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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促进共享经济产业可持续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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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共享经济是依赖于技术手段提升闲置资源的利用效率的创新经营范式,平台化、开放性、高效化以及分布式是其特征。共享经济在整合多种要素和闲置资源配置方面较其他经济形式优势明显,现已成为提升效率、增进服务以及盘活存量的重要手段。2018年可谓是共享经济繁荣发展且具有变革意义的一年,参与者人数约7.6亿人,基本覆盖了人们主要的生活场景,但2018年共享单车市场的巨变,也引发了社会各界对共享经济野蛮生长方式的质疑。本文浅析了共享经济的相关概念内涵、运行机制、未来趋势和存在的问题,并探讨政府如何在积极鼓励共享经济发展的同时构建长效的监管机制以促进其健康可持续发展。
  【关键词】共享经济  闲置资源配置  监管机制  可持续发展
  【中图分类号】G252.1                        【文献标识码】A
  【DOI】10.16619/j.cnki.rmltxsqy.2019.23.015
  近年来,国内共享经济的市场规模不断扩大且增速明显,已然成为全球共享经济创新发展的主要市场。2018年共享经济市场交易超过2.9万亿元,平台员工数量约为598万,参与者人数约7.6亿,其中,约7500万人为提供服务者。[1]伴随共享经济的迅猛发展,2018年主要呈现两大亮点:一是共享经济发展创造的就业机会更多,渠道更加多样,“稳就业”潜力优势明显;二是制造业成为共享经济中较为活跃的行业,在覆盖了人们生活的教育、医疗等领域后,共享经济已经向产业领域延伸,其对推动产业结构升级、闲置资源有效配置及消费方式转变的作用日益明显,但同时也暴露出共享经济发展中的复杂主体关系结构存在新垄断方式及信息安全等问题,对政府积极鼓励共享经济发展和构建有效的监管机制提出了挑战,本文将对共享经济的相关问题进行梳理研究,旨在为上述问题提供解决方案。
  共享经济的概念本质、特点以及其主体关系
  共享经济的概念本质。1978年,美国得克萨斯州立大学社会学教授马科斯·费尔逊和伊利诺伊大学社会学教授琼·斯潘思率先提出,“共享经济是以获取利润为目的,在交易双方是陌生人的情况下,将某特定物品(所提及的物品包括闲置物品、劳动力等)的使用权暂时进行转移的经济行为”。[2]
  21世纪初,随着互联网技术、电商及社交网络的盛行,基于同侪生产的逻辑逐渐发展出共享的经济形态,逐渐流行,便逐步形成了共享经济的概念。共享经济又可称为分享经济,其理论来源为协同消费。有学者认为,共享经济作为新的经济模式,加速了要素流动、实现供需高效匹配,也是一种新的消费理念;也有学者认为,共享经济能够突破所有权限制,实现商品两权分离是其最重大的意义之所在。共享经济专家阿普丽尔·里恩曾写道:“随着时间的推移,参与协作消费、并习惯它,会降低人与人之间的信任障碍。”
  简言之,共享经济是指拥有闲置资源的机构或个人将闲置资源或服务有偿让渡使用权给他人并从中获利的经济形式。其运行前提为:一是客观上存在闲置资源(可供分享的服務或者物品);二是可供共享的服务或物品的拥有者及其他参与方存有分享的动机;三是需要有为双方供求提供相应连接的平台机构。共享经济的本质是互联网技术的支撑下,提升闲置资源的利用效率,达到整合闲置资源、有效处理供求矛盾、盘活存量、增进服务等的新的商业模式。
  共享经济的特点。共享经济是依赖于技术手段提升闲置资源的利用效率的创新经营范式,在国内外,虽然不同类型的共享经济经营模式大有不同,但其基本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以通信技术为基础,基于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云计算等技术支撑;二是具有一个第三方连接供求关系的新平台,供给方在这个平台上形成供给,需求方有偿获得服务,在此平台完成供需匹配和交易;三是共享海量的资源信息,并将闲置的、分散的闲置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优化配置;四是高效提供服务和供给,由于互联网技术的支持,共享经济能够满足大众多样化的需求,使得供求双方可以跨越时间和空间进行匹配;五是共享经济改变了传统产品服务和供给的垂直化模式,呈现去中介化的特点,可以以服务机构为中心,由此向外辐射分散。
  共享经济的主体关系。互联网为共享经济的产生提供了信息基础,在注重人人共享的模式里,共享经济的参与者没有确定模式,是一种开放性的参与方式。但也存在像共享单车那种商家指定投放特定产品实现共享的形式。总之,共享经济主体之间的关系在该经济形式中具有关键作用。
  (1)主体的内部关系。资源的供求双方是交易关系,而为供求双方搭建交易平台的机构与两者之间均产生服务关系。也就是说,以共享平台为媒介、闲置资源交易为主体的共享经济模式中包含两类服务合同关系:一是供需双方的服务合同关系;二是共享平台、资源提供者、资源需求者三方形成的服务合同关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四百二十四条规定中提到,向委托人提供交易机会或媒介服务的行为为居间服务。因此,共享经济模式中涉及的服务并不符合传统意义的居间服务,传统的居间服务中的居间人只为其中一方提供服务。[3]
