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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挥资本市场在推动我国低碳经济中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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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摘要】低碳产业低碳产业正在日渐形成,在2008年金融危机过后,各国都把目光投向低碳产业,希望低碳产业能够帮助各国走出危机。然而无论是国际还是国内,低碳经济都是新兴经济模式。资本市场作为金融市场中企业融资的重要部分,它在低碳经济发展过程中应起到重要作用。
  【关键词】低碳经济;资本市场;碳交易
  
  低碳经济是指在可持续发展理念指导下,通过技术创新、制度创新、产业转型、新能源开发等多种手段,减少温室气体排放,达到经济社会发展与生态环境保护双赢的一种经济发展形态。
  1997年出台的《京都议定书》对发达国家温室气体排放进行强制限定,它倡导的国际排放交易制度使碳排放权被标注价格后变成一种可以获利的商品,由此催生出全球区域性碳排放权交易市场。尤其在2005年《京都议定书》生效之后,全球碳排放权交易额呈爆炸式增长势头:据统计,2007年的交易额比2006年上升了81.8%,达630亿美元;尽管因金融危机的影响在2008年下半年放缓,全年市场规模仍扩大了一倍多,交易额高达近1300亿美元。专家预测,2012年全球碳交易市场容量可达1500亿美元,将超过石油市场成为世界第一大商品市场;从中期来看,该市场规模在2020年有望达到3.5万亿美元。①
  《京都议定书》为发达国家分别规定了量化减排指标,并确立了全球碳减排的三个交易机制――国际排放交易机制、联合履约机制和清洁发展机制。以上述三个交易机制为原则基础,目前全球碳交易市场的性质分为两类,一类是配额和项目交易市场;另一类是自愿交易市场。配额市场的基础是国际排放交易机制,即采用区域性的“总量控制与排放交易”,允许企业把分配来的减排配额的完成余额在市场中交易;项目市场的基础是联合履约机制和清洁发展机制,即项目合作产生的核证减排量可以冲抵企业的减排额度并进入市场交易。进入自愿减排交易市场的企业和机构一般是为了履行社会责任或出于品牌建设和未来发展的目的,这些企业和机构大多来自没有签署《京都议定书》的发达国家。
  在全球碳交易市场,供给方主要是减排成本较低的企业实体、项目开发商、国际金融组织、碳基金机构、各大银行和咨询中介机构等;需求方的履约买家是减排成本较高的企业实体,自愿买家大多是企业、政府机构、非政府组织和个人等。现在,全球大型碳排放权交易平台均为发达国家所主导,区域性是其重要的特点,已经形成了以欧洲和北美两个市场为核心的区域性交易体系,它们每年的交易量占据全球市场3/4的比例。
  一、国际低碳市场的发展
  碳交易的交易对象――温室气体排放权本质上是一种金融产品亦即大宗产品期货,因而碳交易市场实际类似石油期货市场亦即是金融市场的一个组成部分。国际上已逐步完善了碳交易且相关金融市场交易活跃。国际上各国已经陆续推出了与欧盟排碳配额挂钩的期权、期货交易,使二氧化碳排放权如同石油、大豆等商品一样可以进行自由流通。此外,在交易市场上与核证减排量相挂钩的期货与期权产品也已经相继面市,形成了与碳交易市场挂钩的相关金融市场。[1]
  国际上如花旗银行、汇丰银行等一些著名的商业银行基于“赤道原则”向客户提供碳金融服务。目前国际上可以提供的碳金融服务包括:为项目开发企业提供必要的咨询服务,起到融资中介的作用;向低碳项目开发企业提供贷款,并帮助相关企业在产生排放权指标后,在国际市场上进行交易,甚至可以将碳排放权作为还款来源之一;为产生原始碳排放权的项目开发企业提供担保;在二级市场上充当做市商,为碳交易提供必要的流动性;研发各种创新金融产品,为碳排放权的最终使用者提供风险管理工具,或为投资者提供新的金融投资工具等。[2]
  二、我国低碳市场的发展现状
