床上用品中小企业产品质量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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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本刊编辑部
床上用品生产企业良莠不齐,为维护消费者权益,近期,国家质检总局对床上用品产品质量进行了国家监督抽查,重点抽查了中小型企业的产品。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山西、辽宁、上海、江苏、浙江、安徽、广东、山东、湖北、湖南、四川、江西、陕西、重庆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36家企业的149种产品,合格68种,产品抽样合格率为45.6%,表明我国中小型企业床上用品产品质量水平较差。
抽查结果表明,产品主要存在以下质量问题:
一是成分含量名实不符或不标含量。成分含量是产品属性的真实性标志,也是消费者选购商品主要选择内容,强制性国家标准明确规定产品的成分含量是必须标注的内容,而且实际成分与标注成分必须相符。但本次抽查发现有12种产品没有标注成分,有的只标注纤维类别但没有注明具体含量,还有的纤维类别乱起名,诸如透气纤维、抗菌棉、软绵等。本次抽查的149种产品中实际成分含量与标识不符的有37种,不合格率24.8%,是出现问题比较严重的一个项目。这些问题在毛巾被和被子中比较严重,尤其是不少被子宣称采用四孔、七孔、九孔纤维为填充料,实际使用的绝大部分是单孔和普通纤维,甚至有的使用的只有单孔甚至普通纤维。
二是甲醛含量超标。强制性国家标准对不同用途的纺织产品分别规定了甲醛含量限量指标要求。本次抽查的床上用品按该标准规定甲醛含量应不超过75mg/kg。本次抽查的149种产品中,甲醛超标的有6种,不合格率4.0%。在6种超标的产品中,实测甲醛含量有4种在100 mg/kg以上,最高竟达到3500 mg/kg以上,是标准限量的近50倍。
三是部分产品水洗率和染色牢度不合格。本次抽查结果表明,有38种产品水洗尺寸变化率不合格,是导致抽查产品不合格的主要原因之一,其造成的产品不合格率达25.5%。此外,这次抽查中染色牢度造成的不合格虽然不高,但按推荐性标准检测时水洗尺寸变化率和染色牢度均接近标准规定限值,显示床上用品的水洗尺寸变化和染色牢度仍不能让人们放心。
本次抽查主要不合格项甲醛含量、水洗尺寸变化率、成分含量都是原料自身性能的体现。目前床上用品生产企业大多数是从缝纫加工开始的,其所使用布料是从印染厂或贸易市场购进的。这就要求床上用品生产企业必须加强质量管理,严把进货质量关和出厂检验关,但实际上中小企业对原材料进货一般没有检验把关措施。
床上用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部分质量较好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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床上用品产品质量国家监督抽查结果部分质量较差产品及其企业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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