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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技术转移存在问题及对策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蔡利民 余 洪

  [摘要]技术转移是创新成果转化为生产力的重要途径。文章对广西技术转移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并提出解决办法和措施。
  [关键词]广西 技术转移 对策 建议
  [作者简介]蔡利民,澳门科技大学博士研究生,澳门999078;余洪,南宁高新区财政局副局长,经济学硕士。广西南宁530007
  [中图分类号]F403.6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2728(2009)07-0042-03
  
  技术转移是指技术在国家、地区、行业内部或之间以及技术自身系统内输出与输入的活动过程。包括技术成果、信息、能力的转让、移植、引进、交流和推广普及。为落实推进广西技术转移工作,推动科技成果的转化应用,广西科技厅组织对全区大学、科研院所、企业及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技术转移工作情况进行了调研,初步了解到广西技术转移的基本情况,找出广西技术转移存在的问题,提出推进广西技术转移的对策。
  
  一、广西技术转移状况
  
  广西技术转移工作起步较早。多年来,广西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与技术转移相关的法规、政策,为技术转移营造了环境;通过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技术转移服务机构了有一定规模,逐步成为了技术转移的主要媒介;通过构建技术转移网络平台,特别是以“两周三会”为平台,开展“一招三引”活动,拓宽广西技术转移渠道;通过创新计划,推动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技术供体、企业为受体的技术转移机制的形成,技术转移取得了明显的成效。
  
  (一)政府重视,制定政策法规,营造了技术转移的良好环境。根据国家政策、法规要求,广西出台了《广西科学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技术市场管理条例》《广西壮族自治区科学技术进步条例》等一系列相关地方性法规和政策。全国科技大会后,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出台了《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施科技规划纲要增强自主创新能力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使广西技术转移环境逐步得到改善。
  
  (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有了一定的规模。逐步成为技术转移的主要媒介。截止2008年底,全区已建立生产力促进中心103家,技术市场或常设技术市场14个,以及一批技术贸易中心、创业服务中心(孵化器)、科技评估中心、科技无形资产评估事务所和技术经纪人事务所等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通过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立,技术贸易、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的开展,有力地推进了广西技术转移工作的发展,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逐步也成为技术转移的主要媒介。
  
  (三)以“两周三会”为平台,大力开展“一招三引”活动。推动技术转移。近年来,广西通过“两周三会”平台广泛开展项目推介、项目配对洽谈等“一招三引”活动,拓宽技术转移渠道,引进了一批区外的高新技术,加快技术转移的步伐。2001―2006年,通过广西科技活动周、北京科博会、深圳高交会等重大交流平台共组织签约项目1296项,签约金额140.16亿元。  
  (四)构建技术转移网络平台,推动技术转移工作。近年来,为了加快推进广西技术转移工作。先后建立了广西中小企业创新科技服务网、广西引进创新科技服务网、广西科技成果转化网、广西科技文献共享与服务平台和“三农”科技信息网等科技服务平台。通过这些平台的搭建和运行,使技术转移信息沟通更加便利、快捷。
  
  (五)形成了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为技术供体、企业为受体的技术转移机制。首先,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研究成果,为技术转移提供技术源。从2000年自治区直属27个科研院所相继进行改制以来,科研院所更注重根据市场需求确定研究方向和注重把成果转化为现实生产力的技术研发,采取措施引导和推动科研人员走向市场。2004―2008年广西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企业累计获得各类技术达11273项,其中,专利数量1486项,发表论文36751篇,投入经费473494.59万元,转让技术成果4058项,为产品创新和产业发展提供知识源和技术源。
  其次,企业作为技术转移的受体,为推动广西的技术转移作了大量有益的工作。企业已成为全区技术转移需求主体,是广西技术转移的“引擎”。企业为了自身的生存和发展,都把技术引进和开发作为发展战略关注和提高市场竞争力的重点,不断加大技术转移人力、财力的投入,技术转移取得了显著成效。在2004~2008年广西技术转移数量为4058项中,企业技术转化数量占总技术转化数量的87.68%,投入技术转移的资金占技术转移总资金的84.68%,产值占转化产值的82.39%,转化的效果明显,企业已成为技术转移需求的主体。
  
