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地区非遗传承与活化路径探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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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为实现“在提高中保护”、“非遗走进现代生活”、“见人见物见生活”等重要目标,少数民族地区在非遗的传承与活化方面已经进行探索。本文以内蒙古地区为研究对象,从内外部条件出发分析其传承与活化的可行性,剖析其在传承与活化过程中面临的瓶颈,从推进“非遗+扶贫”发展模式、践行“非遗+”创新发展路径等维度,为内蒙古地区非遗传承与活化提出可行性路径。
关键词: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活化
中图分类号:G124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9年7月10日
内蒙古自治区作为少数民族聚居区域,拥有众多特色鲜明且具備一定影响力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实现传统文化的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是国家在文化领域的重要目标,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传统文化的一个重要组成要素,其传承与活化,也引起了各层的高度重视。本文在汲取以往研究成果优长的基础上,通过对非遗传承与活化的资源端、开发端、市场端展开调查走访,进而为内蒙古地区非遗的进一步传承与活化提出初步的发展路径。
一、内蒙古地区非遗传承与活化的可行性
(一)资源独具特色且数量丰富。独具特色且数量类型丰富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是非遗传承与活化的必要条件。作为我国五大少数民族自治区之一的内蒙古地区,其非遗资源具有鲜明的民族风情与地域特色,蒙元文化的韵味及内涵在全国乃至全球都获得了高度的认可,被列入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及中国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呼麦与长调、马头琴等项目,都是蒙古族文化对外展现自身魅力的范例。内蒙古地区的非遗资源在数量与类型上呈现出了较强的可观性,截至目前,内蒙古已有“自治区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587项,其中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89项,这些项目中涵盖了民间文学、传统音乐、传统技艺、民俗等11个类别,且在每个类别中,均有影响力显著的非遗项目,如传统民俗节庆类项目那达慕、成吉思汗祭典、蒙古族婚礼习俗等以及传统手工技艺类项目蒙古包及勒勒车制作技艺等。
(二)相关政策法规的扶持支助。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活化,离不开各级政府相关政策法规的大力支持。为了推进非遗的传承与发展,近些年国家与自治区政府先后出台了《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关于大力振兴传统工艺助力精准扶贫的通知》、《内蒙古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条例》、《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等政策法规。在这些利好政策法规的扶持支助下,内蒙古地区的非遗传承与活化取得了显著的进步。内蒙古自治区成立了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对区域内的非遗资源实施系统全面的保护。与此同时,为了有效解决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困境,自治区政府每年都会拨出一定数额的款项对传承人创作给予扶持。此外,对传承价值与市场价值兼具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鼓励支持引导打造非遗扶贫就业工坊、非遗合作社、传统手工艺工作站等,通过产学研一体化的探索模式,进而实现带动贫困人口就业及促进地区经济发展的目标。
(三)已积累一定的潜在消费群体。实现经济的创收是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活化的重要目标之一,而实现创收离不开潜在消费群体的积累与壮大。近来年,内蒙古自治区的经济运行保持了稳定良好的发展态势,经济效益稳步提升,人均可支配收入逐年增高,这在一定程度上积累了区域内的潜在消费群体。此外,内蒙古自治区作为知名旅游省份,无论是草原自然风光还是蒙元文化要素,都对国内外的游客产生了较强的吸引力。相关数据显示,全区在2018年接待旅游者达到13,044万人次,实现旅游业总收入4,011.37亿元、实现创汇12.72亿美元,同比增长1.72%、2.13%,对国民经济贡献持续。12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创新性转化与创造性发展,正是文旅融合大背景下的一个重要议题。内蒙古自治区近些年旅游客流量的显著提升也为非遗活化以及实现经济增长积累了一定的潜在消费群体。
