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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利收益分配博弈关系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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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面对复杂且快速变化的市场环境,企业为激发创新能力,推动内部创业。母体企业和内创业团队均投入大量资源进行研发并转化为专利,形成产品并获得专利收益。在母体企业和内创业团队为使自身利益最大化的过程中,以知识价值为导向的专利收益分配是双方合作为促进组织发展的关键,也将影响内创业活动的推进。因此,文章以海尔为例,探究双方因专利收益分配而产生的博弈关系,分析其影响因素,为专利收益分配制度设计提供参考。
   关键词:内部创业;专利收益;收益分配
   一、引言
   在2017年7月的国务院常务会议中提及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深入发展。内创业正是现阶段国家双创形势下大力推行的形式之一。国内外一些大企业也在积极尝试内创业的相关政策。创业与知识产权紧密相连,知识产权在一定程度上决定着创业的成败,是影响创业的重要杠杆。知识产权的核心是创新,它不仅能促使企业保护创新、获取利益、赢得市场竞争的领先地位,也是企业价值重要组成部分,并逐渐超越有形资产且主导着企业的发展。Holgersson(2013)指出对高技术创业企业而言,知识产权的有效管理和运用却可以为企业创造新的竞争优势,促进企业的快速成长。梁翠和王智新(2017)认为知识产权保护能够促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跃程度,并存在最优值。之前已有大量的前期文献研究了知识产权和创新之间的关系,大多现有关于知识产权和创业关系的研究聚焦初创企业如何面对和应用知识产权法的现有制度安排,但是对于知识产权和创业之间的关系研究鲜有涉及。
   对于创业者而言,知识产权的价值并非体现在创业者拥有多少知识产权,而是体现在由于知识产权的实施为创业者所带来的商业价值上。当专利自身的知识价值转化到企业产品的价值中,将技术优势化为市场优势能获得产品的价值增值收益。通常,创业团队中的创业者都是理性个体,都有自己的利益目标。Kamm及Nurick(1993)甚至认为加入创业团队的诱因就存在拥有公司部分的所有权藉此风险公司的未来收益的因素,由此可以看出,创业团队的个体自从加入团队就有自己的利益目标。内创业与一般创业活动类似,只是创业活动受母体企业和市场外部环境的双重影响,但其为实现利益最大化的目标是一致的,同样存在内创业团队与母体企业之间的收益分配问题,而现有文献鲜少设计这方面的研究。
   企业与内创业团队之间由于在内创业活动中地位及自身动机的不同而有不同的利益诉求,从而产生利益冲突。专利收益分配问题是双方合作为促进组织发展的关键,也将影响内创业活动的推进。因此本文分析在内创业过程中的专利收益分配问题,拟通过案例探索性分析,阐述母体企业与内创业团队之间针对专利收益分配而产生的博弈关系,明确相关影响因素。
   二、案例分析
   (一)案例选择和数据收集
   本文选择了海尔作为案例研究对象。海尔于2012年进入网络化战略阶段,全面打造无边界、网络化组织;2013年创客运动展开,鼓励员工利用企业资源平台在海尔内部创建小微企业;2014年开启了用户个性化、员工创客化、企业平台化的“三化改革”。截至2016年年底,海尔创客平台上有200多个小微,超过100个小微年营收过亿元。海尔实施内创业背景下,雷神经过两年多的内部孵化,已成为国内游戏笔记本行业的领导品牌,是海尔最成功的内创业样板。雷神主要从事游戏笔记本的研发销售,用最快的速度将用户诉求转化为产品体现,通过不断技术创新实现内创业的成功。因此本文选择海尔雷神内部创业成功案例作为研究对象。本研究从档案记录、企业文件、管理层访谈等采集海尔内部创业的相关信息资料。在选取访谈对象时,主要选择企业内核心管理人员,同时保持客观、非评价性的访談状态,提高案例信息的可靠性。
   (二)专利收益及其分配形成过程
   1. 创新资源投入
