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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子》与当代新发展观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张谷

  【摘要】《老子》作为一部蕴藏着深厚哲学思想的中国古代经典,其所包含的深奥、独特的发展思想仍能对建立当代新发展观有所教益。《老子》认为,天地万物产生于“道”,并提出“知常”的智识前提、“辅万物之自然”的行动原则、“图难于易,为大于细”的发展方式等思想,这为今天的可持续发展观提供了深厚的价值依归。
  【关键词】老子 当代新发展观 可持续发展观
  
  发展是人类面临的基本课题。在当代,发展甚至成为人类文明的生命,人类更加关注发展、更加期望实现发展,因此,探讨和解决发展问题就更显得重要和紧迫。《老子》作为一部蕴藏着深厚哲思的中国古代经典,在其成书后两千多年的今天,仍然值得我们发掘,仍能为我们思考人类当下面临的各种问题,打开一扇智慧之门。那么,关于发展的问题,《老子》是否对现代人有所教益呢?
  
  万物发展及其法则
  
  先有“发生”,然后才有“存在”和“发展”,因而,比“发展”问题更根本的是“发生”的问题。《老子》认为,天地万物产生于“道”。这有两重含义:一是说天地万物从道体中产生出来。道生万物就像母生子,《老子》正是以母喻道,称道是“万物之母”。这个万物之母是什么样子呢?《老子》描述说是“惟恍惟惚”、“窈兮冥兮”,是若隐若现、深不可测、昏昏暗暗的,好像是空无。但是又“有象”、“有物”、“有精”、“有信”、“甚真”,是真切地存在的。概括地说,就是实有而似无。为什么“似无”呢?因为它没有人类感官所能捕捉到形状,是“无状之状”。从这样一种“大象无形”的母体中,生出了实实在在、有形有状、形状各异的万物,这就是《老子》所谓“有生于无”。有形的万物是从无形中发生、涌现的。《老子》认为万物是从道这个母体中孕育出来的,道生万物好像是从一个出口即“玄牝之门”流出,又好像是从一个“根”上生发出来的。道生万物的过程是“虚而不屈,动而愈出”,生机无限,是由混到分、由少变多、由简到繁,即“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万物的生成是混沌之中激荡、酝酿、演化的结果。这一过程昭示着道的创造,同时又由于道“万物作焉而不为始”,道生万物没有明确的开端,从而有着万物自发自生的意味。万物如此而生,因而,这一道生万物的方式,就成为万物变化发展的根本规定。就是说,万物的发生过程是其发展过程的原型和缩影。
  道生万物还有一重含义,是说万物产生于道的运动和作用,万物的产生、存在、变化发展即是道的运动和作用的体现,因而也就遵循道运动和作用的法则。这个法则是什么呢?在《老子》看来,道的运动呈现“反”的特征,道的作用具有“弱”的性质,即“反者道之动,弱者道之用”。“反”和“弱”就是道运行的法则,也就是万物发展变化的法则。“反”有两义:一为相反对立;一为返本复初。“弱”是相反相成、返本复初的形象表达。就是说,道的运行方式是向对立面转化和返本复初。所以万物的变化发展也遵循向对立面转化法则,如说“祸兮,福之所倚;福兮,祸之所伏”,以及返本复初的法则,如说“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
  《老子》第五十一章说:“道生之,德蓄之,物形之,势成之。是以万物莫不尊道而贵德。……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是谓玄德。”万物发生于道,形成于德,获得自身的性质,道和德是万物生长的根据,道的法则也就是万物成长、发展所遵循的法则,这个法则可以称为“自然”,因为“道法自然”。“自然”的基本含义是自然而然、不干涉、不控制,“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的“玄德”,正是“自然”的体现。《老子》认为,天地万物遵从道和德而具有的这种“自然”的品格,是其能够长久的原因:“天地所以能长且久者,以其不自生,故能长生。” “不自生”释为不为自己而生。因为不为自己,所以“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这正是“自然”的含义。
  