  二、广西技术转移存在问题
  
  广西是我国的西部省份,社会经济发展相对落后。虽然技术转移工作起步较早,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与新形势下巨大的社会需求相比,仍然有较大差距,存在许多与新形势发展不相适应的问题。
  
  (一)认识不足。由于各主体对技术转移的认识不足,一定程度上阻碍了广西技术转移工作发展,主要表现:一是政府相关部门没有根据新形势的发展要求,及时研究完善配套政策和法规,已有技术转移政策和法规也落实不到位。二是高等院校以论文作为主要考核指标,科研院所对技术转移的经济行为缺乏认知,一些高等院校及科研院所的研究方向、科研成果与市场需求结合度不高,造成许多技术成果不能顺利转移和转化为现实的生产力。三是企业在承接高等院校与科研院所技术成果的过程中,由于自身技术匹配能力不足,获得的技术不能商品化,对技术源和中介服务的认识偏差,而产生对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技术成果的不信任及“轻视中介,怀疑中介”现象,导致一大批能够转移的技术成果无法完成技术转移。四是技术转移服务机构队伍建设针对性不强,人员素质不高,服务能力不强,技术转移服务机构的作用没有得到很好发挥。
  
  (二)经费投入不足。政府的经费投入数量有限。2003年至2006年广西的H&D经费占GDP的比重分别为0.41、0.54、0.36、0.38,R&D经费投入不到1%;2000~2006年政府科技经费投入,占地方财政支出比率分别为2.00、1.34、1.28、1.27。从广西的R&D经费投入和地方财政的科技拨款的情况看,支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进行技术研发,扶持企业开展技术转化和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设的R&D经费投入、科技经费投入占地方财政支出比率都比较小。
  政府对技术转移服务机构支持力度不大。目前,广西技术转移的服务机构建设没有财政预算,也没有专项经费支持。在技术市场发展不完备、程度不高的情况下,完全靠市场化运行,是难以高效地完成赋予的技术转移服务职能的。
  
  (三)技术转移的供需脱节,渠道不畅。企业

特别是一些中小企业缺少研发机构和研发人员,而直接承接高校、科研院所成果的二次开发能力不足,高校、工程公司(设计院)、企业等在技术集成上互动不够,没有形成合力。主要体现在:作为技术源的高校和科研院所,由于受人力、物力、财力和场所的限制,大多技术成果没有经过中间放大实验,技术有待进一步孵化成熟;在高校和科研院所技术储量中,单元技术、阶段性成果多,行业共性的关键成套技术相对较少,很大部分技术成果与市场需求脱节、技术指标与经济指标脱节;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在过程研究具备很强的优势,但在工程设计、工程研究方面缺乏经验,存在的漏洞和隐患常常造成巨大的投资风险,阻碍了技术转移的有效实施。
  
  (四)技术转移机构建设滞后。服务能力不强。目前,广西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多属于“一个机构两块牌子”,受资金、人员、基础设施和核心服务能力等条件制约,科技中介机构负荷重、运转慢、效率低,还没有形成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有些机构形同虚设,根本就没有发挥作用,技术转移服务行业的发展还远不尽人意,粗放型技术转移服务仍占据主导地位。
  