   海尔搭建了支持创新创业的优势平台,全面性的提供有形及无形资源,降低创业风险。海尔的资源投入包括:(1)内部协调。成立独立的内创业领导机构或平台,即海尔内部专门成立的海创汇平台,由该机构代表海尔协调内部各部门资源和关系。(2)品牌背书。海尔转让部分知名商标于雷神及其子公司,雷神则借助海尔强大的品牌力量开拓市场。雷神及其子公司雷霆世纪分别于2014年11月、2015年8月以及2017年2月与深圳海尔以及苏州海尔就32项已核准注册的商标双方约定,在办理完成国家商标局转让变更登记前,许可其无偿使用。(3)其他资源。雷神就供应链服务、质量服务、新模式渠道服务、售后服务等与控股股东苏州海尔签订了《管理服务合同》,享受相应外包服务。并且雷神及其控股子公司雷霆世纪目前使用的主要经营场所系向实际控制人控制的青岛海尔海创汇信息科技服务有限公司租赁无偿取得。在材料等供应支持方面,雷神2015年、2016年度主要供应商为控股股东苏州海尔,采购比例分别100%和88.76%,并按照采购价平价销售给公司。2016年开始海尔国际开始为雷神提供计算机核心原材料。虽采购占比并不多,但能够充分反映海尔对于雷神创业发展的资源支持。
   雷神响应海尔内创业政策,主动寻求市场突破,组建经验丰富、职能互补的研发团队,积极研发并将技术转化专利,推动专利形成产品,使其获得增值收益。雷神的资源投入包括:(1)研发人员投入。在人员组成方面,雷神及子公司在册员工合计79名,研发人员人数达到43名,雷神对于研发人员的投入相当之多,占公司总人数的54.43%,也就是说雷神在开展内创业过程中,对创新研发投入极多。(2)研发费用。雷神2015年的研发支出为2457573.71元,2016年为6422012.55元,增长率为161.32%。同时在2015~2016年度内,雷神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也从0.47%上升至0.61%。这一系列情况均说明雷神在创新成本方面的支出较大,十分重视产品研发。(3)产品推广的相关费用。公司近几年不断加大品牌宣传力度,通过线上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品牌推广。    2. 专利收益
   雷神不断积累核心技术,使其转化为专利,为产品生产以及销售获利奠定基础。在这些技术成果没有向其它组织转让时,就按企业的无形资产计算,因而技术成果也是内创业专利利益的一部分。表1则为雷神截至2016年年末的产品使用的主要技术。
   在雷神的内创业活动中,雷神研发取得的技术正在进行专利权申请,其中 8 项,已获得授权,具体情况如表2所示。
   雷神的相关专利均在2016年度及以后才授权或开始申请,与此同时,2016年营业收入较2015年522917430.92元,增长99.92%,同时2017年第一季度的销售额已达2016年全年销售额的28.54%。公司营业收入总体呈现逐年上升趋势。雷神所说的主营业务收入为游戏笔记本、游戏台式机和游戏外部设备等产品的销售收入,且占营业收益的绝大部分。也就是说在专利数量提高后,雷神的产品销售额提高,在一定程度上来说,反映内创业团队可获得的专利收益相关可观,且占很大比重。
   (3)专利收益分配
   在海尔内创业的整个过程中,其薪酬会经历四个阶段的变化:第一阶段,内创业团队仅有基本薪酬;第二阶段,当收益达到最初签约的拐点目标和额度时,会有超过既定目标部分的利润分享;第三阶段,公司有一定市场份额后,内创业团队出资跟投,享受投资分红;第四阶段,内创业团队商业模式相对成熟,可引入外部投资人。而专利权属将根据双方股份投入比例分配,也就是说专利收益会随着四阶段的薪酬分配同步产生变化,即在一定程度上海尔和雷神所获得的专利收益将受双方的资源投入程度直接影响。
   (三)专利收益分配博弈关系分析
   1. 创新投入与专利收益分配比例
   在海尔内部,雷神容易得到资金和技术的支持,因此提高了创业成功的概率,获得专利收益。但若雷神的创业行为被海尔搁置,得不到足够创新投入的支持开展创业活动时,可能会决定承担创业失败的高风险而离开所在海尔进行自行创业。雷神的外部创业行为有可能会加剧竞争,甚至可能威胁所在海尔的市场地位。因此海尔会选择进行创新投入帮助其进行内创业,但过多的创新投入又会增加海尔的成本,使内创业成功后所获得的专利收益无法达到最大化。因此合理的创新投入度将直接影响海尔的专利收益分配。雷神的资源投入是在海尔对其创业投入的观察后进行的。在创业行为不受重视,海尔创新投入不够的情况下,雷神会因此减少自身创新投入。创新投入的减少也会影响自身技术创新成功的可能性以及创新成果的质量,影响内创业成功,使其无法实现专利收益最大化。因此雷神的创新投入程度也将影响专利收益分配。因此为使利益最大化,母体企业和内创业团队会如何平衡创新投入和收益分配比例?
