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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的龙海市美丽乡村建设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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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 要]随着经济的发展,城镇化速度加快,城镇的生活方式在渐渐向乡村渗透的同时,乡村的物质和精神需求也逐渐向城镇靠拢,但由于城乡差距过大,乡村的资源、资金不足,引发乡村建设众多问题。如何在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发展乡村经济,振兴乡村发展,是当前建设小康社会不容忽视的问题。本文旨在分析龙海市在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进行乡村建设的相关做法,总结经验,为推进和完善美丽乡村建设提供政策建议。
  [关键词]城乡融合发展;美丽乡村建设;龙海市
  [中图分类号]F320 [文献标识码]A
  当前,经济发展迅速,城镇化水平加快,城乡融合发展已成趋势,美丽乡村在此背景下,正稳步深入推进中。但我们应该清醒认识到,在此背景下,我国美丽乡村建设仍存在建设主体素质较低、资金不足、同质化现象等问题。现以龙海市为例,在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的相关实践,不断解决问题,总结经验,以促进城乡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的提高。
  1 加强美丽乡村建设,有助于推进城乡融合发展。
  建设美丽乡村,是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基础,是 “十三五”时期国家的建设重点。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要满足农村从生产到生活、从基础设施到文化文明、从生态保护到社会管理等各种需求。美丽乡村深层次内涵的实现,必须以城乡融合发展理念为统领。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结构,导致城乡发展的要素资源配置不均衡,农村一直滞后于城市发展。因此,要把美丽乡村建设作为推进城鄉融合发展的一个重要途径,通过美丽乡村建设,不断深化城乡综合配套改革,在公共卫生、垃圾处理、供水供电、网络信息等方面,让城市和农村享受均等的公共服务,以此着力破除城乡二元结构,激发“三农”发展新活力,农业农村工作呈现发展新气象,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2 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龙海市美丽乡村建设的基本情况
  近年来,龙海市加快推进城乡建设,在坚持工业立市、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的同时,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全力推进“生态美、百姓富、文化兴、机制优”的美丽乡村建设,通过实行标准化整治、支持产业转型、重视文化传承,打造优美的生态环境,发展经济建设,促进文化繁荣。目前龙海市建设73个农业标准化生产示范基地,基本完成全市村庄规划,其中东园镇东宝村2013年被国家农业部确定为全国1100个“美丽乡村”创建试点乡村之一。龙海市在城镇化、农村经济加快发展的背景下,在城乡经济、人口、社会、空间以及生态逐步融合的背景下,开展美丽乡村建设。
  3 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龙海市美丽乡村建设的主要问题
  虽然龙海市在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进行美丽乡村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仍出现一些问题,阻碍了建设进程,主要体现在:
  3.1 建设主体素质不高
  政府和农民是建设美丽乡村的主要参与者,政府领导者的思想觉悟、职业道德、业务能力直接影响到美丽乡村整体的规划与布局,而农民作为美丽乡村的直接参与者与受益者,大部分农民参与美丽乡村建设的积极性不高,但在一旦跟自身利益相关,特别是牵扯到村民的宅基地、树木、房屋等,就抱有不付出得到最大回报的思想,或者只需一点付出就得到最大利益的思想,这种思想不利于美丽乡村的建设发展。
  3.2 资金投入主体单一
  龙海市美丽乡村建设的投资主体主要是政府,上级政府在相应配套政策和直接的专项资金扶持两方面力度较大,但由于美丽乡村建设点较多,平均到每个村的资金远远不够。
  3.3 特色内涵发掘力度不够
  对于美丽乡村的规划和设计,很多地方没有深入挖掘其定位和特色,没有充分挖掘本地资源,照搬照抄,缺乏具有前瞻性、科学性的长远规划。
  3.4 长效管理难度大
  在管理机制方面,主要自上而下的行政措施,但是无法形成自下而上的自觉性,美丽乡村点及所在行政村没有长效管理经费来源也是原因之一。
