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访客   登录/注册

关于环保、水利行业地表水水质监测工作的比较研究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摘要:立足于现实水利部和生态环境部的水资源水环境管理工作,对比两个部门在水质监测、评价工作中的差异,探讨两个部门在水质监测、水质评价工作中的侧重点,研究结果可为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提供一定的决策基础。
  关键词:水质监测;水资源管理;水质评价
  中图分类号:X8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2095-672X(2020)04-0-02
  DOI:10.16647/j.cnki.cn15-1369/X.2020.04.092
  Abstract:Based on the actual water resources and water environment management work of the Ministry of water resources and the ministry of ecological environment, this paper compares the differences between the two departments in the work of water quality monitoring and evaluation,and discusses the key points of the two departments in the work of water quality monitoring and evaluation.The research results can provide a decision basis for the rational development and utilization of water resources.
  Key words:Water quality monitoring;Water resource management;Water quality evaluation
  地表水水質的监测和评价,是水资源管理和水环境管理工作的基础,根据水利部和生态环境部的三定方案,两个部门都有水质管理的责任,两部门在水质管理过程中侧重点如何?对同样的地表水评价和管理工作中有何差异?本文就两个部门不同的管理范围、监测工作和评价工作进行了一系列的比较,探讨两个部门在水质监测、水质评价工作中的侧重。
  1 管理范围
  水利部是由水文司负责进行的水资源监测工作,组织实施江河湖库和地下水监测,发布水资源信息和情报预报。生态环境部负责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应急监测等,下设的水生态环境司负责全国地表水生态环境监管工作,建立和组织实施跨省(国)界水体断面水质考核制度,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2 地表水监测工作中的区别
  水利部和生态环境部均通过对地表水的水质监测工作,收集数据并加以评价分析,以掌握水资源和水环境的动态变化情况[1,2],考核各个监测断面水质达标状态。水利部和生态环境部均设有独立的水质监测体系,对地表水进行了独立的常规监测管理。两部的地表水监测内容均包含河流、湖泊、水库和饮用水水源地,监测项目以《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3]为基础,具体两部对各个内容的监测项目和频率要求见表1。
  3 低于检出限(最小检出浓度)数据的处理差异
  当检测结果低于检测方法检出限时,水利部按检测方法检出限的1/2参加计算;生态环境部要求监测时采用的检测方法应满足检出限低于国家地表水Ⅰ类标准值的1/4,统计污染总量时以零计。对于常规项目,生态环境部下设的中国环境监测总站发布有《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数据修约处理规则(试行)》对监测数据的修约进行了细化说明。
  4 水质标准和评价方法、评价分期上的差异
  目前两部都以GB3838-2002为水质分级评价标准,评价时均采用单因子评价方法。
  评价方法上,水利部发布有行业标准《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L395-2007)[4]为地表水质量评价工作的技术标准,评价内容包括:天然水化学特征、地表水水质、湖库营养状态、水功能区水质达标评价。对于单个水质测站(即环保系统中的水质监测断面)以GB3838-2002的III类水质标准作达标评价,优于或等于III类水的测站为达标测站,劣于III类水的测站为超标测站。评价时段分按月评价和三期(全年、汛期、非汛期)两种,其中三期是按照水体的水文特征来判断的,以珠江为例,多数河流汛期为4月~9月,非汛期为10月至次年3月。单站采用多次监测数据的算术平均值评价达标情况,该算术平均值浓度高于III类水质标准限值即为超标;水功能区采用达标率法评价,即达标率≥80%的水功能区为水期或年度达标水功能区。
  生态环境部以《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HJ/T91-2002)[5]《全国集中式生活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实施方案》《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为地表水的评价技术标准,注重的是反映地表水的环境质量状况,评价范围包括:河流断面、流域(水系)、湖泊、水库。描述水质时直接采用水质类别定性,主要污染物采用该指标的III类水质标准计算其超标倍数。评价时期分有实时、按周、按月、按年等多种。
  5 特殊项目差异
  水利部在地表水评价工作中,粪大肠菌群监测而不参评。监测中同时监测化学需氧量和高锰酸盐指数两个指标,但在评价工作中当COD>30mg/L时选用化学需氧量,高锰酸盐指数不参评;在COD≤30mg/L时选用高锰酸盐指数,化学需氧量不参评。
  湖库水质管理上,水利部对湖库同时进行总氮参评与总氮不参评两个不同的评价,在报表中出列两种评价结果。
  6 结语
  水利部和生态环境部是同时具有水质管理职能的两个部门,在常规的地表水水质监测工作中,不同监测内容其监测频率是一致的;从监测项目对比,水利部基本为GB3838-2002表1中的24项指标为主,生态环境部的水质监测项目比水利部要多。两部对地表水质量评价均采用GB3838-2002作为水质类别评价标准,水利部对特殊项目补充了评价准则,水质评价结果描述方式略有不同;污染物的超标评价倍数均以III类水质标准计算其超标倍数。两部地表水评价过程中,水质评价分期略有不同,水利部采用分水期评价,生态环境部按月、年两种方式评价。
  从监测指标、评价水期看来,也跟环保部的职能有关,同时具有生态监测的职能。水利部关注的是水资源可利用程度,保障水资源在开发利用过程中的合理性,现时的监测项目已经满足其评价水资源利用的职能要求。
  参考文献
  [1]王资峰.中国流域水环境管理体制研究[D].北京:中国人民大学,2010.
  [2]吴阿娜.河流健康评价:理论、方法与实践[D].上海:华东师范大学,2008.
  [3]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S].
  [4]SL395-2007,地表水资源质量评价技术规程[S].2007.
  [5]HJ/T91-2002,地表水和污水监测技术规范[S].2002.
  收稿日期:2020-02-09
  作者简介:李梓君(1983-),女,汉族,硕士研究生,工程师,研究方向为水资源管理、环境质量评价。
转载注明来源:https://www.xzbu.com/1/view-15225446.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