  (五)缺乏高素质的技术转移复合型人才。广西的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企业普遍存在缺乏既懂技术又懂营销的市场开拓型人才;广西的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又缺乏熟悉技术转移服务业务的跨学科、高素质的复合型管理人才,从业人员大部分是半路出家。没有受过系统的技术转移服务业务教育和培训。专业能力不足。因而从业队伍的整体素质不能满足行业快速发展的要求。
  三、广西技术转移对策与建议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抓紧实施广西技术转移促进行动方案。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要充分认识技术转移工作的重要性,把技术转移作为促进广西区域创新能力的重点,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制度。要把技术转移工作列入议事日程,成立机构,落实人员。2009年1月《广西技术转移促进行动方案》已经出台,要以实施该方案为契机推动广西技术转移体系的建立和技术转移向纵深发展;完善相关配套政策,营造技术转移的良好环境氛围,推动技术转移和广西优势产业升级,促进广西社会经济的发展。充分发挥市场在优化配置科技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同,汇聚各方的力量,共同推动全社会的知识流动和技术转移。要加强宣传,表彰先进,营造全社会共同推进技术转移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构建新型技术转移体系。探索有利于技术转移和扩散的运行机制和有效途径。适应实施自主创新战略和创建创新型国家的要求,构建以企业需求为导向、大学和科研院所为源头、技术转移服务为纽带、产学研相结合的新型技术转移体系。
  建立符合区情的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与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联动机制,把市场机制、技术转移的工作机制以及政府计划的引导机制有机结合起来,组建广西技术转移联盟,推进以技术转移示范机构为纽带,以产学研对接为主要形式,以技术转移专项计划为支撑,具有广西特色的技术转移体系建设,形成技术转移运行长效的机制。
  引导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技术中介服务机构与企业共建或共享实验室及中试孵化平台,支持通过合作开发、技术许可、技术入股、人员交流、企业并购等方式,建立科技成果转化基地或技术转移联盟,实现优势互补、资源共享。
  
  (三)建立一批区级技术转移示范,大力发展技术转移服务机构。建立广西技术转移示范机构,重点支持其建立和完善适应市场经济要求、有利于促进技术转移的体制和机制,培育一批信誉良好、行为规范、综合服务能力强、起到示范带动作用的技术转移机构。以区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建设为切入点,引导和推进全区的技术转移机构建设,逐步形成广西技术转移工作网络体系。
  
  (四)构建广西区域技术转移服务平台,逐步实现资源共享。整合全区技术转移信息资源,拓宽技术转移信息渠道的同时,着重构建以广西技术市场为中心、各市为分中心的广西区域技术交易平台,为技术转移提供一条龙服务;构建以广西生产力促进中心为核心、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等为基础的广西技术综合服务平台,推动产学研的紧密结合,促进广西区域技术创新能力的提升。  
  (五)加大投入。实施技术转移计划。支持技术转移重点。设立技术转移专项资金,实施技术转移计划,重点支持区级技术转移示范机构的能力建设,支持示范机构在促进购买、引进区外先进成熟的科技成果、促进产学研合作中遴选的项目及技术交易中成功的重大项目。同时,支持一批符合广西科技发展纲要和关系民生的重大技术转移项目的组织实施。
  
  (六)政策引导,建立技术转移的激励机制。在充分发挥现有财政、税收优惠政策的基础上,政府应尽快跟进贯彻落实科技部《国家技术转移促进条例》的有关政策精神,进一步研究制定促进技术转移的激励措施。完善职务技术成果的管理,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建立合理的技术转移利益分配机制,激励和调动科技人员从事技术转移的积极性。在技术转移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奖励促进技术转移的人员。
  
  (七)加强人员培训与管理。培育一批技术转移复合型人才。通过完善人才培训、引进政策和机制,营造培育和引进高素质的技术转移复合型人才的良好环境氛围,促进广西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企业的技术转移人才队伍建设,促进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的知识创新源头、企业的技术创新主体作用的发挥,提高广西区域创新能力和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加强技术转移服务人才培训,委托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技术转移机构,制订培训大纲、编写培训教材,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培训技术转移人才。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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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彭纪生,刘春林,跨国公司对我国技术转移的冷思考[J],研究与发展管理,2003,(6)。
  
  [责任编辑:清 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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