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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于信用经济时代物流业信用机制的分析与思考

来源:用户上传      作者: 周 健

  摘要:在信用经济时代,信用机制是物流业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保障。而我国物流业目前的信用状况并不是十分乐观,本文在分析我国物流业信用机制缺失原因的基础上,对加强物流企业建立信用机制提出了若干富有建设性的意见。
  关键词:信用经济 物流 信用机制 对策
  
  所谓信用经济,是指一种建立在授信人对受信人偿付承诺的信任的基础上,使后者无须付现即可获取商品、服务或货币的经济模式。由于现代市场经济中的大部分交易都是以信用为中介的交易,信用经济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高级阶段,是市场经济交易形态高度发展和完善的表现。而在信用经济时代,物流业从某种程度上说是一系列委托与被委托、代理与被代理的关系的总和,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建立在信用体系基础之上的产业经济。所以在信用经济时代如何构建物流业的信用机制成为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
  
  一、 物流业信用现状
  
  发展现代物流需要建立高度完善的市场信用机制,然而目前我国物流业的信用状况却存在很多问题,具体表现如下:
  
  1、拖欠
  拖欠是物流企业信用缺失表现最突出的问题。物流企业与货主之间的货款拖欠,物流企业与银行间的贷款拖欠,物流企业与国家的税款拖欠,都呈现规模大,时间长的趋势。这种信用缺失的后果对于物流业发展影响而言,可以说是致命的,具体表现在货主对物流服务的需求必然采取审慎的态度,其结果就是自营物流,进而表现为物流服务的市场需求不足,本应建立的委托合同关系难以建立;即使合同关系建立,由于物流企业缺乏信用,在货款支付和货物交付问题上互相奉行“不信任”原则,直接导致物流交易成本的增加和物流服务效率的降低,与现代物流的理念大相径庭。
  
  2、违约
  按规定履行和约应该是物流企业生存和发展的灵魂。但在我国,许多物流企业却将其作为欺诈、蒙骗的重要手段。许多物流企业视合同为无物,有意违约、恶意欺诈的事件屡屡发生,让人触目惊心。据有关部门的不完全统计,目前我国物流业每年订立的合同履约率不到70%。仅2004年上半年,全国物流业合同违法案件就有3000多起,涉及金额15多亿元。一般的来讲,物流业与货主之间是一种典型的委托代理关系,这种关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必须依靠和约和信用来保证双方权利义务的履行,如果有一方违约,不仅会影响自身的发展,而且随着信息传播速度的加快,很快就会波及到同行,从而形成“多米诺骨牌效应”。从而对整个物流行业的发展带来毁灭性的威胁。
  
  3、欺诈
  由于受我国市场经济发展程度的影响,我国物流业体系还不是很完善,尤其表现在行业准入要求上,限制条件有限。这种状况导致很多不法分子利用部分资金注册成立小型规模的物流企业,并以此为幌子进行欺诈的行为。仅以郑州例:据有关部门初步统计,2004年郑州市有7家货运公司(部)携款潜逃,涉及金额2000多万元。2005年以来,仅见诸报端、较为严重的就有5家。另外,欺生杀熟,满天要价、货差货损拒绝赔偿、延误时间不承担责任、不予兑现等现象也时有发生。
  
  二、物流业信用缺失的根源探悉
  
  1、低成本下的暴利诱惑。据调查,目前一个较大的货运公司月经手货款最高就可达到8000万元以上,按照行业1%一4%的抽成来看,这其中的利润巨大。一般情况下,稍有规模的货运部一年的运费净利润最少的数十万元,而线路多的能够达到数百上千万元,代收货款每年也能挣百余万元的手续费。而市场经济的游戏规则决定了一些小规模企业无法面对由激烈竞争带来的重重冲击,导致小规模企业无法抵御,而携款潜逃,这可能就是其退出市场的重要投机行为之一;资金链断裂也是造成货运企业频频“蒸发”的重要原因。
  2、监管缺位。代收货款是物流企业和商户的一种口头契约和文字契约,是物流企业服务的一种延伸,对货主而言存在较高的风险,但各部门都无权对这一行为进行管理,因为目前我国还没有对代收货款现象予以明确规定,这超出了他们的职权范围。
  由干政府职能部门的管理缺位,物流行业进人的门槛太低,导致该行业发展的盲目和无序,大量所谓的物流企业一哄而上。许多家货运部在相关部门备案登记的尚不到十分之一,实际上,很多小型货运部的所有装备只有一部电话、一张办公桌和租赁一间简易的门面房,不向任何部门注册就开始开展货运业务了。在国家相关法规没有出台前,相关职能部门只能分散管理,也难以涉及必要的处罚。
  3、法制上的原因。市场经济条件下,信用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法制是信用的保障。目前,由于我国仍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信用制度和信用机制的建设还滞后于市场经济的进程,我国法律对物流企业信用经济的运行还没有起到强有力的保障作用,致使物流企业信用缺失的现象屡见不鲜。这主要表现在:第一,立法不够完备,缺乏有效的奖惩机制。在立法方面,尚未建立起与信用管理直接相关物流法律,针对信用的立法也严重滞后;第二、执法不严,存在地方干预、行政干预等问题。一些基层法院受当地企业和政府的影响,在司法过程中存在随意性和不公平性,甚至有意偏袒本地物流企业,对当地物流企业的失信行为视而不见。第三,诉讼收费高,而且判决执行时软弱无力。法律作为市场经济运行规则的最高维护者,在处理物流企业违约、赖帐等行为时却显得措施不力。债权人为追到到期债务,其诉讼、追索清偿等成本费用越来越高。
  
