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审计问题与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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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要] 随着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迫近,我国精准扶贫财政资金扶持力度加大,覆盖面拓宽,并取得一定成效。虽然我国贫困人口从2012年的9,989万人减少到了2018年的1,660万人,但是扶贫财政专项资金分配管理以及使用上还存在一些问题。本文结合近年来扶贫财政资金管理使用情况,从扶贫审计的体制、主体、工具等角度,分析当前“精准扶贫”审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建议。
关键词:精准扶贫;专项资金审计
资助项目:南京审计大学校级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互联网+背景下精准扶贫审计重难点的研究”(项目编号:2018AX01016Q)
中图分类号:F239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9年8月29日
一、“精准扶贫”专项财政资金现状
从我国2016年发布《“十三五”规划纲要》到2018年政府工作报告明确提出脱贫攻坚,党的十九大报告也提出要打好精准扶贫的“攻坚战”,都体现了我们党和政府对扶贫工作的重视,高度关注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将其作为脱贫重点,结合扶贫资金的投入使用和绩效考核审计为全面贯彻实施“精准扶贫”提供保障,努力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虽然我国的扶贫工作已经取得很大成效,贫困人口从2012年的9,989万人减少到了2018年的1,660萬人,但是仍然存在很多问题。精准扶贫的资金来源主要是政府的拨款,从资金的分配到最终下发到各贫困户以及相关项目的建设等一系列环节中存在着许多风险,目前缺乏足够的监管机制以防范风险。因此,各级地方审计机关如何在现有体制之下,完善对专项扶贫资金的审计尤为重要。
对地方审计机关而言,审计体制障碍较大、人力成本有限、审计任务繁杂、缺乏先进技术以及相关人才等都成为进行审计工作的阻力。在现有条件之下如何创新审计方法以及相关机制,推动“精准扶贫”政策的进一步落实,也就成为了各级地方审计机关亟须解决的时代课题和任务。
从目前发布的审计报告的数量来看,各省市自治区已经意识到扶贫审计的重要性。现有的扶贫审计形式主要是政策和资金结合型、专项独立型(财政扶贫资金审计)、跟踪审计型(重大政策措施落实跟踪审计)以及其他型(扶贫协作及对口支援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绝大部分的省市自治区采用的扶贫审计形式都是政策和资金结合型,只有少部分东部沿海地区采用的是扶贫协作及对口支援相关政策措施落实情况审计。
但是,从目前发布的审计报告的质量上来看,各省市自治区的扶贫审计还是存在不少的问题。我们的审计干部并没有牢牢把握住“精准”二字。只有不到一半的省份关注了精准扶贫对象识别的精准性。不仅如此,笔者发现,由于缺乏事前审计、事中审计,扶贫项目的立项并没有得到及时的审计监管,一些重复的低效的扶贫项目浪费了有限的资源。
我国“精准扶贫”政策的实施由各级政府进行贯彻实施,财政扶贫的资金也主要来源于政府拨款。通过有关数据可以看出,我国财政扶贫资金数额每年呈上升趋势,每万元财政资金对应的减少的贫困人口也在呈上升趋势,资金使用效率正在逐步提高。现在我国进入脱贫攻坚期,更应加强对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的绩效审计,确保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蓝图。
通过实地调研访谈,笔者发现,当前扶贫资金审计存在以下缺陷:部分审计工作人员对政策理解不到位,有怠惰现象,专业素养亟须提高;基层对扶贫专项资金监管不到位,导致贫困对象以及标准划分没有得到真正贯彻落实;缺乏扶贫项目建设库,扶贫项目不能深入实施,资金使用出现浪费现象;农村政策宣传力度有待加强,基层群众对相关政策不够了解,扶贫资金难准确到位。这一系列问题反映出我国当前“精准扶贫”审计存在的不足,需要得到解决。
二、“精准扶贫”专项财政资金审计面临的问题
(一)审计机制的局限性。我国的审计模式是国家审计模式,各级审计机关在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领导的同时也受到本级地方政府的领导,而各级审计机关的人事任免权等各项权利均受到本级政府的干涉,审计的独立性在一定程度上难以得到保障。而独立性作为审计的核心与灵魂,若受到干涉,最后的审计效果难免会大打折扣。