二、内蒙古地区非遗传承与活化的瓶颈
(一)技艺传承断层现象严重。目前,内蒙古地区的部分非遗项目在传承过程中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技艺断层现象,严重者甚至濒临灭绝。由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授主要依靠师傅带徒弟式的口传心授,且大部分技艺传男而不传女,很多非遗传承人年事已高,年轻人们为了寻求更好的生活条件纷纷外出打工,或是为了追逐更高的经济利益而丧失工匠精神致使非遗失去其真谛与内涵,这样势必会导致非遗传承人青黄不接,后继无人。即便是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蒙古包营造技艺和勒勒车制造技艺,在如今快速发展的社会中,同样面临着技艺逐渐失传的困境。如果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技艺传承上出现了严重的断层现象,其进一步的活化也将受到影响,因此运用有效的方式来抢救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是刻不容缓的。
(二)非遗活化的发展业态单一。“非遗走近现代生活”、“见人见物见生活”等理念的实现,离不开非遗项目的活化与创新。非遗活化并非发展单一业态,在“文化+”时代,与其他产业的融合将是其更好的出路。内蒙古地区具有不少发展潜力较大的非遗项目,但是目前在非遗的活化上呈现出发展业态单一的现象,主要体现为重视传统手工技艺类项目的开发,而对传统演艺类项目及传统民俗节庆类项目开发力度不足。与此同时,手工技艺类项目的开发也存在着单打独斗的局面,并未与其他产业形成良好有效的互助关系。即便是拥有丰富的非遗资源,若是活化过程中业态发展单一,在一定程度上,也会制约着它的传承,因此,内蒙古地区在非遗活化过程中发展多类项目与多元业态是十分必要的。
(三)非遗项目的传播力及影响力有限。非遗项目的活化程度与其知名度及影响力是密不可分的。尽管内蒙古地区非遗资源数量丰富,但是绝大部分非遗项目的知名度与影响力是极其有限的。即使是历史悠久、文化内涵丰富的呼麦与马头琴,它们的社会知名度与其文化价值也未成正比,甚至常年生活在内蒙古区域的汉族居民,对于呼麦与马头琴这两项艺术门类,也是所知甚少的。之所以会产生这样的状况,很大一部分原因是传播力度的不足,具体表现为传播手段的匮乏,目前内蒙古地区的非遗传播大多凭借线下渠道,缺乏互动性、代入感以及趣味性。因此,为了提升内蒙古地区非遗的知名度与影响力,丰富非遗的传播手段是及其必要的。 (四)匮乏符合发展需求的专业人才。非遗的传承与活化离不开专业人才的参与,这里的专业人才指的是既了解掌握非遗基础知识又具备创新思维、市场洞察及推广能力的相关从业者。目前内蒙古在人才的培养上重保护而轻开发,将大量的人财物力投向在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上,在多所高校内开设了民族传统音乐、舞蹈、美术及文物与博物馆学等专业,这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内蒙古地区非遗的传承与保护,但是在培养具备创新意识及市场分析能力的人才方面,有必要加大投入力度。长期匮乏符合发展需求的专业人才会阻碍内蒙古地区非遗的有效活化。因此,内蒙古自治区内的高校应加大培养复合型人才的力度,从而为内蒙古非遗未来的活化输送人才力量。
(五)缺乏对非遗创作成果的有力保护。对创作成果给予充分的保护,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得以有效传承与活化的重要因素。内蒙古地区在非遗传承与活化方面,已取得了一些可观的成绩,但是对于非遗传承人以及相关从业人员的创作成果,仍然缺乏有效的保护机制。由于缺乏有力的保护措施,且侵权成本相对较低,这样就导致了创作成果极易被窃取,进而削弱了非遗传承人及创作人才的创作积极性,造成市场上产品及服务同质化现象严重的不良现象。为了有效解决这一困境,除了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层面出台相关政策法规,引入第三方平台的统筹管理也是一种行之有效的路径。
三、内蒙古地区非遗传承与活化可行性路径
(一)切实推进“非遗+扶贫”发展模式。目前,已有部分地区在“非遗+扶贫”的发展道路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扶持苗绣传承人建立苗绣苗锦生产性保护示范基地,按照“公司+基地+民间手艺人”的运营模式,组织贫困户在基地培训、开发产品及发展订单,不仅改善了贫困户的生存现状同时也为非遗的发展带来新的生机。如今在《关于支持设立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的通知》和《关于大力振兴贫困地区传统工艺助力精准扶贫的通知》两大重要文件的引导下,内蒙古自治区应尝试在非遗资源丰富但经济发展相对落后的地区,为传承价值与市场潜力兼具的传统技艺类项目,建立非遗工作站、非遗扶贫就业工坊、生产性保护基地等。聘请传承人及民俗学者为建档立卡的贫困户传授手工技艺及知识,组织高校与研究机构团队对传统工艺产品进行创新性的提升改造,搭建平台,拓宽国内外的销售渠道,支持如淘宝、唯品会、京东等电商企业通过订单生产、以销定产等方式与工作站达成合作,最终形成扶贫就业、产业发展和文化振兴的多赢格局。