   2. 创新投入与专利收益
   企业的创新投入在技术创新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且关键的作用,能够促进无形资产形成,为企业带来超额收益。海尔与雷神为通过技术创新、实现内创业而积极投入资源,在相关技术和专利研发成功并生产相关游戏笔记本产品,推广销售,使双方获得专利增值收益的过程中,创新投入的程度将对专利的贡献程度有着关键性的影响。在海尔雷神内创业成功的案例中,雷神所研发的技术及其转化而成的专利支撑了雷神游戏笔记本的生产与销售,所产生的产品销售收益几乎都因专利生产产品所获得的销售收入,因此為雷神开拓市场,占据市场份额奠定基础,也在用户群体中起到良好的口碑效应。可见专利在雷神实现内创业活动中所发挥的关键性作用。专利的关键性作用将影响海尔和雷神在创业中所获得的收益,即双方的专利收益会因专利发挥的作用变动而增加或减少。
   3. 专利收益与专利收益分配比例
   海尔和雷神都为内创业的成功投入大量资源进行研发并将其转化为专利,形成产品。当专利自身的知识价值转化到产品的价值中,将技术优势化为市场优势,获得游戏笔记本这一产品的价值增值收益。但海尔和雷神是相对独立的主体,双方为使自身利益最大化而产生利益冲突。因此专利在内创业中起到怎么样的作用以及如何在收益中体现将直接影响到双方的分配比例。
   4. 对赌协议、内创业与专利收益分配比例
   现阶段海尔的“三环四阶”对赌激励机制也是其内创业中的重要内容和环节之一。在内创业过程中,海尔通过出资持股、期权、跟投等股权激励机制,薪酬的高低与个人承诺的单及个人创造的价值挂钩,驱动与雷神从“打工”转变为小微的“主人”。海尔“三环四阶”对赌协议激励雷神不断寻找迭代路径,主要产品的技术性相对高的雷神科技,开始不断寻求市场痛点。通过产品交互,发现市场机会,通过专利技术形成市场竞争优势,以此实现快速迭代,达到对赌目标,获得专利收益的高比例分配。
   三、结论与建议
   通过上文分析发现对内创业而言,专利是其竞争的核心资源,也是为其带来收益的主要来源。因此专利收益对于合作双方极为关键。母体企业和内创业团队的创新投入、专利技术所带来的产品增值收益、分配比例、对赌协议等因素对母体企业和内创业团队如何进行专利收益分配问题存在影响。由此提出相关相关的对策建议,以期为企业内创业提供参考。首先从母体企业角度来说,第一、在综合考虑相关影响因素后,构建合理的专利收益分配体系。第二、实施对赌协议激励措施,完善内部创业专利收益分配激励机制。第三、建立专利贡献度评价规则,量化专利收益,明确专利收益分配客体。第四、加强专利收益分配管理制度建设,防止败德行为的发生。再者从内创业团队角度来说,第一、提高专利对创新创业的贡献度,提升自身在专利收益分配中地位。第二、提升内创业团队合作能力、管理能力等,提高创新效率,增加专利收益分配基数。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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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单位:江苏大学管理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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