同时,由于我国缺乏详细完备的相关法律法规,对财政资金的预算管理以及审计人员的具体职责等权限缺乏具体法律条文的解释规定,审计人员在进行资金专项审计时没有具体规范指引,自主操作空间较大,最后的审计效果也就缺乏公信力。
审计按照审计过程可分为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能够达到理想效果的应是全过程的跟踪审计,但付出的时间成本以及人力成本较大。而我国目前对财政扶贫专项资金的审计主要为事后审计,往往在问题已经发生时才发现,产生的损失已难以挽回,从而导致资金使用效率不高。因此,我国当前财政扶贫资金的审计机制亟须进行调整完善。
(二)审计人员自身队伍建设不足。由于“精准扶贫”政策覆盖面广,并更多地集中在偏远地区,而各个地市专业审计人员数量有限。在“全面审计”的背景之下,扶贫财政专项资金审计也就不仅仅只是对资金的管理进行审计,往往更多地需要审计人员深入贫困村,采用现场审计的方法与贫困对象进行访谈进行实地调研,调研“精准扶贫”政策实施的效果对专项资金的流向、使用等各个方面进行追踪审计。这也就使得审计周期变长、难度加大、对审计人员的专业素养要求提高,这直接与各级审计机关自身审计力量储备不足产生了矛盾。
此外,部分审计工作人员对国家相关政策缺乏足够了解,加上贫困地区交通不便,审计难度加大,他们更因此产生畏难情绪,出现消极怠工现象。
(三)先进审计技术运用困难。近年来,大数据、爬虫等网络信息技术的兴起,数据检索归类能力大幅提升,也提高了各类行政机构的办事效率,但具体到各个地方审计机关,由于前期资金投入较大,且缺乏精通审计与计算机的专业技术人才,培训成本较高,难以真正将相关技术运用到审计实务中。而大数据等相关新兴审计技术方法没有更新在审计法规和相关准则中,其运用的合规性也受到一定程度的质疑。先进技术真正运用到审计实务中遇到层层阻碍。 三、“精准扶贫”专项财政资金审计几点建议
(一)完善审计机制
1、完善相关法律法规及基本指引。首先,在严格贯彻执行《国家扶贫资金管理》相关要求的前提下,确保扶贫资金专项专用。其次,对于当前扶贫现状普遍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要及时更新审计法律法规体系,不断完善审计基本规范,做到“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最后也要鼓励社会慈善机构等公益组织参与精准扶贫当中,动员社会力量而不仅仅只是依靠权力。
2、创新审计机制及审计方法。当前,审计机关内部同级审计的现状使审计的独立性被大大削弱。可以采取异地交叉审计的方法,减少本级政府对审计人员工作的干扰。同时,也可以引入社会审计力量,聘请专业注册会计师团队对各类扶贫资金进行绩效考核审计,提高审计的专业性,保证审计的独立性。
3、加强扶贫资金审计监督及考核机制。在对扶贫资金进行管理审计的同时也要加强对审计工作人员的绩效考核审计,确保扶贫资金利用效率最大化。此外,加强事前审计,减少扶贫资金浪费,通过全程跟踪审计提高审计质量也是很重要的。对于不同贫困村不同扶贫对象需要建立具有针对性的扶贫评价体系,完善多层次多维度的审计考核机制。
(二)加强审计专业队伍建设。面对贫困人口分布多样化、扶贫资金规模扩大化、扶贫区域扩大化,当前审计形式日益复杂化的情形,审计人员的专业素养被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精准扶贫作为当前我国三大攻坚战之一,涉及的行政事业单位不应仅仅是审计机关,可以广泛拓宽审计人员队伍,抽调其他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参与实地审计调研,由审计机关进行统筹规划,负责对接沟通审计工作,从而促进审计工作顺利进行。
(三)利用大数据等技术完善审计方法。通过构建大数据平台信息化网络,全方位实时监控扶贫财政专项资金去向以及运用效率,大幅降低审计人力成本,统筹审计工作,以便审计人员更有针对性地开展审计工作。由于贫困地区基础设施尚未完善,大数据等技术引进应用难度较大,且缺乏相关专业人才,鉴于此,可以加大财政资金拨款力度,首先进行试点专项建设,取得一定成效后进行大范围推广建设,同时大力引进相关人才并对现有审级干部进行培训,以实施新型先进审计方法。
四、结论
本文从扶贫专项财政资金审计的体制、主体、方法等方面分析了当前我国“精准扶贫”财政专项资金审计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建议,得出了如下结论:我国“精准扶贫”财政专项资金相关审计法律法规体系有待完善,审计队伍的专业性有待加强,先进审计技术方法的引进有待加快,需要从这些方面加强建设,推动扶贫专项资金的有效使用,顺利助推脱贫攻坚,确保全面实现小康社会。
主要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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