  三、加强物流企业信用机制构建的对策
  
  1、提高物流行业的市场准入门槛。对申请经营物流行业的人实施保证金制度,并根据实际情况提高保证金金额。杜绝用假身份证注册,必须验明正身,提供担保。对申请经营者的资金、办公场所、运输车辆、装卸工具、货场面积、仓储仓库都应该有一个规范的量化指标。各相关部门集中在一起,派出代表进行联席办公,然后委托某部门进行管理,由这几个部门联合参与制定和出台相关政策。它就像一个渔网,捞起鱼,筛掉泥。鱼目混珠中把打着物流招牌的非物流企业过滤掉。政府要对真正的物流企业进行重点扶持。使其做大,通过资产兼并重组和相对松散的连锁加盟方式,把资源进行整合,建立广覆盖、低成本服务网络。锁定某一专门行业或客户,提供一体化的、整合的个性定制服务。
  2、建立和完善物流企业内部信用管理制度。企业内部信用管理,是提高市场交易信用程度的前提和基础。加强物流企业信用管理,可以大幅度减少因授信不当导致合约不能履行以及受信企业对履约计划缺乏管理造成违约现象的发生。不仅如此,企业加强信用管理还可以形成对失信企业和机构的约束机制,使信用记录不良的企业在各企业的客户管理中就被拒之于交易之外,使其丧失活动的机会和空间。
  对于物流企业信用管理,国外有先进的经验可以借鉴,那就是建立3+1的科学管理模式,即运用3个信用管理机制和建立1个内部信用组织机构。这3个机制分别是:前期信用管理阶段的资信调查和评估机制、中期信用管理阶段的债权保障机制以及后期信用管理的应收账款管理和回收机制。1个组织机构就是要在企业内部建立一个信用管理的部门。具体而言,信用管理主要解决的就是信用销售中“应收账款”的问题。要有效控制赊销拖欠风险,就要对交易各环节进行“严细管理”,也就是说,在交易过程每个环节的基础管理工作都做到了,风险自然被控制了。
  3、充分发挥物流行业协会的自律监管作用。物流行业协会对处理本行业内事务所具有的专业性特点,使其在实施“信号传递”和“信息甄别”时具有相当大的成本优势,更有利于监督物流业各个企业的诚信度。具体的讲,物流行业协会作为行业内的专业化组织在判断承诺是否有效执行方面有着如下三方面优势:第一,在监督交易行为上比政府更专业;第二,对失信行为需要承担的责任制定得更为精细;第三,能够保守那些不宜传达给法院的商业信息。因此,在功能健全的法律体系下,为了减低取证和执行的交易成本,行业协会的自律机制仍然可以为构建物流业信用机制得建立发挥重要的作用。
  4、营造物流业信用的法制环境。现代经济是信用经济,也是法制经济,物流业的信用机制建立更需要法律来保驾护航。首先,要加快建立和完善信用体系和制度的基础法律、法规,尽快出法律法规。我们可以借鉴欧美发达国家在立法方面的经验,制定颁布《信用法》、《公平交易法》、《征信服务法》等。其次,要加快制定信用担保机构管理的法律、法规,主要应建立健全物流企业在融资、工程、履约、信贷消费等担保活动的法律制度。再次,要遏制地方保护主义,坚决做到严格执法。将那些扰乱市场经济秩序的物流企业通过法律手段使其退出市场。
  作者单位:江汉大学文理学院商学部
  (编辑 雨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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