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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绸之路经济带背景下青海节点城镇协调发展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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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青海丝绸之路经济带节点城镇空间布局呈现一条东北-西南的线条,三个节点城镇在功能上也充分考虑了各自的比较优势,但只有三个节点城镇明显不足以支撑丝绸之路经济带发展的需要。所以要通过引导大中小节点城镇协调发展、扩大节点城镇的范围和打造各具特色的节点城镇产业竞争力来促进节点城镇的协调发展。
  【关键词】丝绸之路经济带  节点城镇  协调发展
  一、丝绸之路经济带背景下青海节点城镇的空间布局
  (一)城镇空间布局
  城镇体系的空间布局是对区域城镇空间网络组织的规划研究把不同职能和不同规模的城镇落实到空间,综合审度城镇与城镇之间、城镇与交通网络之间、城镇与区域之间的合理结合。青海作为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重要战略通道,承担着连接长江经济带、成渝经济圈、河西走廊和中巴经济走廊的重要作用,为此青海省在2017年制定的《青海省参与建设丝绸之路经济带和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实施方案》明确指出要重点打造西宁、海东和格尔木三个对外贸易节点城镇。从地图上看,青海丝绸之路经济带节点城镇呈现为一条东北-西南的线条。
  (二)特点
  (1)充分考虑了城镇比较优势。西北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金田林在《城市布局与区域协调发展》一文中认为区域空间功能分工是不同城市按照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形成的城市空间分工格局,是不同产业和要素基于边际成本与收益法则进行的空间再集聚过程。实际上,青海省对本省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节点城镇功能定位是比较科学的,它充分考虑了节点城镇人口、产业、生态和交通等客观条件。比如,从人口规模看,2018年青海省统计局发布的城镇人口数据显示,城镇人口超过30万的地州只有西宁、海东和海西,其它四地州城镇人口(海南州、玉树州、海北州和黄南州)城镇人口在10-20万之间,果洛州城镇人口仅5.81万。西宁、海东和海西人口超过30万,从而更具备成为节点城镇的条件。
   (2)缺乏网络式的节点城镇布局。上面讲到青海丝绸之路经济带节点城镇呈现为一条东北-西南的线条;和青海72万平方公里土地相比,一条节点城镇线条明显不足以支撑青海充分融入丝绸之路经济带。客观上,5个地州没有节点城镇规划。
  二、丝绸之路经济带背景下青海节点城镇协调发展的动力及障碍
  (一)丝绸之路经济带背景下青海节点城镇协调发展的动力
  (1)国家政策支持。自2013年丝绸之路经济带的概念被提出来,国家相关部门就已经制定了道路、金融等一系列配合政策。比如,为了促进新丝绸之路经济带西南四省和西北五省道路联通,国家先后规划了格库铁路、格敦铁路、成格铁路等5条铁路及其它基础设施。随着陕西-四川、甘肃-四川道路建设的基本完成,青海-四川的道路成为日后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南道建设的重点。铁路规划专家,原国家发改委综合运输研究所研究员张江宇指出成都到库尔勒再往西到吐尔尕特(红旗拉普)的铁路可能比陇海线更快。
  (2)地方利益。随着我国人均GDP的增长,旅游成为人们的时尚;据央广网显示:2018年青海再度成为全国重要旅游目的地;所以,青海附着在丝绸之路经济带上的旅游经济利益很大,鉴于此2018年青海省专门出台了《丝绸之路文化产业带发展规划及行动计划》。而促进丝绸之路经济带背景下青海节点城镇协调发展,为游客提供更好的服务并收获更多利益也自然成为地方利益所在。
  (二)丝绸之路经济带背景下青海节点城镇协调发展的障碍
  青海省社科院孙发平认为青海在丝绸之路经济带具备资源优势、通道优势、生态优势和人文优势等六大优势,并认为青海在丝绸之路经济带中应该定位为“战略通道”;而王兰英等学者基本也赞同这种观点。同时,青海只制定了文化旅游行业的丝绸之路经济带应对之策;由此可见,青海在丝绸之路经济带中最大的利益只在于“战略通道”带来的旅游利益,其它产业利益、生态利益和安全利益相比其它省份并不是很大。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是城镇化发展的动力(徐华伟,2014)。从世界500强企业和全国500强企业看,青海工业和农业发展相对滞后,这就影响青海城镇化的动力,自然影响丝绸之路经济带背景下青海节点城镇协调发展。
  三、丝绸之路经济带背景下青海节点城镇协调发展的路径
  丝绸之路经济带背景下青海节点城镇协调发展面临着发展不平衡、对象范围小和产业基础薄弱等一系列问题,必须通过以下办法解决。
  (一)引导大中小节点城镇协调发展
  金田林认为中西部地区城镇化发展失衡的关键在于,城市规模分布两极分化严重,首位城市规模快速扩张和中小城市相对萎缩,首位城市的快速发展并没有引致经济增长极的涓滴效应,导致区域经济增长的回流机制缺失。据第一财经发布的2018年城市首位度显示:西宁人口首位度全国第一(39.31%),经济首位度第三(44.90%)。由此可见,青海丝绸之路经济带城镇存在发展不协调、不均衡的问题,所以要通过借助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战略的良好机遇,采取适度倾斜的金融、财政、土地和税收等政策促进节点城镇大中小节点城镇协调发展。
  (二)扩大节点城镇的范围
  兰州大学郭爱君(2015)比较系统的研究了节点城镇的级别,她把节点城镇划分为一、二、三、四级节点城镇;结合她的观点及青海省的实际情况,我们可以把青海节点城镇的范围扩大。其中西宁和格尔木为一级节点城镇,因为他们都是全国性交通枢纽;海东为二级节点城镇;黄南州、果洛州、玉树州等五地州州府所在地为三级节点城镇。其它重要交通枢纽城镇为四级节点城镇。为什么要这样划分?从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定义可以看出,丝绸之路经济带主要包括西南四省和西北五省,如果我们只把西宁、海东和格尔木划入节点城镇;那么,它们三个只是一条连接西藏的重要干线而已,不符合丝绸之路经济带的定义要求。虽然青南四地州城镇规模小,但它们是国家丝绸之路经济带通道规划上的重要城镇,应该划入节点城镇的范畴。只有适当扩大节点城镇的范畴,才能使丝绸之路经济带城镇协调发展的主体和对象更加完善。
  (三)打造各具特色的节点城镇产业竞争力
  区域空间功能分工是不同城市按照资源禀赋和比较优势形成的城市空间分工格局,是不同產业和要素基于边际成本与收益法则进行的空间再集聚过程(金田林,2017)。节点城镇协调发展一方面要做大节点城镇群,另一方面也要发挥各城镇的比较优势,以实现异质化竞争。可以把西宁打造为藏毯之都、中国(西宁)国际绿色产业园、国际光伏产业出口基地、国际地毯销售保税基地、北川工业园高新技术产品出口基地。
  基金项目:2019-2020年度校院级科研课题阶段性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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