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统计人员垂直管理的可行性探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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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统计局局长马建堂曾对全国统计系统提出提高统计能力、提高数据质量、提高统计公信力的“三提高”要求。其中,提高统计能力是对全国统计系统从业人员提出的基本要求。然而,目前双重管理体制下的基层统计系统存在诸多问题,影响着基层统计系统统计能力的提高,进而影响基层统计数据质量和统计公信力。因此,要实现“三提高”要求,必须从乡镇这一最基层层面进行改革,从最基层的统计队伍开始打造,从最基层的统计管理体制改革入手。
一、目前乡镇统计人员管理模式的弊端
乡镇统计人员实行双重管理体制,行政上隶属乡镇领导和管理,业务上接受县级统计部门的指导。这种模式在计划经济时代,对充分运用乡镇政府的行政手段,保证基层统计调查对象配合支持统计工作,全面完成统计数据的搜集、整理等工作任务起到了不可磨灭的作用。但在市场经济时代,随着乡镇政府职能的不断转变,社会利益格局的不断变化,统计调查业务的不断改革,统计工作职能的不断增强,这种管理模式逐渐显现出以下问题:
(一)统计人员稳定性差
由于乡镇统计人员在行政上隶属乡镇领导,其编制、工资、职务晋升、工作安排等均由乡镇政府领导决定。部分乡镇领导对统计工作流程不懂,对统计工作的重视程度不够,一方面频繁调换统计人员工作岗位,造成统计人员流动性大;另一方面,给统计人员安排太多统计以外的工作,导致统计人员把统计工作当作“副业”,没有时间深入细致开展统计工作。
(二)统计队伍整体素质不高
第一,统计人员进入统计系统时专业不对口。目前乡镇统计人员,绝大多数是“半路出家”,几乎没有统计专业毕业生从事统计工作。以璧山县为例:2010年全县街镇有67名专兼职统计人员,9人是会计及相关专业毕业,19人是经济管理专业毕业,39人是其他非经济类专业毕业。第二,乡镇统计队伍偏于老化。以璧山县为例:2010年在职专兼职人员平均年龄34.8岁,其中40岁以上的16人,约占四分之一,年龄最大的达58岁。这部分统计人员对新的统计知识接受能力较弱,对计算机操作不熟练,对统计分析几乎一无所知,统计工作开展起来比较吃力。第三,统计培训力度不够。统计系统培训途径主要有三种:从业资格考前培训、统计继续教育、“以会代训”的业务培训,前两种培训方式理论知识太多,不注重实际操作;“以会代训”时间不长,不能深入讲解,统计人员理解吃力,在实际操作过程中经常出现因理解不到位而产生误差。
以上原因造成乡镇统计人员业务素质整体较差,不适应当代经济社会发展对统计力量的需求。
(三)统计人员责任心不强
部分乡镇统计人员责任心不强,仅只是为完成任务而完成任务,对统计报表数据只是简单相加,对源头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认真核实,对报表内的逻辑关系不审查;几乎没有统计人员对本地汇总数据进行评估论证,更没有统计人员积极主动地开展调研和统计分析。
(四)统计数据抗干扰能力弱
在现有的考核体系影响下,乡镇领导越来越“关心”统计结果,不关心统计工作过程,更不清楚统计数据如何取得。部分乡镇领导一旦感觉上报数据不符合自己的预计或考核文件的要求,就要求统计人员弄虚作假,有的甚至直接篡改统计资料。由于乡镇统计人员人事关系、职务晋升都由乡镇领导拍板,不敢得罪乡镇领导,只有遵照领导要求篡改或伪造统计数据。
二、乡镇统计人员垂直管理的必要性
(一)乡镇统计人员实行垂直管理是统计改革发展的必然趋势
随着经济社会的不断发展,统计工作任务的不断增加,统计服务职能的不断增强,社会公众对统计数据关注程度的不断提高,现有的“条块结合”的管理模式已经严重制约了统计事业的健康发展。统计系统实行垂直管理,已经成为统计管理的一种必然趋势。
(二)乡镇统计人员实行垂直管理有利于保持统计队伍的稳定性
实行垂直管理,把乡镇统计人员的编制收归县级统计机构,统计人员的工资、职务晋升等均由县级统计机构负责管理。乡镇政府对统计人员的控制力度减弱,不能随意变换统计人员的工作岗位,有利于保持统计人员的相对稳定。
(三)乡镇统计人员实行垂直管理有利于提高统计队伍的整体素质
实行垂直管理后,县级统计机构可通过开展不同形式的业务培训,提高统计人员的业务素质;通过政治学习、经验交流、岗位轮换等方式,提高统计人员的政治素质。只有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同时兼备,统计人员的综合素质才能得到整体提高。
(四)乡镇统计人员实行垂直管理有利于提高统计队伍的积极性
现行的财政体制是各级政府分级负责、分灶吃饭,乡镇政府之间财力参差不齐。就璧山县而言,少数街镇由于历史原因和地理位置等优势,财力相对雄厚,职工的待遇较好;但部分乡镇财力薄弱,职工的福利待遇较差。实行垂直管理,统计人员工资、福利统一在一个水平上,还可根据条件逐步提高统计人员的福利待遇,有效提高统计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五)乡镇统计人员实行垂直管理有利于保证基层统计数据的真实可信
