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分制条件下收费问题及对策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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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 要:随着我国高校教育制度改革的进行,学分制教育模式现已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实施。在分析学分制下收费管理现状的基础上,针对收费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进行探讨,并对完善学分制下的收费管理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高校;学分制;收费;对策
中图分类号:G647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673-291X(2019)13-0120-01
学分制是以学生自主选课为前提,以学分为计量单位,以取得规定的学分作为毕业依据的教学管理制度。首创于美国哈佛大学,国内由北京大学率先实施。山东省自2013年进行学分制试点,现在已全面展开,到2020年全省本科高校全面实行学分制。与之相适应,高校收费制度必然做出相应的改革,建立以学分为基础的收费制度。
一、学分制下收费管理现状
我国学分制教育模式是在学年制的基础上改革而来,因此多少带有学年制的影子。学分制收费制度是学分制教学改革的配套措施。以山东高校为例,根据《关于山东省高等教育收费改革试点的意见》(鲁价费发[2013]93号)核定基本学费标准,学生四年内收费总额不得超过该标准。将学费分为专业注册学费和学分学费两部分。学校规定毕业基准学分,一般不得低于160学分。学分学费按实际修读学分计收,标准为每学分100元。具体生均培养成本和学生需求情况计算非常复杂,又是动态数据,在实际执行中大多数高校往往按照物价部门核定基本学费标准减去年均基准学分学费(40学分,学分学费4 000元)确定。如果学生毕业时所修学分是毕业基准学分,学生所交学费与实行学分制改革前的学年制学费金额相同。因此我国的学分制教育体制学年制的痕迹非常严重。学费收缴工作具体执行按照学年预收,期末结算,离校清算的原则进行。
二、学分制下收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首先,收费工作时间紧迫,业务量增大,原有人员和非网络化传统收费模式很难适应新形势下学分制收费工作的需要。学分制下学费收费工作由同一专业单一标准转为个体化,每人每学年一个标准,每名学生收费次数由一年1次转变为一年2—3次,收费时间由每学年集中收取转变为长期性任务。实施学分制前按照省物价局文件每个专业只有一个标准,只需按照标准于新学年开学收取,而且一名学生的收费标准每学年都是不变的。实施后因为每个学生选课内容和数量不同,每年应交的学费自然不同,并且同一个学生每学年的学费也不停地变化。这无形中使收费工作量和出错率成倍增加。现在学校对学生转专业都持支持态度,甚至还学年中间转专业,因不同专业的学费标准不同,学生的收费标准随之改变,无形中也增加了收费工作量。
其次,高校各部门缺乏沟通,相互协调程度欠佳。高校收费工作绝不只是财务一个部门独立完成的,需要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但目前,学工、教务和院系的参与度和配合度都远远不够。收费的关键是确定收费标准,当年的收费标准是由学生选课情况决定的,这些必须由教务部门协助才能计算出,因学生选课统计量大,而且中间有很多特殊情况需调整,教务统计出准确的学分是收费工作顺利完成的关键因素,很多高校就是因为教务部门没有及时提供学分信息使收费延误,大量资金游离学校账户之外,严重影响了学生的资金安全和高校的正常运营。
最后,高校学生欠费问题突出,严重影响高校收入和正常运行。高校学生欠费问题十分突出,有的高校已经占应收总额的20%,严重影响了高校的正常运营,也使得学校风气变坏。一部分欠费学生因家庭困难,确实无法按时交纳学费,但不排除有些学生恶意欠费,学费用于生活挥霍和购买高档消费品,有些欠费学生甚至用着苹果手机。学生缴费意识薄弱,特别是一些少数民族学生,认为自己是少数民族身份特殊而不用交费。事实上,很多学校对于上述学生欠费行为束手无策。
相关部门的规定也使高校对欠缴学费催收乏力,高校催收时只能耐心说教,无法采取扣毕业证等强力措施。一些学生也迅速看出苗头,对缴费持观望态度,相互攀比,认为法不责众。欠费违规成本低廉,使得学生不顾个人名誉损失铤而走险。
学校催收欠款措施不力,各部门缺乏协调配合。各部门之间分工不清,职责不明,各学院认为收学费是财务的事,与自己无关,往往消极怠工。收费工作只凭几个财务人根本无法完成。
三、学分制下收费工作的对策建议
首先,提高收费人员的业务素質,通过多种现代电子支付手段,运用适合学分制收费的财务管理系统。对于应对学分制收费工作中的时间紧任务重的突出矛盾,根据以人为本的理念,提高收费人员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提高电子计算机运用水平,提高工作效率。实现由简单的人工处理模式向批量处理的计算机电子处理模式转变。通过电子收费平台、银行批量扣款等多种收费方式,灵活运用支付宝、微信和NFC等多种支付手段,实现单一银行转账模式向全方位立体式收费模式转换。由于学分制下收费核算复杂,打破了固定学制和专业限制,因此要选择适合学分制收费的管理系统才能事半功倍。最后收费人员还要增强责任意识和全局意识,精诚团结,按时高效完成收费工作。
其次,各部门分清责任,协同配合共同完成学分制下的收费任务。学费收缴工作需各部门协同配合,由财务部门牵头,制定收费管理办法,以学校名义下发。明确财务、教务、院系和学工各部门责任,教务部门负责学分结算,要及时提供学分数据;院系负责学费催缴;学工部门负责学生资助补偿,财务负责学费收款核算。各部门各司其责,才能有效完成收费工作。在具体实践中很多学校为调动各部门工作积极性,实行了收费奖励制度,收到了较好效果。以济宁医学院为例,该校规定只有全额完成收费任务的院系才能得到奖励,此举实施后,该校多年学费收缴率达到 100%,具有很强的借鉴意义。
最后,全面调查,多策并举,建立学费清缴长效机制。对于欠费学生进行全面清查,分类采取不同措施,保证收费工作的质量。对于家庭困难学生进行学费减免,提供勤工助学岗位,申请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建档立卡困难补助等多项措施,确实解决因学致贫问题。对于家庭条件好,学费被挥霍而家长不知情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由家长直接缴费。对于其他恶意欠费学生,学校各部门实行联合惩戒,采取取消评奖评优资格,取消入党资格,记入档案,延期注册等多项举措,切实保证收费工作的顺利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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