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元共融:音乐、社会性别与身份认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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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黄念念
【摘要】音乐作为注重内心听觉与感性体验的艺术形式,因内含标识性、可辨认性的“隐语”与“符号”,成为局内承载者建构“身份认同”的重要通道。“社会性别”是社会、历史、文化交互浸润下生成的“产物”,有别于“自然性”生理构造,更突出在“社会权力”“传统伦理认知”规范下两性“权力结构”的“社会性”内涵。本文从女性视角出发,通过对“女性主义音乐研究”相关文献的研读并结合自身延性思考,分析导致女性等多类主体在音乐活动中所承载“非常态”“社会舆论”的内部转化以及两性建构其“身份认同”凸显“差异化”现象的内在因素,并以此来说明音乐、社会性别与身份认同内含的共融因子。
【关键词】音乐;社会性别;女性;身份认同
【中图分类号】J6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2-767X(2020)05-0216-03
【本文著录格式】黄念念.三元共融:音乐、社会性别与身份认同[J].北方音乐,2020,03(05):216-218.
引言
以女性主义(Feminism)视角反思西方音乐历史发展与演变的“女性主义音乐研究”是在女性主义运动与女性文学思想的影响下,于20世纪60、70年代在美国音乐学界出现的一种音乐思潮。女性主义音乐研究的核心内容是透过“阴性”的力量来反观音乐结构中所暗含的“符码”以及隐喻的性别意义,并试图在“父权体制下”,女性在表演、创作、演奏的“同一资格”以及主体“认同感”构筑被“遏制”“弱化”的现象的透析式解码。
基于对“实证主义”内含严肃、客观的反向视角理解,强调将社会、历史、文化融入音乐语境的“新音乐学”(New musicology)的典型研究模式与分支参看《新格罗夫音乐与音乐家词典》可知女性主义音乐研究可分为两类。“其一,受人类学影响(anthropology-influenced)的、关于音乐行为的研究;其二,针对音乐作品的分析式(analytic)或评论式(critical)研究”。前者着重强调女性音乐家在社会、文化等特定语境中自身功能性的认定;后者多聚焦在对音乐形态深化性、内涵式解读,并不加避讳地以主观意识揭露社会性别观念在音乐文本中的反应。关于女性主义音乐研究的阶段性发展,参看美国学者艾伦·科斯科夫(Ellen Koskoff)的划分。“1970-90年代,主要搜集,记载和研究妇女的音乐活动;1980-90年代,着重于社会性别与音乐的研究,研究各种社会中的社会性别的格局和运作方式,以及音乐创造如何加强、改变或批评社会性别关系;而1990年以来,后现代的各种女性主义理论呈方兴未艾之势(如女性主义理论、同性恋研究、文化与表演研究、符号学、心理分析等)研究社会结构与音乐结构的关系”。各阶段主体性阐释并非简化独立的个体,而是多元交织、渗透的互化联动。
一、社会性别与身份认同
(一)社会性别
“社会性别”(Gender)本是语言学概念,“表示基于自然性别的差异而被社会按照不同方式进行建构的性别,属于社会文化中形成的男、女的群体特征和行为方式,核心概念是文化,由文化形成,并随历史文化”。此外,作为分析及诠释多类学科(音乐学、历史学、语言学)交流互动的有效工具,核心理念是“揭示社会性别体制的状况,分析导致产生和再生产的社会机制,以最终实现两性平等”。从价值本体而言,社会性别在共识性认知方面与“生理性别”有着本质区别,汤亚汀指出“社会性别是从社会与文化的差异---而非人的生理差异——来区分男女两性的,即社会性别由社会或文化习俗形成,是一种规范人们社会性别行为模式的制度或惯例(institution)。如同民族和阶级的概念,社会性别也能表明社会的权力关系及意识形态”。
美国学者琼·W·斯科特认为“社会性别是一种代表权力关系的主要方式”。“亦即,男女两性的权力关系受历史的影响和社会权力关系的规范。社会通过语言、文化符号等对性别加以界定,男女在特定的文化氛围中潜移默化地接受这一观念,自觉或不自觉地被这套性别文化指令所支配。”基于對上述观点的再生性解读,笔者认为“社会性别”是历史、社会、文化等互为交杂过程中“涵化”(enculturation)的“产物”,对男女在群体特征与行为方式显性或隐性的型塑,反映了既定“自然性”生理构造在后续社会“级序关系”下的嬗变。
(二)身份认同
在强调人本层面差异性与主客体之间多变性的后现代主义学科语境中“身份认同”(Identity)并非新鲜语汇,有着细化性的内部构造,往往同音乐文化构成言论焦点。从基本认知角度讲,身份认同是“个体与特定文化的认同”,而在更细化的界定上“身份认同是作为实体的个体存在欲实现的自我主体性(subject)建构,这一建构表现为在现实性的社会、文化乃至政治作用下主体的社会建构过程,具体体现为主体渴望与特定的社会文化取得认同”。