乡镇统计人员实行垂直管理后,统计人员的编制、工资待遇、工作安排、职务晋升等都脱离乡镇领导的控制,在从事统计工作的时候,也没有必要再看乡镇领导的脸色,能够独立行使统计调查、统计报告和统计监督的权利,严格依照国家统计制度的规定,如实收集整理源头统计数据,提高基层统计数据的质量。
三、乡镇统计人员垂直管理的可行性
(一)国家统计局调查队系统的建立为乡镇统计人员垂直管理提供了可供参考的模式
近几年,作为全国统计改革的一项重大措施,国家统计局在全国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均成立了调查总队,部分区县也成立了国家调查队。所有调查队直接隶属于调查总队管理、所有调查总队直接隶属于国家统计局管理。从这几年的运行来看,这种模式对于稳定队伍、减少政府干预、提高人员素质等方面都起到了较好的作用,国家统计调查队的建立也为乡镇统计人员实行垂直管理提供了参考模式。
(二)现行财政管理体制为乡镇统计人员垂直管理提供了条件
现行财政体制是“分级负责、分灶吃饭”的模式。乡镇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等由各级政府分级负责。乡镇统计人员实行垂直管理后,统计人员的各种经费由县级财政统一负担。统计人员在乡镇从事统计工作,实际上是免费帮助乡镇干活,减轻了乡镇政府的负担。
(三)现行人事管理体制为乡镇统计人员垂直管理提供了保障
现行的人事管理体制是人员编制在哪里,就归哪里管理。乡镇统计人员实行垂直管理后,人员编制收归县级统计机构,统计人员即便是派驻到乡镇工作,乡镇领导也不可能随意变换其工作岗位、也不可能随意安排统计人员大量从事统计以外的工作。公安派出所、工商所、司法所、税务所、国土所等实行垂直管理的单位就是明证。
四、乡镇统计人员垂直管理应选择的模式
(一)不剥夺乡镇政府的统计职能
新修订的《统计法》第二十七条第三款规定:“乡、镇人民政府设置统计工作岗位,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统计人员,依法管理、开展统计工作,实施统计调查。”由此可见,统计职能是统计法赋予乡镇政府的法定职能。从实践来看,乡镇政府也需要统计资料、统计数据为当地领导决策提供参考;大型普查也需要乡镇组织和动用大量基层人员。因此,实行乡镇统计人员垂直管理,只是将人员实行垂直管理,而不能剥夺乡镇政府的统计职能。
(二)不增加乡镇政府的财政负担
统计人员垂直管理后,人员的工资、津补贴、福利待遇、办公经费等均应由县级统计机构负责协调解决。乡镇政府只负责统计业务经费,如统计工作会议、普查经费等乡镇政府统计职能所必须支出的经费。
(三)设立单独的统计机构,实行统计人员派驻制度
乡镇统计人员实现垂直管理后,应设立单独的统计办事机构,如统计办公室、统计所等。根据各乡镇工作量的大小,对统计人员需求的多少派驻统计人员。派驻人员只从事统计及相关工作,各乡镇政府不能安排统计人员从事统计以外的其他工作。
五、乡镇统计人员垂直管理应注意的问题
(一)要处理好派驻人员同当地政府领导、同事及其他部门的关系
统计人员派驻到乡镇后,要处理好三方面的关系。一是要处理好和当地党政领导的关系。要经常向当地党政领导汇报工作,争取领导对统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要充分利用统计资料和统计数据,为当地领导决策提供服务,当好当地领导的决策参谋;二是要处理好和乡镇其他人员的关系。凡事应多与乡镇其他人员进行沟通,相互理解、相互协助、相互配合;三是要处理好和其他部门之间的关系。不论是上级领导部门还是乡镇的内设机构,派驻人员都要主动衔接,大力宣传统计工作的重要作用,争取他们的配合与支持。
(二)要处理好县级统计机构和乡镇政府之间的关系
乡镇统计人员实行垂直管理后,县级统计机构应该尊重乡镇的统计职能,千万不能“越俎代庖”,不能大包大揽。该由乡镇领导决定的事项,县级统计机构不能插手;该由乡镇承担的义务和责任,县级统计机构也不能横加干涉。而乡镇政府也不能因为统计人员垂直管理了,统计工作就不关乡镇政府的事了,应该更加注重对统计工作的重视和支持,更加关心统计工作人员。
(三)要建立正常的人员流动机制
“流水不腐、户枢不蠹”、“树挪死、人挪活”,乡镇统计人员实行垂直管理,不是“一定终生”,也不是要将统计人员固定在某一个岗位上一辈子不动,要建立正常的人员流动机制。一方面,县级统计机构应该大力支持统计人员正常的职务晋升和工作调动,主动为统计人员争取“高升”机会;另一方面,派驻人员应在一定时间内进行交流和轮换,一般在5年左右应该有一次大范围的轮岗、在期间还可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一些小范围的调整。只有这样,派驻人员相互间才能不断取长补短、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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