(二)践行“非遗+”创新发展路径。若想突破内蒙古地区非遗活化发展业态单一的困境,践行“非遗+”的创新发展路径是其必要出路,加大对多项非遗项目的开发力度,促进非遗与其他产业的融合是其未来的发展方向。在文旅融合的发展背景下,“非遗+旅游”的尝试已在一些地区取得了很好的反响,浙江桐乡将非遗与研学旅游相结合,先后推出了研学旅游镇、研学旅游点与研学旅游导师,吸引了大量游客与研学团队前来泰丰斋体验姑嫂饼制作技艺。目前内蒙古已建成的莫尼山非遗小镇,在今后的发展中,同样可尝试将游客参观与游客体验非遗技艺相结合,逐步改善其业态单一的现状。与此同时,实景演出与沉浸式演出体验的开发也将是传统演艺类项目的一个出路,如民间文学故事“嘎达梅林”就是一个很好的打磨对象,打造类似《又见平遥》式的演出也可作为嘎达梅林这一文学资源未来开发的尝试。此外,非遗要素融入影视作品,在一定程度上也会推进非遗的活化。韩国将本国非遗项目——板索里融入到影视作品中,拍摄了讲述一代索板里女名唱成长故事的励志电影《桃李花歌》,不仅赢得了广大青年的喜爱与支持,而且还带来了后续的经济衍生价值。内蒙古区域的安达传媒、草原逗思等影视传媒公司今后在打造作品時同样可尝试将本土非遗元素融入其中,在增加作品内涵的同时扩大非遗项目的影响力。
(三)丰富非遗传播手段,提升其影响力。提升内蒙古地区非遗项目的知名度及影响力,综合利用线下及线上传播渠道,是一个行之有效的方法。“非遗进校园”是非遗拓展线下传播渠道的很好尝试,无论是广东省的粤剧进校园还是杭州市的钱塘江传说进课堂,都取得了较为可观的成果。内蒙古在推进“非遗进校园”的过程中,可为非遗传承人建立校园工作室,将安代舞、搏克、勒勒车制作技艺、蒙古刺绣等技艺安排至学生的活动课堂。此外,应在博物馆、规划馆或者景区内加大对VR、AR、7D等技术的运用力度,将非遗元素与技术联结,增强区域内外游客的互动感及代入感,以此来扩大其影响力与知名度。非遗传播同样离不开线上渠道,充分借助当下较为流行的VUE、抖音、快手等短视频软件,采用“直播+非遗”新型传播模式,打破时空限制,以生动有趣通俗易懂的方式进行直播。恭王府与各大直播平台进行合作,举办了“锦绣中华——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服饰秀”,很多年轻人通过直播,了解到了苏绣、湘绣、粤绣、苗绣等精妙绝伦的技艺,对于非遗资源丰富的内蒙古地区同样可采取上述方式进行宣传扩大其影响力。
(四)加大专业人才培养力度。实现非遗的传承与活化,复合型专业人才的参与必不可少。对非遗的活化创新属于文化产业研究的重点领域之一,因此完善高校文化产业管理人才的培养方案是势在必行的。近些年,内蒙古自治区对文化产业这一新型专业给予了高度的重视,内蒙古大学及内蒙古财经大学等高校均已开设了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在文化艺术资源产业化发展的路径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未来在人才培养上,可借鉴一线地区高校在人才培养上的经验,如中国传媒大学、中央美院等高校专门设立非遗保护与开发中心,由导师与学生共同参与调研与规划。内蒙古地区的高校可就“非遗传承与活化”这一时代命题,开设相关专业课程,成立专门的研究中心或师生项目调研组,将培养专业人才的目标落到实处。
(五)打造一体化非遗孵化平台。引入第三方平台进行统筹管理,即打造一体化的非遗孵化平台是对非遗创作成果保护的有效途径。内蒙古文化产权交易所、海外归国人才创业孵化中心等平台已经为很多文化产业类项目的创作、营销、版权保护提供了坚实可靠的保障。这些孵化中心在未来的发展上,有必要将非遗项目的孵化作为重点领域,为有传承价值与经济价值的非遗项目提供一体化的服务,包括前期的市场调研,中期的创作生产、营销推广,后期的衍生开发,以及在任何一个阶段,为项目的创作成果提供强有力的版权保护,最大程度杜绝侵权现象出现,以此促进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健康有序发展。
四、结论
本文对内蒙古地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与活化的可行性、瓶颈做出了较为全面的分析,针对传承与活化过程中的瓶颈,提出了初步的发展路径。非物质文化遗产作为传统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若要在快速发展的现代社会中实现可持续地生存与发展,在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相统一的前提下,对其进行有效的传承与活化是至关重要的一步。内蒙古自治区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数量丰富且特色鲜明,在政策的支持下以及旅游产业发展的带动下,将“非遗走进生活”以及“见人见物见生活”等理念落至实处,将是内蒙古自治区产学研三大领域未来在非遗活化过程中追求的一个重大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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