  我国的低碳经济起步较晚。2002年我国政府才批准通过《京都议定书》。2008年我国相继建立了北京环境交易所、上海环境交易所和天津环境交易所。2009年8月5日天平汽车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购买8026吨减碳指标,用于抵消该公司从2004年至2008年年底在公司运营过程中产生的碳排放,成为我国首位自愿购买碳排放指标的企业。2010年8月,国家发改委在北京正式启动国家低碳省区和低碳城市试点工作,第一批确立了13个省市作为试点省和试点市,意图在试点省市找出可行的低碳经济发展途径以便推广。截至2010年9月底,中国政府共批准2685个清洁发展机制项目,预计年减排量近5亿吨二氧化碳当量;其中有953个项目在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成功注册,预计年减排温室气体约2.3亿吨二氧化碳当量,项目数量和年减排量均居世界第一。
  2011年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宣布,其累计实现的项目挂牌金额已突破了百亿元。上海已形成了国内规模最大的环境能源权益交易市场。上海环境所已累计实现项目挂牌金额100.62亿元人民币,交易品种包括节能减排和环保技术资产项目、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清洁发展机制(CDM)项目和自愿碳减排(VER)项目。
  中国是全球最大的碳卖家之一。而令人尴尬的是,由于缺乏碳交易市场及体系,主要国际买家不得不到欧洲BlueNext市场及美国证券交易所上交易,使得中国对碳交易的价格完全没有话语权。而没有话语权的结果,也一再地延误着国内碳交易市场的出现。芝加哥气候交易所副总裁黄杰夫表示,现在中国碳市场是零,都没有形成流动的二级市场碳价格信号。
  目前中国也有很多节能减排项目,但业主缺乏碳交易意识和认识,尚未发现碳及其衍生产品的价值。实际上,我国可以借鉴国际上的碳交易机制,探索发展排放配额制和排放配额交易市场。发达国家通过CDM购买温室气体排放额度的需求为每年2亿―4亿吨,每吨的价格在15―20欧元,最高时甚至达25欧元。在占据全球碳交易85%以上的欧盟碳交易市场,2008年的新一轮价格达曾到23欧元/吨。[3]
  三、建议和意见
  对于低碳产业来说,资本市场是重要的投融资市场。它能帮助企业获得生产、发展和扩大所需要的资金,同时在通过在资本市场上的资本运作,企业也能进行风险规避、转移和转嫁,降低企业风险。因此,低碳经济的发展要求资本市场发挥积极的作用。
  1.充分发挥碳市场的自主性
  碳交易是基于市场的交易形式,如果完全借助国际组织、各国政府的力量构建必然会背离市场自主性的原意,导致垄断势力在市场的蔓延。因此,要在建立全球协议的框架下发挥各个国家、区域遏制气候变化的特色,激发各个部门应对气候变化的积极性。发挥企业部门、金融机构和非政府组织的在碳市场的作用。
  2.加大低碳经济企业在证券市场的融资比例
  证券监管机构应制定相应的股票发行政策鼓励低碳经济企业上市融资,特别是加大创业板市场低碳经济企业融资比例,方便已上市的低碳经济企业再融资。对已上市企业向低碳转型的资产重组、收购兼并予以支持,同时鼓励低碳经济企业通过发行企业债券融资。在完善债券担保和信用评级制度条件下,甚至可以发行将低碳项目的CDM收入与债券利率水平挂钩的碳债券。
  3.组建全国统一的碳金融交易所
  建立一个类似于我国证券交易所和期货交易所的全国统一的碳金融交易所,统一的碳交易所不仅有利于减少买卖双方的交易成本,还能极大地增强中国在国际碳交易定价方面的话语权。碳金融交易所交易的产品既包括碳排放在内的现货交易,也包括碳衍生品交易,即基于各类碳排放指标与环境变化指标(比如天气等)的金融衍生商品,如期货、期权及互换合约。[4]
  
  注释:
  ①来自内蒙古党校网,《赵晓红:从空气中淘金》
  
  参考文献
  [1]沈琳,叶敏.从低碳金融谈我国商业银行的发展[J].金融论坛征文增刊,2010:58-64.
  [2]刘茂平.国际低碳金融的发展现状及我国的选择[J].海南金融,2010(11):18-21.
  [3]任卫峰.低碳经济与环境金融创新[J].上海经济研究,2008(3):38-42.
  [4]方晓雄.当前我国金融业在发展低碳经济中的角色研究[J].巢湖学院学报,2010(4):
  4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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