  (2)主体的外部关系。共享经济模式中的共享平台与同类竞争者之间、共享平台与传统行业的竞争者之间的关系统称为共享经济主体的外部关系。[4]一方面,共享平台类企业之间的竞争关系,主要表现为流量资源的竞争,多数共享平台选择扩大市场规模来争取流量,由此,资金处于劣势的竞争企业将会被淘汰,随之而来在行业内将会出现大企业收购并购的结果;另一方面,以共享平台为经营模式的企业将会对传统企业产生巨大冲击,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传统行业的发展,城市传统公共资源与共享经济闲置资源之间的矛盾冲突明显。
  共享经济的内在运行机制、风险及前景预判
  共享经济的内在运行机制。共享经济的内在运行机制是一个复杂的资源配置系统,简单讲就是在闲置资源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之后,通过多边平台聚集分散的需求和供给,构建需求池和供给池并且连接起来,形成相互匹配的需求和供给互动机制,实现边际成本递减与规模经济,提升资源配置效率,实现可持续运行。   互联网时代之前,由于信息不对称,闲置资源无法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互联网时代,物品和服务的所有权和使用权边界被模糊化,互联网技术通过使用权的暂时转移实现了闲置资源在一定程度上的共享。所有权和使用权分离是共享经济的基础,而协同消费则是共享经济发展的需求基础。协同消费超越了所有权,使分散的、多样化的、个性化的消费需求得以聚集,在供方与需方之间高效配置闲置资源或特定的产品与服务,使共享经济成为一种成本收益可持续的商业模式。在协同消费模式下,消费者行为的便利性、主动性和消费者剩余,驱动着更多的消费者参与其中。协同消费支撑着共享经济需求池的构建。
  共享经济的核心载体是平台。共享平台不同于传统中介机构点对点的模式,不仅连接供求双方还可提供多重选择,是去中介化和(或)再中介化的第三方组织。共享平台通过发挥集聚功能将分散的需求和供给集中并连接起来,构建需求池和供给池,促成两个池子之间共享机制的运行。由于供求匹配的过程不仅仅是共享标的供给者和消费者之间的直接交易,往往还需要其他相关机构(如银行、物流等)的参与,因此就逐步形成了一个多边市场平台。
  在多边平台的集聚功能和连接机制促成的供求互动中,信任与信用是供求匹配的关键。信息技术、移动互联、大数据、云计算、区块链等新兴技术的使用大大缓解了共享经济中的信任与信用问题,在信息时代,以大数据为支撑的互联网技术使得信息不对称特别是逆向选择问题得到了解决,信息披露和信用征集机制强化了信用透明度,新的信任机制得以建立。
  共享经济存在的风险。作为一种新兴经济形态,共享经济在蓬勃发展过程中,也存在一定的风险和问题。共享经济相关主体法律关系较为复杂,可能产生诸多新的法律风险,因此对制度的适宜性提出了现实挑战。同时,由于主体具有不确定性,常常引发侵权事件,如果没有规范严谨的监管制度,供需双方合法权益很容易受损。如2018年滴滴平台发生的一系列事件,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一些平台涉嫌“打擦边球”,用户信息被过度采集并被作为商业性资源来谋利,侵害了用户的隐私和征信权益。还有一些平台为争得市场地位,通过持续低价或免费营销等策略进行不正当竞争,影响行业健康稳定发展。这对政府监管治理体系来说无疑是巨大的挑战。
  共享经济的前景预判。共享经济的发展时间虽然较短,但基本覆盖了主要的生活场景,对我国社会生活领域产生了广泛影响。2016年,“支持共享经济发展”被写入当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共享经济快速崛起。近年来共享经济行业经历过一番爆发式的增长,也经历了较大起伏,诸多领域相关企业倒闭停业、合并收购,但综合来看,共享经济的光明前景毋庸置疑。iiMedia Research(艾媒咨询)2019年9月数据显示,在对未来中国共享经济的发展潜力看法上,23.6%的受访网民表示非常看好,40.7%的受访网民表示看好。目前,共享经济正加快从消费环节向生产环节渗透,从虚拟领域向实体领域延伸,进一步拓展创新发展空间,激发新动能。
  规范发展,引领共治,促进共享经济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过去短短几年时间,共享经济从无到有经历了跨越式发展,共享经济颠覆了人们传统的消费习惯,伴随着互联网、人工智能、大数据等新技术的创新发展,共享经济正深度影响着中国的经济形态,快速崛起并遍地开花,在此过程中也暴露出一些风险问题,以及共享经济繁荣发展背后的信用建设、监管滞后等问题,新的经济形态倒逼政府相关部门监管创新,引领社会各界探索和推广有效的协同治理方案。
  规范行业发展的同时,正确处理鼓励创新与防范风险的关系。面对共享经济存在的问题和风险,不少专家认为,新事物在成长过程中需要试错空间,政府和相关部门需要及时对问题加以监管和纠正,解决问题、制定有效的监管办法,但这都需要一个出台与成熟的过程。国家信息中心首席信息师、分享经济研究中心主任张新红就曾建议,要为共享经济的发展留出一定容错空间。
  厘清共享经济参与主体的责任,界定监管边界,为共享经济发展创建更加规范稳定的法制环境。面对共享经济平台性、开放性、分布式、智能性等特点,政府需厘清责任、监管边界。例如,平台公司在经营过程中获得了大量用户个人信息,对此,全国政协经济委员会委员肖钢认为,不能因为可能存在用户信息过度采集的现象就否定共享经济对诚信社会建设的贡献,关键是要明确共享平台在诚信体系建设中的权利、责任和义务,抓紧制定有关法律法规。