  人类应当如何实现发展
  
  《老子》十分重视人在宇宙中的地位,认为人是宇宙中的“四大”之一:“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域中有四大,而人居其一焉。”因此,一方面,人的发展与宇宙的发展连为一体,人类发展的法则与宇宙发展的取向和法则在根本上是一致的,都是“自然”,“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另一方面,人作为一“大“,理应在万物的发展中发挥自身的作用。那么人如何做到这两方面以实现发展呢?
  我们可将《老子》的相关思想归纳如下:
  “知常”。这是人实现发展的智识前提。常是变中的不变,即“常道”。《老子》说:“夫物芸芸,各复归其根,归根曰静,静曰复命,复命曰常。” “常”就是万物兴作而又返本复初的过程及其法则。《老子》又说:“和曰常”,“常”是和谐的极致(“和之至”)。万物在兴作、成长中回归自身的根本,成就自身而又不离于道,这种状态正是“和”。如果人懂得在发展中不背离本始,知道追求和谐,这就是发展的智慧(“知常曰明”),“知常容,容乃公,公乃全,全乃天,天乃久,天乃道,道乃久”,“知常”就能包容、无私、周遍,发展就能够长久,而不会陷于危险,否则,就会因妄为而面临凶险,即“不知常,妄作,凶。”另外,“知常”、体道的人,就能“不盈”(不自满),“夫唯不盈,故能蔽而新成”,不自满就能去故更新、追求发展。
  “辅万物之自然”。这是人实现发展的行动原则。《老子》认为,道生长万物是“生而不有,为而不恃,长而不宰”,生长万物但不据为己有,助成万物但不自恃己能,长养万物但不自作主宰。正因如此,天地万物才得以长久地成长、发展。《老子》主张人效法道,人也应当像道那样让万物“自然”地发展。一方面,对于天然物来说,不应破坏其基本的发展机制(如保护生态),顺应万物自身展现的趋势;另一方面,对于人造物来说,不要认为它们的出现完全是人的创造、完全属于人、完全由人控制,因为它们以及人本身从根本上说仍然根植、依托于宇宙。“功成而弗居,夫唯弗居,是以不去。”人类建立了功业,造就了人化世界,但不把它看作是完全由人创造,懂得其根基仍然在于宇宙,这样,人反而能够把自己的力量融入宇宙的大化流行之中参赞化育,成为真正的发展力量。
  “图难于易,为大于细”。这是人实现发展的方式。在《老子》看来,“自然”式的发展,其过程必定是从小到大的:“合抱之木,生于毫末;九层之台,起于累土;千里之行,始于足下”,所以,人要建立巨功伟业,实现长足跃迁,必须通过一点一滴的、“自然”式的积累来完成,也即“天下难事,必作于易;天下大事,必作于细”。圣人何以成就大事(“成其大”)呢?因为他总是用心去做一件一件小事,众人认为这是小事,但他认为很重要。他始终不认为自己直接做的事情是大事(“终不为大”)。就是说,把一般认为的“小事”当作大事来做,把一般认为的“易事”当作难事来做(“犹难之”),于是终究无小事、无难事。相反,把事情看得太容易,必定会遭遇更多的困难(“多易必多难”),自以为做的是大事情,可能连小事也做不成。
  
  《老子》对当代新发展观的观念支持和精神提升
  
  随着发展的逐步深化,原有发展模式所引发的问题也越来越严重,迫使人们开始对“增长=发展”的观念进行反思,重新提出和思考如何认识发展、以什么方式实现发展等问题。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了题为《我们共同的未来》的报告,提出可持续发展(Sustainable development)的概念,并以此为主题对人类共同关心的环境与发展问题进行了全面论述,受到世界各国政府组织和舆论的极大重视,在1992年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可持续发展的纲领得到与会者共识与承认。可持续发展观的提出和逐渐被接受,可以说标志着一种不同于“增长=发展”观念的新发展观的产生。
  可持续发展理论的主旨是追求人类需要在无限的未来一直能得到满足,使人类发展永久、持续,那么《老子》的发展观与这种新发展观有何关系呢?
  首先,《老子》追求“长久”、“不殆”的发展。这是以古老的中国智慧对可持续发展观的观念支持。人类文明几百年来的高速发展,其后果已经危及人类自身的生存,已经走到了与人类追求生存延续的价值相违背的程度,即不可持续的程度(如对自然资源的破坏性开发使人类丧失物质家园,工具理性压倒价值理性使人类丧失精神家园等),可持续发展观正是由此而发。而《老子》早在约2500年前曾明确地提示和标举出“长久”这一价值,这能够重新唤醒深藏于人类心中的这一价值意识。“可持续”包含协调经济――社会――环境关系的意蕴(体现为公正、可行、容忍等),而《老子》也将包容、无私、周遍,还有“俭”、“啬”、“为大于细”等作为长久发展的内在要求。
  其次,新的发展理论倡导可持续发展,那么能不能问:“可持续”的意义是什么?能不能把它与一种更根本、更普遍的法则和价值联系起来?这样也许有助于使它不再停留于功利思想的层面,而具有超越、深厚的精神底蕴。在《老子》看来,天地之所以能长久,是因为其“自然”,因而人要获得长久发展,也应当效法“自然”。“自然”既是“长久”的根据,也就是比长久更根本、更高级的价值。对“自然”的追求,能使人既投身于宇宙大化流行之中参赞化育,因而在精神上有深厚的依归,从功利价值的局限中提升出来,同时也使自身获得包括功利意义上的长久的发展。总之,在建立当代新发展观的方面,应当重视对《老子》哲学的研究和吸取。(作者为西北政法大学哲学与社会发展学院副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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