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该标准规定了挥发性有机物物料存储、转移、运输的要求,生产工艺过程的挥发性无组织排放、设备条件、管线泄漏以及废气的收集与处理要求。各省市区地方政府根据地区的产业特点与结构,制定不同的行业排放标准,规定了减排方向。标准的制定与发布说明了国家与地方政府对于环境治理的决心与力度正在加强。
  1.3 整治提升工作方案制定
  近年来,为推动和深化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国家相关部门先后出台了多个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指导意见。2017年9月14日,我国环保部等六部委联合印发发布《“十三五”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工作方案》,提出了石化、化工行业确定的减排目标,对VOC重点排放行业全面推行VOC治理。2018年6月27日,国务院发布了《关于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提出重点区域二氧化硫、氮氧化物、颗粒物、挥发性有机物全面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并进一步要求健全相关法律法规体系。2019年6月26日,国家生态环境部印发《关于印发<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提出到2020年建立健全VOCs污染防治管理体系,重点区域、重点行业VOCs治理应取得明显成效,完成“十三五”确定的目标任务。   为落实和响应国家政策要求,江苏省制定了相应的整治方案,推动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全面开展。2016年12月1日,江苏省委、省人民政府发布了《“两减六治三提升”专项行动方案》,明确到2020年全省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总量削减20%以上,并提出落后化工企业关停淘汰、重点行业废气排放治理整治、原辅料替代等多项要求。2018年1月22日,省政府发布了《江苏省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管理办法》,明确对挥发性有机物污染防治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并加强监督管理;对超过排放总量及不达标地区,环护部门可暂停审批新增环评。2018年9月30日,省政府发布了《江苏省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计划行动实施方案》,明确减排目标,要求全省范围内执行大气污染物特别排放限值,并提出了深化VOCs治理专项行动要求。
  2 常见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技术
  目前,我国实际采用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末端治理技术很多,常见的治理技术主要有:生物处理法、吸附法、微波催化氧化法、燃烧法等。
  2.1 生物处理法
  生物处理的原理是利用微生物分解和代谢挥发性有机废气中的各种有机物质,降低废气中有机物质以降低废气中有机物含量的过程。该过程中微生物以有机物为养分,将其分解转化为简单的二氧化碳与水等无机物形式,从而实现有机物的转化和利用,同时也减少了大气中有机物的污染。然而,在处理的过程中针对各种有害物质不能做到全部转化处理,有机污染物的液化处理可以提高微生物处理法的处理效率,提高有机污染物的转化量。但是,目前这种处理方法的使用还没有大力推广开来。
  2.2 吸附回收与吸附浓缩法
  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可利用溶剂吸附回收,这既降低了有机污染又提升了资源利用效率,如油气回收。吸附回收可使用低压水蒸汽脱附再生技术、氮气保护再生工艺、真空(降压)解吸的再生技术等,氮气保护再生工艺回收费用低,设备安全性高,主要应用在包装印刷行业。真空(降压)解吸的再生技术主要用于油气回收行业。通过新型吸收材料的开发与利用,极大的提升了回收效率。另外,通过使用沸石(分子筛)等作为吸附材料,吸附和浓缩低浓度废气,然后通过冷凝回收等技术处理有机废物来进行吸附和浓缩。该技术主要应用于喷涂行业,净化效果好。
  2.3 活性炭吸附和微波催化氧化
  在小型喷雾、印刷、化学、制药等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量低。可使用成本低、效果好的活性炭吸附技术,并配套建设活性炭再生装置,来治理排放物中的有机废气,降低企业废气污染治理的投资成本。微波催化氧化是一种低成本、吸附能力强、能耗低、处理时间短的挥发性有机废气处理方法。
  2.4 燃烧法
  燃烧法经过逐步改进,目前主要分为蓄热式热力焚烧技术(RTO)和蓄热式催化燃烧技术(RCO),因其具有能耗低、处理彻底、经济可行等特点,逐渐成为有机废气治理技术的主流。
  3 结语与展望
  目前,在国家及各级地方政府的高度重视及政策引导下,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在进一步提升治理效果、持续改善大气环境质量方面,仍存在不少问题有待探讨及解决。如重视末端治理,忽视源头控制;治理措施单一、治理效果低效;环境管理手段如何智能化转型等。今后的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可进一步探讨以下几方面的落实及强化。
  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排放标准,强化监督与管理。在制度的制定上需要政府机构发挥组织领导作用,在废气排放标准的制定上应严格进行限定,并加强在管理过程中的监管,加强管理与监管部门之间的协作,将污染源普查与环境数据的评价与统计纳入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相关管理,依据数据强化制度管理。应重点关注挥发性有机废气排放量大的地区、行业。地方政府部门应建立污染源企业清单,严格执法,处罚、关停排放不达标企业。
  转变观念,转变发展方向。传统的末端治理属于先污染再治理的方式,源头治理控制是通过工艺提升、技术改进、生产设备升级等方式,从生产源头开始进行严格地管控,并在生产过程中进行严格地监督。因此,需要在监督管理过程中由传统的末端治理,向提升改造生产工艺及生产设备、原辅料绿色替代等源头控制方向发展。
  污染治理技术转变。单一的治理技术往往存在治理范围有限、处理效果较差等问题,对污染复杂、排污量大的项目应结合产排污特点,采用组合治理技术,不仅使污染物排放量及排放濃度达到国家标准,更能进一步提升治理效果。
  进一步强化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建设。废气有组织排放源的在线检测,正逐步成为环保行政主管部门强化日常环境管理的有效手段之一,目前各地区已逐步在排污重点行业进行推广。各地方环保部门应同步建设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管理平台,通过智能化设备强化日常监督管理。
  随着科技的发展,针对挥发性有机废气的处理技术也在不断的改进提升,政府通过加强政策引导,出台相应的标准与法规,严格控制管理企业生产过程中的挥发性有机废气的排放标准,对于改善环境污染状况,提升我国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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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稿日期:2019-07-12
  作者简介:凌晶(1982-),女,汉族,硕士学历,工程师,研究方向为环保治理咨询、建设项目与污染场地修复环境监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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