  政府部门应引领共治,协同监管。在监管上,政府以往惯于“不出事不管、出事一刀切”的做法难以适应共享经济的多样化需求。此外,多头管理、跨部门协同管理存在一定障碍,加之缺乏相应的法律规范,政府与共享平台之间在数据共享方面存在沟通不畅、不知如何对接的问题。共享经济是基于互联网产生的,其治理也不能脱离互联网,政府应建立由经营地域主管部门牵头、企业所在地相关主管部门等协同共治、互联互通的大数据监管平台和共管机制。
  支持行业自律,共享经济的协同治理除政府引领外,还涉及共享平台、行业协会等方面。政府可出台行业规范化服务标准,支持共享平台企业加强内部治理,有效协同政府进行行业自律和监管。并可借鉴英国的共享经济联盟(SEUK)、欧洲共享经济联盟等先进经验,赋权于行业协会、设立標准,对企业提出管理规范准则,达到行业自身协同监管,促进共享经济健康发展的目的。
  结语
  移动互联网和移动支付在中国电商、社交平台领域迅猛崛起,共享经济在中国也实现了从无到有的跨越式发展。很多专家学者认为,共享经济虽然在经过几年的野蛮生长频繁暴露出一些问题,但其光明前景是毋庸置疑的。但在如此快速的发展之下,要求政府相关监管机构和共享平台、行业协会等的协同治理跟上其发展步伐,建立一个蓬勃发展的可持续共享经济平台尤为重要和迫切,因此,政府应引领相关部门与行业间协同共治,治理创新,在积极鼓励共享经济发展同时,坚持包容性监管原则,构建主动长效监管机制,促进共享经济健康可持续发展。   注釋
  [1]国家信息中心:《中国共享经济发展年度报告(2019)》,2019年2月28日。
  [2]Marcus Felson and JoeL. Spaeth, "Community Structureand Collaborative Consumption: A Routine Activity Approach", American Journal of Social Sciences, 1978, vol. 5, pp. 8-19.
  [3]齐爱民:《共享经济发展中的法律问题研究》,《求是学刊》,2018年第2期,第6~11页。
  [4]张珍星:《市场失灵视角下互联网专车监管制度的构建》,《广东财经大学报》,2017年第4期,第5~8页。
  责 编∕周于琬
  On How to Promote the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of the Sharing Economy
  Liu Dan
  Abstract: The sharing economy is an innovative management paradigm which depends on technology to improve the utilization efficiency of idle resources. It is characterized by platforms, openness, efficiency and distribution. Compared with other economic forms, the sharing economy has obvious advantages in integrating multiple factors and allocating idle resources. It has become an important means to improve efficiency, enhance services and make better use of the resources. The year 2018 is a prosperous and transformative year for the sharing economy. The number of participants is about 760 million, which basically covers people's main daily-life scenarios. However, the great changes in the bike-sharing market in 2018 have also raised skepticism among people from all walks of life about the unregulated growth mode of the sharing economy. In this context, this paper analyzes the concept and connotation, operation mechanism, future trend and existing problems of the sharing economy, and discusses how the government should actively encourage its development while building a long-term regulatory mechanism to promote its healthy and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Keywords: sharing economy, allocation of idle resources, regulation mechanism,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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