综合上述多类学者的界定,笔者认为身份认同是人们在心理层面预设的庞大整合性联合体,个体在其特定语境脉络中主动接受着群体内部已延续承袭的各项显性或隐性的“隐语”符号,而音乐、文化、宗教信仰及习俗等社会功能化属性作为这类“隐语”符号的缩影可内化成群体自我定义、解释、描述的认同性标识。个体身份认同的心理建构(情感、意识、记忆)时常会受到诸如多元文化观、人口跨国迁移、传统“性别观”解域等表征因素的影响,这些因素互为渗透、交合下形成的多样性且多元性的“文化杂合态”使得身份认同不再是“僵硬”“固化”的实体,而是不定式、动态性的活化演变。
三、音乐、社会性别与身份认同的共融因子 “几乎所有的音乐经验如创作、表演和感知,均蕴含着社会性别(Gender)”问题,音乐过程本身,就能创造和建构着社会性别的思想体系”。如露丝·索利主编的《音乐学与差异:音乐研究中的社会性别和性》主要考究在不同社会形态中社会性别的设置与特点,以及“性主流群体”“性少数族群”的音乐活动、行为如何反映现行政治文化制度下的性别权力机制。马丁·斯托克斯《族群性、身份认同与音乐——音乐的地域构筑》以个案研究的方式将世界音乐文化并置下的中心与边缘、自我与他者、对峙与融合等多向维度缩化为族群性、认同与民族国家、杂交与差异等进行音乐与认同的描述分析。海伦·拉·鲁在《音乐、文学与礼节:从卡斯蒂格利昂到奥斯汀对乐器和社会身份认同的描述》一文中阐释了乐器与演奏法在具体政治体制下作为社会等级、民族身份的可视化运作标识,并以此暗示多层阶级权力意识对女性在音乐表演步骤、标准、内容等方面的影响。
贝弗利·黛蒙德(Beverley Diamond)编著的论文集《音乐与社会性别》跨越多类音乐研究领域,研究者以语言为切入点并将主观性经验纳入研究对象所处的特定历史文化语境中,以揭示音乐、表演、身份认同与社会性别的互照关系。在自著的《爱德华王子岛居民生活故事里有关社会性别的诠释》一文中通过描述群体之间如何利用微型日常音乐生活及内在的美学价值、符号系统结构作为构建身份认同通道的手段;共同编著者皮尔寇·莫伊萨拉(Pirkko Moisala)代表作《芬兰作曲家凯亚·萨利亚霍社会性别身份的调整适应:作为流浪者的女作曲家》引用“布瑞道梯有关社会性别流浪变迁的认识”,揭示女作曲家在自身主观立场与其所属社会情势与文化环境演变失衡的状态下,采取“隐蔽”的方式调整自身社会性别与身份认同的步调以舒缓生成的矛盾冲突。
以社会性别为基准,国内关于女性主义音乐研究的焦点范围多倾斜在仪式、庙会等具有社会性特殊意义关于女性音乐活动或女性乐人等课题上。具体揭示出在特定社会、语言等系统规范下建构出来社会性别系统化机制,籍以展示内部群体适应其社会性别行为并促使其行为社会化的动态化过程。吴凡在《乐班中的女性及其社会性别建构——以阳高县庙会中的乐班女性成员为例》一文中指出,在农村地区女性参与音乐活动被看作是“社会分类系统”下的“禁忌”行为,在失衡的社会权力关系与“非常态”的舆论中,女性“甘愿”受制于男性“社会运行结构”之下,男性在音乐表演领域的“自由性”,与女性的“局限性”形成鲜明对比。正如文章中谈到的“作为象征体系的音乐表演,缺少了调整或颠覆的特性,而使当地的社会性别建构中的级序关系之稳定性能愈发增加了”。这也从侧面印证出男女两性在音乐活动中寻觅其身份认同感、归属感的“平等性、对称性”有意识地被弱化。
从反向视角来看,不同的地域环境以及社会群体历代承袭的性别观念,会较为直观的映射两性在音乐行为的级序关系。周凯模在《民间仪式中的女性角色、音乐行为及其象征意义——以中国白族“祭本主”仪式音乐为例》一文中,阐释了男(狮舞、虎舞和猴舞)、女(花灯歌舞、霸王舞鞭)两性在迎神仪式中所承接的音乐行为与本民族所承袭、演变的宗教、历史文化(“儒、道、佛、巫、本”多教合一的信仰知识体系)、神话传说(金天圣母、阿利帝母阿南、白洁圣妃)的直接对应关系。文章着重探究了女性作为社会性别符号(世俗、神性)在民间仪式音乐中展现的音色、体态、气质等多向(少女-霸王鞭舞、中年女性-花灯歌舞、老年女性-花柳曲、白族调)象征意义。这类仪式中的音乐舞蹈并非简单的置于固定语境理解中静态的象征客体,承载了男女两性深化信仰意识与身份认同建构的双向功能,反映出女性在音乐活动“边缘化”的位次逐渐被“弱化”,往“中心地带”靠拢的态势愈发明显。
三、结语
音乐、社会性别与身份认同三者在本位价值层面所凸显的“共融”因子,实属内部相互交织下产生的同向反应。群体及个体的情感记忆、精神寄托以及心理补偿需要音乐这一承载体与其互照,以最大化地满足预盼的认同匹配度及归属感。这一过程因夹杂着些许外在社会性别的驱动,使得三者在多元并置的态势下相互转化、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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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黄念念,女,汉族,河南省,研究生在读,海南大学音乐与舞蹈学院,职称:暂无,主要研究方向:音乐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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