  4 完善城乡融合发展背景下美丽乡村建设的建议
  4.1 加强队伍建设,提升美丽乡村品质
  一是处理好建设参与者之间的关系。建设美丽乡村,政府是主导,农民是主体。政府的主要作用是规划布局,建立机制,分配资金,提供服务,不能包办,不能千篇一律,不能强制命令,不顾农民的意愿,更不能无视农民的利益,加重他们的负担。农民是建设的主体,从乡村规划、建设到管理、经营,都需要农民的积极参与,以此来保障政府规划建设的美丽乡村与农民心中的美好家园相统一。二是加强培训,提高建设参与者的素质。建设者的素质直接影响了建设的进程,除了加强对政府决策者思想水平、业务能力等的培训,还要有针对性地对农民进行培训,统筹做好被征地农民的再就业工作,注重对新型农民和职业农民的培养,同时通过创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环境,吸引外地优秀人才,积累形成农民人才库,为龙海市的美丽乡村建设作出贡献。
  4.2 强化产业,支撑美丽乡村建设
  一是进行产业改革,提高农民生活水平。美丽乡村建设,进行产业改革是必不可少的。美丽乡村建设过程中要寻找特色产业优势,特别是绿色种养业、农产品加工流通业、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业、乡村服务业、乡土特色产业,根据立足乡村现有的基础上,做大做强,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功能。二是多元投入,推动乡村长期和谐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单靠政府资金投入难以支撑乡村长期发展,需要建立多元投入机制,主要是财政资金主导投入、金融资金信贷投入、社会资金开发投入、农民主体投入这四个方面。县财政对市县两级美丽乡村示范村每年每县安排专项资金,积极拓展融资渠道,鼓励金融机构增加对美丽乡村建设的信贷投入,鼓励工商企业、社会力量以独资、联营、股份等多种形式投入美丽乡村开发、运营,积极发展龙头企业带动型、技术部门领办型、资本加入型等农民专业合作社;引导农民自主、自觉、自愿、不等不靠搞建设,使之成为建设的主体、投入的主体、享受的主体。   4.3 统筹规划,彰显乡村个性
  一是要统筹规划,实现资源利用的最大效益。从宏观角度上对美丽乡村建设进行规划,才能最大程度上实现土地、资金、资源利用的最大节约,提高农村经济效益。以政府为导向,紧紧围绕建设目标开展乡村建设,从村镇实际情况出发,编制排水、消防、供水的专项规划;合理划分行政、文教、居住、商贸、休闲五大功能区,使农村的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通过规划,统筹人口、土地、产业等要素,实现资源有效配置。二是要彰显个性,打造一村一特色。目前,美丽乡村建设在全国各地如火如荼地展开,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必须因地制宜,尊重差异,保持特色。首先,在此前提下,对于上级编制规划、制定建设标准要有一定的要求,以免各村各行其是,胡编乱造。其次是美丽乡村建设在做好标准化、均等化的基本性公共服务基础上,还要在乡村特色上做文章,不能一味追求整齐划一,千篇一律,立足当前实际条件,保护具有特色的传统村落,将优秀的乡村文化发扬光大,彰显个性,提高乡村建设品质,打造一村一特色。
  4.4 加强管理,健全社会保障体系
  一是要落实政策,保障切实利益。只有切身利益得到保障,农民群众才能提高自主意识,积极参与到美丽乡村建设中去。在医疗救助、养老养生改革方面,给予农民同等待遇;在教育资源方面,要保障农民子女享受到优秀教育的权利和机会;在购房方面,要考虑农民收入低的情况,给予适当给予政策倾斜。健全社会保障体系,让农民享受同等待遇,有利于提高农民积极性,推进美丽乡村建设进程。二是要建设机制,实现长效管理。要把建立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作为推动美丽乡村建设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来抓。首先要完善监督机制。当前有些地方政府在乡村建设过程中出现“懒政”“失职”的现象,因此建立一个多元的监督机制十分必要。除需要党政系统内部监督外,还需要社会组织参与监督,媒体、企业、群众,都可以通过自己的方式进行监督。其次要完善考核机制。重点考核美丽乡村建设、土地综合整治和产业发展等内容,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与奖金挂钩,形成有效的激励方案,激发管理者和工作人员的积极性,以此提高工作效率。再次是完善治理机制。美丽乡村建设工作的本质和特征决定了它不是“一蹴而就”“一劳永逸”的工作。农村建设工作是长期的,特别是在环境治理方面,它一直都在进行时,需要长期的坚持和努力,不容停歇和和懈怠。因此,在美丽乡村建设方面,特别是在水治理、土壤环境保护上,要制定一张清晰的路线和时间表,在可持续发展观的引导下,持续深入推进。
  [参考文献]
  [1] 黃娟.五大发展理念:美丽乡村建设的根本指导思想[J].求实,2016(12).
  [2] 党浩.统筹城乡发展视域下美丽乡村建设的浙江实践及启示[J].浙江理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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